第29章(1 / 2)

加入书签

“怎么就坏了?”宋丁香正在跟宋李氏学裁衣服呢,被自己老娘一把嗓子吓了个哆嗦。

“都长毛了,这还能吃吗?哎呀,你说你怎么总想着折腾这些费钱的东西呢?就不能去折腾折腾那些土啊石头啊,让它们变得赚钱了?”方氏瞅着那些豆腐,伸手摸了一下,“这还能吃不?”

宋丁香看到豆腐上发出来漂亮的长毛,笑道:“长毛了才好吃,等我把豆腐腌上,回头桌上还能多个菜呢。”说完,就去找她早就洗刷好了的腌菜坛子。

方氏帮着她把豆腐一块块摞进去,道:“人家吃豆腐都是吃新鲜的,吃好的。咱家可好,好好的豆腐闷成这样了,就吃长毛的,坏的。也不怕吃出病来。”

宋丁香赶紧转移话题,道:“明天我小叔就回来了吧?咱家那几间屋子都收拾好了?后天可就是接亲的日子了,喜宴的大师傅都定下没?要做什么菜啊?”

方氏是个很容易被转移了注意力的人,一听这个立马就把长毛的豆腐这件事甩到脑后,眉开眼笑的道:“都定下了,到时候炸丸子炖肉管够。那几间屋子也都收拾出来了给亲家住。人家可都是读书人,咱也不能怠慢了不是?哎哟,我得去找娘再对对这个单子,看看还有啥要填补的没。”

宋丁香耸耸肩,叫了宋紫堇出来,俩人合力把豆腐都装进坛子,除了豆腐还要撒盐,再倒上菜籽油和辣椒粉,就用泥巴封了坛子,放去橱柜下面了。

宋志轩如今都二十出头了,算是大龄未婚青年。他未婚妻也十八了,为了他考秀才这件事足足等了他三年,如今终于盼出了头。

原本宋兴义和宋李氏给宋志轩准备了二十两银子的聘礼,再加上两只大鹅,两只肥鸡,一对儿蹄髈和一篓子梨一篓子柿子。这在农村已经是很富足的聘礼了。后来因为王家送了不少笔墨纸砚,干脆又加了一对毛笔,一对鎏金墨块,一对折扇在里面。这聘礼哪怕是在镇上,也能算的上头等的了。

到了成亲那一日,宋兴义和宋李氏都穿上了崭新的新衣服,宋李氏还特地戴了两只银簪子和一个金戒指。那金戒指是当初宋兴义赚了一笔钱咬咬牙给媳妇儿买的,如今已经戴了二十来年了,平日里只有这种喜事的时候才会拿出来展现一下。

宋志轩一大早就带着哥哥嫂子们去迎亲,为了迎亲也特特借了一辆骡车。可谁知道还没到镇上王家就派了一辆马车来借给宋志轩用,说毕竟是镇上书院山长的闺女出嫁,总不好太委屈了。

见宋志轩死活不肯收,又说是跟周一诺与宋丁香的情谊,死活让宋志轩换上了马车。

这骡车换马车,一下子就更加气派,连白山长都笑意连连,没怎么让人为难自己这儿婿,顺利的把闺女送出了门。

马车速度也快,来回两个多时辰的路程用一个多时辰就回来了。意气风发的新郎官用红绸子牵着自己的新媳妇,笑不拢嘴的下了马车。

“新媳妇是个小脚!!”有孩子专门跑去撩新媳妇裙子,看见红色的裙子下面盖着的那双小巧绣花鞋,兴奋的嗷嗷直叫。

方氏和张氏连忙把这群孩子轰走,又给他们撒了糖块,这才把新媳妇护送进院子。

宋丁香没去接亲,而是守在宋李氏身边打下手。这新媳妇一进门她就亮了眼睛。

这新媳妇儿毕竟是镇上唯一书院里山长的闺女,一身大红色龙凤呈祥的吉服,头上盖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再加上一双小脚,走起来轻轻盈盈漂亮的很。

村里没有女人裹小脚,因为裹了小脚就没法干活了。能裹小脚的基本上家里都是有些钱财,不需要女人下地干重活的。宋丁香虽然并不赞成女人裹脚,但是看到这新媳妇儿的仪态也不得不说个赞字。

新媳妇很快就被送进洞房,宋紫堇拽着宋丁香也跟着钻了进去,她们算是陪客,要和几个嫂子婶子专门陪新媳妇儿和娘家人的。

宋志轩拿了秤杆,激动的手直哆嗦,挑了两次才把红盖头挑开,露出了新媳妇那张满施脂粉的脸。

宋丁香看了眼,差点儿没笑出来。

或许是这里的审美问题,也或许是风格问题。新媳妇儿擦了一张大白脸,嘴巴描的小小的,额头上还点了红点儿。再加上两颊的胭脂,怎么看怎么……不漂亮。

她觉得不好看,可是宋紫堇却激动的不行,“姐,你看小婶子脸好白啊,据说得上好的珍珠粉才能擦出这么白的脸呢。还有那口脂也好红,真好看。”

