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1 / 2)
话说就是比这更高,她也能轻松走下来,才两三步路就要人扶着,可真是怪,虽听多了9526说的那些闺阁故事,但叶无心到底还是喜欢不起来。
只是在旁人看来,模样虽随了夫人,出众脱俗,但沉默寡言的美人怎么也讨人不喜欢起来,而且总有种高洁得仿佛浑浊世间只有她一个是不染尘埃,其他人都是渣渣。
哪怕并不冰冷,也让人生不起亲近的意味来。
潘氏勉强说了几句思念的话,但对这个多年未见的女儿始终难生母女情谊,除了提了一句入族谱改名‘叶明心’的时候,三女儿看了她一眼,此外几乎没什么回应,神情淡淡得连个人气都没有,时间久了潘氏也觉得有些心累,打发嬷嬷送三小姐回收拾出来的新院子。
潘氏又对负责一路接送的丁嬷嬷问道,“明心就是这个性子?”
丁嬷嬷半天才憋出一句来,“三小姐是不爱说话。”
除了在竹屋外第一次说话让人胆战心惊的之外,三小姐几乎就没说过什么话,让她路上安心了不少。
潘氏身边的大丫鬟如茵笑着劝道,“三小姐自幼在庵堂长大,性子冷淡,不爱与人说话也正常。”
“你说的也对。”潘氏叹气道,明心不比她的两个姐姐和小妹,经常被她带着出去交际,身边又是十几个丫鬟嬷嬷的。想来庵堂清苦,潘氏也有丝丝愧疚之心浮上心头。
当年老爷说要将三儿送出府,她也没劝过一句话,终于也是有些怕那命格之言是真的,得离的远远的才好。
初时还有些想念的,但生下柔儿和轩儿以后,就淡了许多,她疼爱柔儿也是有原因的,嫁给老爷多年,都膝下无子,好在有了轩儿,她也不用再给府里的姨娘停药。对于柔儿,这个龙凤胎带来的女儿,潘氏也投注了更多的母爱。
人是不能有对比的。
潘氏叹了口气,“希望明心不要怨我。”
“怎么会呢,毕竟是母女。”丫鬟嬷嬷劝道,又是一番说笑才让潘氏高兴起来。
***
“我以前怎么都没听说过这位三小姐啊。”
“听说原本要嫁给七皇子的是四小姐,只是四小姐死也不愿意嫁,才换成了三小姐。”
“要不是为了这桩婚事,相爷和夫人还想不起三小姐来呢。”
“我说,这位三小姐还真可怜。”
每个府里总有些碎嘴的丫鬟,但不是她们大胆到了在主子面前碎嘴,而是叶无心的武功修为已经到了,只要她想听,完全可以听得清清楚楚的地步,而且9526也十分擅长收集这样的信息。
来到叶府不到半个时辰,就弄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9526只觉得头顶上飘浮着一行字,“改变代嫁皇子妃的人生。”
叶无心却是忽然一笑,“看来我们可以完成新手任务了。”
第6章 代嫁皇子妃
9526也没想到新手任务这么容易,简直是送上门的。
不做实在可惜了。
“三小姐,这是夫人送来的新衣裳,都是比着其他小姐做的。”嬷嬷对叶无心行礼讨好道,
离成婚之日快近了,潘氏无论是出于心虚还是愧疚,都想对三女儿好一点,见叶无心身上穿着的是从庵堂回来的衣衫,下意识觉得太过素净了些,看着也有点碍眼。
叶无心瞥过嬷嬷身后的丫鬟们捧着的托盘上精美繁复的华服,闪过一丝好奇。
丫鬟青绢不经意流露了些轻视来,果然是在外头长大的,没见过什么好东西,这些可都是京城最好的绣坊做的衣裳。
想到服侍夫人身边的干娘透露给她的,说让她给三小姐陪嫁到皇子府,三小姐没受过高门贵女的教养,又什么都不会,到时候还得靠她们帮忙在王府立足。
青绢心底不禁有一丝得意来。
潘氏哪里知道自己的一点好心,居然助长了婆子丫鬟的野心。
像青绢这样想又有得天独厚条件的丫鬟是少数,但对于表现出‘没见识’的三小姐,嬷嬷丫鬟们虽不说,但心底也少了那份对主子的敬畏。
忘情诀对人的情绪最为敏感,但都是无关的人,她们心情态度如何,叶无心浑然不在意。
9526察觉到了,心里却是一句‘呵呵’。
相府这些年来的确没送过这样好的衣裳到庵堂,但不代表叶无心用不起,甚至于她平日用的东西比相府还要好上一分。
因为那都是缥缈门供养的,即便如此,青衣女道范素问还不忘常常训诫,“不可贪恋人间富贵。”
范素问那个女人,撇开她是缥缈门门主这一点,实质上追求天道都快成魔了。
对叶无心这个多年来才好不容易找到的适合修炼忘情诀的弟子,更是当仙子一样培养。
仙子是什么,那就是不食人间五谷,不沾黄白之物。
所以像潘氏命人送来的如此鲜艳华丽的衣裳,还有那些累赘的珠翠步摇,简直是闪瞎人眼啊。
叶无心不免好奇了一下,但不过了几眼便看懂了所谓贵女华服的构造,穿上后怕是走两步就要歇一步,手不能抬,脚不能迈的,便索然无味了,
只道了一句,“放下吧。”
嬷嬷丫鬟们还想劝劝,但叶无心已拿起了道经,自顾自地看着,任她们在一旁说什么也不加理会。
相府的嬷嬷丫鬟们也从未见过这样的贵女,不识礼数,不通人情。
青绢放下东西后,回到夫人院子,把过程全告诉潘氏了,但她也有点心计,不敢太过添油加醋,只装作好意道,“三小姐这也太不通世情了些,若是嫁到七皇子府,不知该如何是好?”
潘氏只当叶无心没换上,是心里对她存怨,听了青绢的话后,更加担忧这桩婚事了,毕竟是嫁入皇室,若是御前失礼,连累了相府名声怎么办?
“婚期也没几天了,就是让教养嬷嬷教授礼仪也来不及。”潘氏心底发愁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