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5章 我投两个亿(2 / 2)
马运还是没有直接答应,百分之四十九的投票权,已经是第一大股东了,阿里吧吧可不只是他们创业的十八罗汉,还有其他人拥有投票权呢,若是联合起来,阿里吧吧谁说了算?他们这些创业者的权力怎么算?
“王老板,我们回去商量一下行吗?”
“可以啊,是不是觉得我的投票权太多了?降低一点也行,但总不能低于百分之四十吧?可是股权比例不能降,这个你能理解吧?”
“你们是创始人,希望能够掌控公司的发展方向,这点我完全赞同,我创立的公司,也不希望话语权旁落。”
“但是说实话,你们这个模式并不复杂,美利坚那边有个叫亚马孙的公司,跟你们的业务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恰好我也是那家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未来公司发展如果还需要资金,我可以继续投资,这一点,相信其他投资人都做不到。而且你可以去了解一下,我的许多公司,我基本都不怎么管事,很舍得放权。”
“所以即使我是第一大股东,拥有最多的投票权,公司也可以交给你们打理,我们算是合伙人。这笔资金,也能更快的实现你们的梦想。”
前世阿里就有个合伙人制度,那些曾经的创始人,都是公司的高管,而且都有机会坐上董事,甚至董事长的位置,还有人说,阿里的董事长是轮庄。
包括马运这个核心,也选择了卸任董事长,半退休。
许多大公司都有两种管理模式,一种就是大股东成为董事长,决策人,然后聘请职业经理人帮助公司运营,大权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将来交给自己的家人继承。
另外一种就是大股东将董事长的位置也交给有能力的人,给与对方最大的权力和最大的信任,反正不管怎么样,股份制公司最终的大权都在股东手里,大股东拥有最高的权力。
董事长,也不过就是股东大会选出来的管理层而已。
比如水果公司,乔布思只有一点点的股权,却成为了董事长兼任CEO,大权在握,也确实带领公司飞速发展,帮助其他股东赚到了很多的钱,这是其他股东所做不到的。
王浩安很喜欢这种制度,不需要自己太操心,董事局安排一两个亲信,财务方面安排一两个亲信,公司有重大决策的时候,自己知道就行了,必要的时候,完全可以行使大股东的权力,废掉那些董事局的成员,包括董事长。
平时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享受生活,别人还能帮自己赚到更多的钱,何乐而不为呢?
……
“老马,你把大家都叫到一起干什么,这次去拉投资,到底结果怎么样?我跟你说,我跟几家投资机构联系过了,他们这次答应给更多的投资,尤其是一家岛国的投资机构,他们也专门投资IT互联网行业,在岛国的软件行业有着很大的话语权,或许能帮我们突破几种技术难题。”
马运竖起两根手指:“不用去找其他人了,我跟华夏首富王浩安谈了,他答应投资两个亿,要百分之四十的投票权和应得的股权,这件事,大家商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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