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幕.因为天空就在那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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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总有一天,我肯定能飞上天空。”

史密斯·奥威尔总是把这一句话放在嘴边。

当然,其他人都嘲笑他的想法。

在这个时代,天空已经不属于人类,那是飞鸟与风暴的领土,人类早已忘记了飞上天空的办法,在保守而严格的神圣同盟,即便炼金人偶都限制严格的地方,这样的事情更是禁忌。

但是史密斯·奥威尔不同。

他和爷爷的关系很好,经常会去爷爷那间老旧的电子设备维修店里玩,在那里,史密斯学会了机械维修技术,学会了电工和一些工程知识,当然,更重要的是,在爷爷家可以看到旧时代的电影。

通过那台有些老旧的电视,史密斯的每个暑假,都在旧时代那些想象力丰富的电影之中度过。

他见证过复活恐龙的公园,也目睹了豪华客轮的沉没,跟随着骑士们从陡峭的山崖冲锋而下,也乘坐火箭飞向未知的宇宙。

对史密斯来说,这些旧时代看起来简陋的特效制作出来的电影,有着现在的人们已经不具备的黄金时代的探索精神。

他尤其喜欢有关飞行的电影。

那种破空疾行,自由自在地在苍穹中驰骋的感觉,让史密斯极为羡慕。

不过,飞行,以及飞行器,在神圣同盟是一个禁止事项。

史密斯曾经在教会学校问过老师,为什么人类不能再飞上了天空了,老师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让他抄了二十遍《圣典》。

长大之后,史密斯不但没有减弱对于天空的向往,反而越来越执著,哪怕是结婚,孩子出生,都没有阻止史密斯去学习相关的知识,花钱购买器材进行实验。

神圣同盟完全封锁了有关飞行器制造的知识,史密斯只能依靠电影里看到的,去依样画葫芦般设计与制造。

为此,他自学了机械工程的课程,又学习了流体力学等,在这个时代,从事这些专业的普通人很少,至少也是创造者原型的升格者,史密斯身处严格控制升格之虹的神圣同盟,自然也不可能接触到超凡的世界。

然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融会贯通,终于在三十岁的时候,设计出了自己的第一架飞机。

按照史密斯观看电影里面的内容,他将其命名为飞行者一号。

可惜的是,史密斯的第一次飞行以失败而告终,他的飞机结构强度并不足以支撑飞行,引擎的推力也完全不够起飞,史密斯撞上了一棵树,还摔断了一条腿。

养伤的时间里,史密斯继续改进设计图,反复测试材料,他的研究资料摆满了书房,又堆满了客厅,妻子和年幼的儿子时常见不到这个男人,因为他大半的时间都待在车库里,研究他的“飞机”。

之后的十年时间里,史密斯陆陆续续尝试了数次飞行,无一例外,全都以失败告终。

如果不是因为他通过设计和制造飞机掌握的机械技术开设的维修店收入尚可,恐怕他的老婆和孩子就要离他而去了。

终于,在史密斯四十二岁那一年,他觉得自己已经差不多可以成功了。

史密斯用车拖着自己的不知道第几版的“飞行者一号”,来到了距离小镇很远的基蒂霍克海岸边,因为他在研究飞机的过程中也知道了为何人类会禁止制造飞行器的原因,知道了天灾的存在。

所以,为了避免成功飞行可能导致的失败,史密斯选择了这荒无人烟的海岸,他没有告诉家人,也没有通知朋友,陪伴他的,只有一台老式摄影机而已。

史密斯准备将自己的飞行过程拍摄下来,作为记录。

因为按照他的想法,如果自己真的起飞成功,那么身为天灾的巨龙必定会降临此处,毁灭一切,自己不可能有生还的希望。

他之所以留下记录,是为了告诉妻子和儿子,自己的工作是有意义的,人类真的能够重返天空。

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史密斯·奥威尔爬上了飞行者一号,他开启了发动机,螺旋桨的叶片逐渐转动,一阵狂风吹过史密斯的脸庞。

身下的飞机轮子也开始向前,在这海岸的悬崖边,在海鸟的注视下,造型怪异的飞行者一号朝着大海冲去。

飞机的速度越来越快,这是此前从未达到过的速度,史密斯能看到悬崖越来越近,他的想法很简单,按照计算,机翼的速度必须高于某个临界值,才能产生足以平衡掉飞机重力的向上的升力,而依靠史密斯现在掌握的技术,正常的地面移动是不够的。

所以,史密斯要借助从悬崖俯冲往下的速度,也就是说,飞行者一号需要先坠落悬崖,才有可能飞起来。

这是极为疯狂的举动,如果操作不好,史密斯就会连同自己的飞机一起,落入海中摔死。

在自动拍摄的摄像机镜头里,史密斯的飞行者一号,就这冲出了悬崖。

然后,往下坠落。

...

...

白歌不太清楚威尔伯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心态踏上旅途,经历冒险,现在又对白歌说想要驾驶飞机诱导【钢之羽】。

虽然在他看来,威尔伯这种追求不平凡的人生的行为其实有点幼稚,但是,看着威尔伯郑重其事的模样,他又觉得这并不仅仅只是一时的冲动与热血。

或许在漫长的人生之中,那些平庸而碌碌无为的人,也曾经有过类似的冲动,想要脱离平凡,脱离现在一成不变的生活,踏上冒险之旅,去寻求人生真正的意义。

可对于绝大部分人而言,这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念头而已,没有人会放弃安稳的生活,去寻求那样虚无缥缈的事情。

也不会有人为了一些看起来十分可笑执著,踏上旅程,追逐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幻梦。

然而威尔伯却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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