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少年薄伽在这里已经待了七天了,如果白斗篷祭司在,肯定会惊讶,外界的时间,和这里不同。明明少年只是比他早了半天进入蓝色大门,却已在此经历了七天。
“那么,公主殿下。”薄伽说,“我来告诉你这个世界的规则。”
“外界的斯芬克斯称这个世界是白色世界。”薄伽说,“可如您所见,这简直是最糟糕的世界。地面上没有人类的活路,人们只能躲藏到地下,一些人类勇士会在白天到地面上去,偷一些妖魔的食物或者其他东西,以此来维持地下城邦的运转。我们这些外来人需要每天到地面上去,用白天偷来的东西换在这里的一夜安睡。好在这是我的强项,所以我还能应付。”
公主站在一旁,等待薄伽为她铺床。
薄伽一边说一边做,床铺整理好后,公主却迟迟不动。
薄伽碧绿色的眼睛里带着笑,轻飘飘问道:“您不休息吗,公主殿下?”
瑞雅说:“帮我脱鞋。”
薄伽笑得更厉害了:“您真把自己当公主?我可不会。”
他抬了抬自己的脚:“我可从没穿过鞋。不然你试着弯下腰?这要不了你的命。”
瑞雅抿着嘴,紧紧盯着自己的鞋尖,似乎和它有仇。
正在她和鞋对峙时,旅店后院燃起了灯火,一群穿着灰色斗篷的人鬼鬼祟祟进了院子。
“这是旅店老板的地面清扫队。”薄伽对着窗子哈了口气擦干净,趴在上面往外看,“这里的老板组织了一批搜查队,每晚都会冒着危险到地面上搬运食物和水。”
“勇气可嘉。”公主殿下点评道。
“今天看起来收获颇丰啊……”薄伽眯起碧绿色的猫眼,说道,“似乎还捉到了一只妖魔。”
瑞雅看过去,染血的白斗篷一闪而过,她瞳孔一缩。
“好极了。”瑞雅说道。
暂且不必考虑如何脱鞋子了。
“他们会把战利品放在哪里?”她的目光追着那抹雪白,问道。
薄伽道:“城主大人的后花园,殿下。另外,容我问一句,您重新束发,是想做什么?”
“去‘宽恕’一个人。如果有针线,”公主有了一丝微妙的表情,像是在笑,也像是在生气,她说,“我就去仁慈地缝上他那张讨人厌的嘴,如果没有针线,那我就用剑割掉他的舌头,再让他跪下向我说对不起。”
薄伽哦哟了一声,挠了挠头,说:“他一定是您的情人吧,殿下。”
“这可真恩爱。”少年唱歌般嘲讽道。
第3章 山海秘境
迷魔香能迷倒妖魔,骨锁可锁住妖魔有别于人的能力,这些都是人类拿来降妖魔的东西,早些年,因有迷魔香骨锁以及阳光的保护,妖魔们无法肆意妄为,只好乖乖与人划分了地盘,以南山妖火坑和幽深山林为界,以东的大片土地归人类,以西则归妖魔,二族严格遵守约定,妖魔不往东,人类不往西。
越山向西的人,被妖魔吃掉是活该。
越山往东的妖魔,被人捉住拖到阳光下烧死也是活该。
因为越界的代价惨烈,作死的一只手能数过来,所以这么多年来,二族互不侵犯,也算相安无事。
但两族总有不守规矩的,就比如祭司的父母。自古以来,许多战争都是由爱情引起。雪魔玄冥和人族的小公主不仅跨境了,还在幽深山林背着族人轰轰烈烈相爱了,二者的结合不仅有了孩子,还促成了新协议的达成——在幽深山林建立起和平共处区。
尽管听起来天真,但一开始,双方都对新协议的颁布表示支持。玄冥是下一任的妖王,族中支持他的不少。当然,人族这边也一样,他们甚至亲切地称公主为山海之光,还为她和雪魔补上了隆重的婚礼。
但秩序来得越容易,就越容易崩乱。
事情由妖族少主玄冥的弟弟玄蛰引起。
雪魔怕阳光,白天的阳光对他们而言就像火焰,灼烧着妖魔的本体,令他们无法自由行动。但玄蛰从他的半妖侄子身上找到了灵感。
玄冥和人族小公主的儿子玄京,是一只半妖,他会嫌阳光刺眼,但只要披上一层斗篷遮挡,行动就完全不受阻。
“只要有东西遮挡就可以。”玄蛰露出了笑容,他活活撕下了公主侍卫的人皮,“人可以在阳光下生活,那么,人皮一定可以阻挡阳光。”
从玄蛰撕下第一张人皮起,少主玄冥的一切美好设想开始崩塌,和平共处灰飞烟灭。
人族和妖魔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战争,战争最后,以玄冥吞掉人族公主,跳下南山妖火坑的惨烈方式宣告结束。
披上人皮不再惧怕阳光的妖魔轻易地屠空了东部地区,占据了山海秘境的全部土地。
而残余的人族只能像兔子一样躲藏到地面下,人族在阳光下的统治至此结束。
不过,战争可从来没有结束。
勇士小队将今晚的“收获”用骨锁锁在城主的仓库角落,这只雪魔的银发和睫毛渐渐乌黑,原本苍白的脸有了一点红润,有了一丝人气儿。
那一半属于雪魔的妖气被束缚住,剩下的,是他继承母亲的血肉。
“……他是人?!”
要知道,被锁住的妖魔可是会现出原形的,大多数是蛇鼠狼之类的动物形象。
“不是人皮?”有人扯了扯他的皮肤,“怎么可能?”
“你们不觉得他眼熟吗?像……公主。”
此言一出,在场的全都沉默了,他们都想到了一个可能。
玄冥和人族公主还有个儿子,一个被妖魔不齿,也被人族厌恶的杂种。
“报给城主大人!”于是,他们又像要去哪里救火一样,神情慌张地奔了出去。
人离开后,祭司睁开眼睛,那双眼眸依然是紫蓝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