宋丁香:……

她庆幸自己是从村里嫁人的,村里新媳妇不时兴这个,算是躲过一劫。

掀开红盖头,吃过生饺子,新郎官就被一群人起哄着拽出去喝酒了。屋里只留下一群叽叽喳喳的女人和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新娘子。

宋丁香和宋紫堇插不上话,只能坐在角落抱着花生瓜子磕,然后看着新婶子羞答答的垂着头,别人问上好几句才哼一声,看上去娇弱的很。

“姐,你说新婶子会留在村里跟咱们一起住吗?”宋紫堇问道。

宋丁香摇摇头道:“我觉得应该不会,小叔叔还要去镇上读书呢,他去读书怎么能不带着新娘子?再说了,你看小婶子那双脚,留在村里除了围着灶台转还能干啥?小叔能舍得让她干重活?”

“也是,不过小婶子的脚可真好看啊,那鞋子也好看。”宋紫堇看看自己的脚,悄悄的往裙子下面缩了缩。

宋丁香见左右的人都没注意到这边,便低声道:“你只觉得好看,不觉得受罪?那脚都是要掰折了脚面的骨头才能裹成那样,平日里睡觉都不能脱袜子的。再说这么小的脚哪里好看?跑也跑不动,走也走不远,想想就累。”

宋紫堇惊讶道:“真的啊?这么受罪那为什么城里人都裹脚?”

宋丁香不好解释什么叫男权审美,只能道:“因为她们不需要下地干活,男人又觉得那样的脚好看就忽悠女人裹脚,其实受罪的不还是自己?”

宋紫堇有些似懂非懂,道:“反正我不裹脚,从咱家走去镇上得不少时候呢,若是裹了脚还咋走?”

宋丁香噗的笑出来,道:“所以说裹脚的都是有钱的人家啊,人家出门坐车坐轿子,谁要走呢。”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宋丁香才见到新婶子的真面目。

白氏长得虽然算不得顶尖好看,但是也是清秀一挂的,再加上从小在书本里长大,带着一身浓浓的书卷气。不过虽然这样,她身上也没有看出骄纵的习惯,一大早就起来烧火煮粥热菜冲茶水,做好了又去给宋兴义和宋李氏磕了头,这才算正儿八经得到了公婆的认同。

宋志轩是村里拔尖儿的好看模样,虽然新媳妇长得还不如自己男人,但是两个人身上同样带着令人舒适的气息,光是看着就觉得十分般配。而且这新婶子说话柔声细气,不但写字好看,绣活也相当不错,做饭也有一手。

这也怪不得宋志轩会心心念念自己媳妇儿,每次回来都吧白氏夸的不行,如今终于抱得佳人归,脸上的喜气浓的都化不开了。

女人们坐在一起,话题很快就转到了新娘子身上。

宋紫堇快人快语,直接问白氏裹脚疼不疼。

白氏柔柔一笑道:“疼得很,疼的好几天都睡不着,也不敢下地走,特别受罪。我那时候真的不想裹脚,可是我们家女人都要裹,也没办法。倒是羡慕你们,跑跑跳跳的多自在,不像我,下地走一会儿都累的慌。”

宋紫堇一脸跟着心疼的样子,道:“既然这么受罪,为什么还裹啊。裹了脚岂不是不能爬山了?也不能四处溜达着玩了?”

白氏道:“就是这样,不过皇帝已经下令不让裹脚了。不过话虽然这么说,可是仍旧会有人裹,觉得好看。”

宋紫堇羡慕的看着那尖头绣花鞋道:“确实好看,这鞋子看着只有一点点儿呢。婶子走路的时候也好看,不像我们。”

白氏笑了,道:“那是因为不敢大步走啊,容易摔倒。不过我看咱家院子压的平实,走起来很是稳当,到也放了心。”

宋李氏道:“那是你爹特地寻了便宜的青砖铺的,就怕下雪下雨踩一脚泥呢。”

白氏道:“相公跟我说了,爹娘,哥哥嫂子们都是勤快人。只是我做不了那地里的活儿,平日里这屋里做饭也好,洗洗涮涮也好我都能做得,娘以后就教给我做吧。”

宋李氏一下子笑开了,道:“哪就这么麻烦了?咱家虽然说成亲了就分家,不过也是都住在一起的,平日里这院子里的活也都是大家一起干,没得让你一个人都包揽了。再说了等出了正月,你和老三不也要去镇子上住?你把他照顾好了就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