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阿俏,只能是他的。
“我想见她。”闵汐轻声喃道。
裴晋知道他说的是谁。
“殿下这样做会给她带来危险。”
闵汐转过脸直直盯着裴晋所在之处,但裴晋知道,他的眼眸里没有他。
“我要阿俏陪着我。”闵汐的嘴角挂着一抹病态的笑。
裴晋瞳孔缩了一下,嘴唇动了动,到底没有开口。
殿下真的舍得么?
作者有话要说:承恩伯:孽障!你为什么不六妹妹好!
楚明淑:丑拒。
闵汐:阿俏是我的,杀了楚明曦。
楚明曦:……关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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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过分
荣华长公主府的梅菀是整个京都最出名的,时至隆冬,整个府邸都被沁人的梅香笼罩着。
在白皑皑的雪地里,艳丽的花骨朵一团团簇拥盛开,那风景美不胜收,说是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也不为过,比起春日里百花齐放的场面还要美些,因此爱梅人士都想去观赏一番。
这些腊梅皆是稀有品种,每一株都价值千金,长公主爱惜梅花,也知晓外人想要观一观,每年隆冬的时候就会举办宴会,邀请京都有头有脸的人家来赏玩。
长久一来,这宴会倒变成夫人们为子女相看的相亲宴,长公主也乐得成全她们的姻缘。
长公主膝下只有一个女儿,被陛下封为城阳郡主,闺名唤做沈钰芸,因着公主的溺爱,养成了飞扬跋扈的性子,朗朗乾坤下也敢挥着小马鞭在大街上打人。
城阳郡主今年芳龄十八却仍旧待字闺中,不肯出嫁,书里提过,沈钰芸有着一张艳丽似芙蓉的样貌,认谁见了都得称赞一声。
她迟迟不嫁人,私下里都在传她豢养面首。
楚俏知道,这是真的。
沈钰芸喜好颜色,强抢民男这事做得不少,御史们接连不断地递了奏折上去,皇帝却将御状压了下来,甚至还赞她有不输男儿气概。
沈钰芸这人心眼很小,嫉妒心又重,所以总爱欺负比自个儿好看的姑娘,说实在话,楚俏对她的感官很不好。
这就是个妥妥的标准恶毒女配,还是活不过三章的那种。
可偏偏,她不但活到了大结局,还和楚明曦成了生死之交。
楚俏抿了抿唇,三年后,朝昀登基称帝,与旧朝相亲的皇族没有一个好下场,但偏偏长公主府安然无恙。
这里面定然是有问题的,可书中并没有提过沐浴皇恩的长公主府会背叛皇帝的缘由。
当初她看书的时候被这反转的结局打了个措手不及,那作者四处挖坑,就是不填,神神秘秘地说会将解释都放在番外里。
还说想让大家明白什么叫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道理。
她被吊足了胃口,心里猫挠似地想看番外,结果作者任性旅游,这一拖就是半年。
现在一头雾水的楚俏只想人肉作者,拖出来凌迟一百遍。
“阿俏这样果然好看。”楚明淑看着楚俏换上她特意差人置办的衣裳,满意地点点头。
楚俏被拉回思绪,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嘴角抽了抽。
她身上穿着同楚明淑一模一样的艳红色的罗裙,云袖上金丝线绣着莲花,乌黑如锦缎的青丝梳着楚明淑款的云鬓,佩戴着之前楚明淑送的那只金色步摇。
整个人红彤彤金灿灿的,不是一般的扎眼。
楚俏的脸一点都不适合这样的打扮,虽然华丽,但怎么看都像是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裳,显得像只笨笨的红灯笼。
二姐这审美是真得提高。
楚明淑见她不笑,脸立马黑了下来,“怎么着?不喜欢?”
“没有,二姐,我很喜欢,二姐对我真好。”楚俏立马识相地哄道。
楚明淑一听她温言软语地说话,立刻眉开眼笑起来,又假正经地轻咳一声,凶巴巴地道,“不准偷偷把步摇换下来,不然要你好看。”
说罢,她又想起了什么,将自己手腕上的金手镯褪下来戴在楚俏手上,“我有两个手镯,正好一人一个,走吧,现在去前院,估摸着马车已经停在门口了。”
“不准取下来,敢取下来的话,我便让人扣了你的月银。”楚明淑回头恶狠狠地威胁道。
楚俏:“……”
碧琴在一旁看得心绞疼,二小姐每次宴会都送九姑娘东西,样样是贵重的物件儿,这些年在九姑娘身上不知砸了多少银子了。
那金手镯是大小姐送的,值几百两银子,说送就送了,眼睛都不眨一下。
玉珠也泪眼汪汪的,好好的姑娘被二小姐折腾得这么丑,二姑娘也太坏了,就怕自家姑娘抢了她的风头,想这么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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