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2 / 2)
很多年前,她也是这么扑在庄氏的膝盖上的,庄氏温柔地低头,心情甚佳地道:
“今儿是个好日子。”
记忆里故人的声音和自己的声音遥远地重合做一处,从窗口飘出去,绕在满院盛开的秋花上,仿佛又是一个故事的开头。
正文完。
写在最后,给我亲爱的你们
如果有人是一见钟情,那么也一定有人是日久生情。写这本书之前我想的是一个陪伴成长到后来花花世界经不起诱惑导致的分离,再到破镜重圆的故事,到此回首,传达得不算完美,挺坎坷,好歹算是有个了结。
从春日宴完结之后,我就越来越自闭了,也许是长期在家不爱出门的原因,现在一出门就会很暴躁,包括接我妈以外人的电话,看着就暴躁,宁愿听完整个铃声响彻房间,也不愿意按下接听键。除了几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很多时候对别人突如其来的善意都显得有些不会应付。
好像就是春日宴之后,很多人会给我微博私信表白,看其实都看了,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回,说谢谢太官方,可不说谢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所以很多表白就躺在了我的已读里,算个纪念。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作家,充其量就是个写手,写一些小故事,大家看着打发时间,能给我叫个好,点正版订阅,已经很给面子了,至于批评和建议,其实说实话我哪里写得不好,哪里匆忙了哪里写崩了,我是最先知道的,但连载这个东西,真的没有办法停下来,一旦停下来改,断更,也许就没了继续写下去的勇气。
所以有的作品,我是真的很羞愧,但没办法,左右也是自己的成长轨迹,留着以后真的写不动了就改着回忆青春好了。
今年要满二十六了,实在已经是个大姑娘,但是对感情,好像也已经看淡了,有老读者的话能从最近几本作品里察觉到一点痕迹,写书的人本人不相信爱情的时候,写东西是真费劲啊,我好久没有体验过《春闺梦里人》那时候的畅快了,一天一万五不费劲的,看看现在,不止你们跟书痛苦,我也痛苦啊,没法写那么快那么多,连载的节奏也就没有那么好。
不过幸好的是,我脑子里还是有想说的故事,还是想继续写。
有人不那么友善地跑来我微博点评,说我写的书也就这一个套路,腻不腻。
讲真的,不腻,我永远喜欢浪子回头,永远喜欢渣男从良,永远喜欢女主坚强自立,永远喜欢失去之后才会珍惜的烂梗。
一辈子也写不腻。
读者来来去去,没有说非要因为一本书一直喜欢一个写手的,遇见喜欢的作品就看,下一个不合胃口,那就再等下下一个,笔名或许有商业价值,但书的价值只在内容本身。
希望下回我能写本长点儿的,编辑没有打死我,也是我的真爱。
今年夏天也很热闹,祝大家天天开心,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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