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2 / 2)
“奴才……”小禄子听了这话咬咬牙,挣扎半晌才说出话来,“奴才家中只有一位老母亲,在宫里做奴才是一辈子的事,奴才没有实权,出不去宫里,所以想请殿下让人照顾一下母亲。奴才愿意为您当牛做马!”
话音刚落,小禄子已经跪了下去,膝盖与地面相撞,发出砰的一声。
如果是内务府里等待分配的奴才,确实是出不去宫的,又是往年的太监,去了别处也不会有主子抬举,所以才会来他这里吧。萧煜想了想,觉得没什么好怀疑的。毕竟他是个不受宠的皇子,没人会有闲心把手插到这里来。
“等下一次谢将军入宫我会告诉他,并且查清楚,若是确有此事便会派人照顾你的母亲。不过从此之后,你便是我宫里的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你要清楚。”萧煜缓缓坐到榻上,手里摸着那条柔软的手笼说。
“是!多谢殿下。”小禄子语气重了些,眼睛里也充满了感激,几乎有了泪花。
“起来吧。”萧煜抬抬手,示意小禄子起来。
等小禄子起来,萧煜终于显露出一点高兴的神色来。
“以后沈雁初来了……记得要装作他从未来过,不管是谁问起来,都说不曾来过。”萧煜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
小禄子不知道主子是什么意思,只有点头称是。
说这话的时候萧煜的眼睛却是望着窗外的。
沈雁初这个人,他是真的看不明白。若说沈雁初想讨好他,一是他并没有讨好的价值,二是在他落水的时候,沈雁初也站在一旁旁观。若说沈初不喜欢他,只是替五皇子教训他,可是这人却出奇的心软。送了吃的不看着他吃完,在他落水之后送他回来仔细照顾,甚至还与他……同床共枕。
还是说,五皇子已经厌倦了从身体上欺负他,所以让沈雁初一边讨好与他拉进关系,再伤他欺他?
他不该理会沈雁初的。
尤其是刚刚,他应该直接把人关在门外,却在看到这人一身白色狐裘,举着一把红伞的时候而心悸不已。
那人其实瘦弱得很,穿了一身狐裘还看着很是单薄,五官清丽,眉眼之间似乎有一种勾人的媚态……
不,他不该想的。萧煜摇了摇头,决定下一次决不能让沈雁初进延庆宫的大门。然而刚做完这个决定他便看到了桌子上的食盒,玫瑰糕还安安稳稳的放在里边,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萧煜又开始犹豫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沈初: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嘛
萧煜:(往下摸)你不也是?
第14章 国宴
转眼间便是西域使团抵达的日子,沈初挑了一件得体的衣裳准备晚宴上穿,准备好了突然想起任务的事情来,把系统给叫了出来。
【叮咚,系统为您服务!】
依旧是丧丧的声音,看来一朵小菊花仍然没有认清自己的现实,还在因为被困在系统里而郁闷。
“我记得之前原著里是三皇子肃王陷害,让那条狗死在了萧煜面前,但是没有写怎么做到的,你是作者,你应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吧。”沈初满心欢喜,以为自己拿到了本书的百科全书,这样以后有任何不清楚的问题都可以直接问系统。
“那段啊……大概是毒死的吧。”系统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心虚并且结巴,“那么久远的……事情我早就不记得了。”
“???不记得?”沈初愣了一下。“你可是这本书的作者,你不记得?!”
沈初表示他并不相信。
“作者嘛……你也应该理解。”系统装模作样的咳嗽两声,“像反派做的这种事,全是金手指,我说做到了就是做到了,谁会管这种事情。”
沈初:“……”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简直无法反驳。
“那你原本是怎么想的?”沈初仍然不死心。
“可能是先在男主衣服上做点手脚,让狗吃了□□之后追着男主跑,等男主去参加宴会,西域使团过来的时候刚好看到。”系统用一种极度不确定和心虚的语气回答。
沈初觉得十分不靠谱,这个系统怕是世界上最没用的系统。
“你可不要这么想。”系统这回着急了,“我还指望你通关送我回家呢,哥们儿你要好好加油!”
“哦。”沈初一脸冷漠。
所以其实还是要他随机应变,沈初想了想,还是先给小禄子递了话,让他提醒萧煜检查衣服上有没有被人加了东西才是。
于是沈初趁着空闲的时候给小禄子递了话。那天萧煜的反应不太对,沈初想着他还不能ooc,还是暂时不要见萧煜为好,便只在延庆宫外见了小禄子,让他告诉萧煜最好小心衣裳和狗。
递过话后没有多久西域使团便要进宫,沈初这种外臣不方便在宫里乱走,沈初便在自己的院子换好衣裳,等待着太监传唤去赴宴。
今日沈初穿的是一件白色棉衣,衣摆上绣了红色的梅花,看起来清雅高贵,颇有风度。外边一层雪白色的狐裘与前几日未化的白雪相得益彰,少年之躯清瘦挺拔,唇红齿白面如冠玉,不管走到哪里都让人眼前一亮。
准备好后沈初先去了五皇子的寝殿外边候着,其他几位伴读也都等在外边,直到五皇子出来才一起到大殿上。首先是要西域使团拜见,宫里有些官职的都要过去观礼,外臣也需要在场。
这种礼仪仪式沈初都不大明白,一直坐在五皇子后边不显眼的地方捂着他的黑色手笼取暖。今日不管是皇子还是公主都穿的格外贵气,都知道不能在西域使团面前丢人。五皇子穿了一身暗金色,三皇子肃王穿了一身暗棕色,看起来低调,实则衣裳里带着暗纹。
只有萧煜还是那身偏深的宝蓝色衣裳,不过萧煜皮肤白皙,怎么穿都很好看。沈初用胳膊支着下巴望着坐在对面的少年。宝蓝色衣衫,头带金冠,冰肌玉骨,天鹅脖颈,这要是个女孩子,沈初都想娶了他。
最主要的是,沈初看到萧煜手上真的乖乖的套着那白色的手笼。这么一看,规规矩矩的坐在对面,后背绷直,手上套着白色的小手笼,倒是挺乖巧的,像个小媳妇儿一样。
大约是沈初的目光太过于热烈,萧煜本来低着头,抬眼看了一眼沈初,然后又马上低下头,只是突然红了的耳朵尖出卖了他。
如果现在不是国宴,而是延庆宫的小院子里,沈初都想去揪一下那泛红的耳朵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