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1 / 2)
生来就什么都会的不是神人,不是天才,那是怪物。
宋新桐点了点头,将桌子的瓜子和果仁往秋婆子她们那边推了推:“这是在岭南买的,说是从其他地方来的,很好吃。”
“吃着呢。”何二婶说:“你们这一去去了一个半月,去岭南城要走那么久?”
“我们是慢慢赶路的,所以赶了十来日的路,而且还去了林县的杏花村祭拜阿爷和阿奶,在那里又耽搁了四五日,所以到岭南城的时候都差不多七月二十了。”宋新桐说。
秋婆子和何家人都知道宋大山不是张婆子亲生的了,也知道宋大山是从杏花村抱回来的,之前大义还去了杏花村给帮工们算账的,所以也知道新桐和那处的村长又争执,但最后因为她拿了银钱买通衙役才将许村长他们给压制住了。
所以几人也没有问杏花村的事情,避免惹了宋新桐想起那时发生的事情心底不舒服。
秋婆子问:“大宝他们给狗蛋儿写了信,我听狗蛋儿说你们住在驿馆遇到死人了?”
“对啊新桐,到底是咋回事啊?当时听到的时候可把我们给吓了一跳。”娟嫂子也问道。
“就是那个人为了住宿时省银子,和一个白日在路上碰到旅客合住在一个屋子,晚上估计露财了,然后就被害死了,然后被抢走了银钱。”宋新桐简单的说了一下,“当时也把我们吓了一跳,当时当地的县令和衙役都来了,还盘问了我们,好在最后是有惊无险。”
“天杀的哦,那人抓到了吗?”
宋新桐:“应该抓到了吧,我们离开的时候瞧见衙役们拿着画像往几个方向追去了。”
☆、第三百一十三章闲谈2
“这也太吓人了!”
“就是啊,那人胆子也忒大了,明明是不认识的人,还敢一起住。”
“那人应该是想着一起赶路了大半日,有一同淋雨的友情,所以便没有防备那么多。”宋新桐也觉得那人胆子太大了,同住便算了,竟然还敢露财,要是不露财估计还能活命。
哎,这也说不准。
毕竟坏人脸上也不会写着坏人两个字。
总之,行走在外,多防备是好的。
“平日大牛他们出门我都提醒着的,知人知面不知心,千万别露财了,有的人跟你一道相处好些日子,有时候心思想左了也可能会起坏心思的。”秋婆子说。
“就是,出门在外还是要小心为好。”
万红觉得这也太可怖了,忙问岭南城的事儿:“那你们去岭南城呢?可有啥稀奇的事儿?你们家开的酒楼开在哪里的?”
“开在一条巷子里的。”宋新桐说。
娟嫂子问:“咋开在巷子里啊?在不开在大街上?”
“大街上我可开不起,一年租金就要七八百两银子,可贵了。”宋新桐也想开到主街上去啊,可荷包不鼓,不敢去。
娟嫂子问:“那巷子里便宜?”
宋新桐点头:“便宜不少。”
“那有生意吗?”
“还行吧,周围有不少的铺子,有时候会来照顾生意。”宋新桐没有说她前几日每日都赚了三四百两,财不外露,嘿嘿。
“那还不错,有赚的就好。”秋婆子叹了一口气,“你谢婶他们最近铺子上的没啥生意,旁边面店吃食铺子越开越多,也不知这个月的租金能不能赚够。”
情况这么严重?宋新桐犹豫了一下,问道:“六月里婶子她们的铺子生意还不错的啊。”
秋婆子说:“你是不知道,那条巷子六月又开了两三间铺子,她们铺子又在最里面,客人哪里会走进去。”
“可以在外面去吆喝,或者想之前推着小车出去卖。”宋新桐说。
“现在不行了,推着小车过去每日还要交银钱给码头,要不然不准卖。”秋婆子说:“你谢婶不愿给两份银钱,所以现在......”
原来是这样,码头要挣钱,除了运输货物以外还有收铺子租金,如果摊位不收钱,全部的人都推着摊子去摆摊,那铺子就没人租了。
“那婶子她们打算咋办?”宋新桐觉得只要能出去吆喝进去吃,要不然也没办法了,毕竟又没法子定外卖,要不然还可以发展外卖服务。
“不知道,这个月做完再看吧。”何二婶也很是担忧,毕竟家里还没有分家,那也是家里的生意,要是亏本了她们二房也亏了。
“要我说还不如不开铺子,帮着宋新桐的工坊干活,每月还差不多有小一两银子,做生意哪里是那么好做的?”秋婆子耷拉着眼皮看着石桌上的瓜子儿,话里隐藏着少许怒意,看来是极不满谢婶执意开铺子的事情了。
“秋婶,这话也不能这样说,做生意那还是有的赚的。”何二婶打着圆场,“要不然怎么那么多人做生意啊?”
话是这样讲没错,可有多少开不下去的,正在能赚钱的又有多少?像新桐这样聪明能干的姑娘可不是槐花能比得上的,这些话她当然不能往外说,秋婆子只能叹了一口气。
万红见状,忙转移话题,“新桐,你这身衣服还真好看,比县城里的富家太太的衣服还好看,这种布料我们县城里可看都没看见过,这得多少钱啊?”
宋新桐穿得是江明昭上次送的锦缎,岭南城的锦是大周朝排得上号的,质地上层,受人追捧。
“这是别人送的。”说道这儿宋新桐想起了之前带回来的东西,“婆婆和婶子你们等一下,我进去拿点东西。”
说完就快步往里面走去,将给秋婆子一家还有何二婶他们买的一些岭南特产拿了出来。
“这是岭南那边才有的花生糖,特别好吃。”宋新桐一家给了好几斤,然后又将几块布分别给了两家人:“我瞧着这些布还挺好的,就给你们一人买了一块,摸着还挺舒服的。”
万红摸着一块粉红的绸缎,激动得笑开了花儿,“这莫不是绸缎?”
“是绸子的。”宋新桐说。
万红说:“这摸着可比咱们县城的好多了,可谢谢新桐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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