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2 / 2)

加入书签

深夜不知几点,于晚又一次被他折腾的身体软成了水,美眸蒙着层水雾,气恼的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口。

陆时熠抱着她,安抚的在她红润的唇上亲了亲,嘴角噙着笑,还不要脸的问她刚刚舒不舒服?

于晚羞红着脸,气的在他背上连打了好几拳。

这是一个缠|绵悱恻又疯狂的夜晚。

这一夜,宁静的卧室里,时不时回荡着男女混合的粗喘声。随着这场场亲密的□□,无论是身还是心,两人都像是抵达了彼此灵魂的更深处,靠的更近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都是初次的缘故,两人都有些激动的睡不着。半夜开了瓶红酒,很有兴致的坐在客厅地毯上,点着香薰,品了会酒。

陆时熠从后亲密的圈抱着于晚,在她耳边说着亲密的情话。于晚后背舒适的靠在他怀里,唇角扬着幸福而柔软的笑。

在陆时熠回国前,她从未想过,他们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不管未来如何,此刻,于晚承认她很享受。很享受这份恋爱,也很享受这一晚美妙的过程。

“晚晚,你工作太辛苦了,让我回荣光帮你好吗?”两人正浓情蜜意时,陆时熠唇贴着她耳轮廓,再次提起这个话题。

“不行。”

“你不爱我。”陆时熠咬了她耳垂一口。

于晚被他咬的又酥又麻又痒,歪着头边笑边躲,“你来帮我,那你在美国的投资公司,就打算不管了?”

“……”陆时熠的神情僵了僵,“你怎么知道的?”

他在国外有自己公司的事,他一直以为自己瞒的很好。

这事说来也巧。

于晚前两天跟德国这边一位女客户见面,两人聊得投机,便多聊了几句。那位女客户无意间提到她认识的一位中国男士,说他在美国自己成立了一个投资公司,年纪轻轻眼光极好,所投项目没有不盈利的。说他正好跟于总同一所大学毕业,而且都是来自北京。当初那位男士说要投资她公司的一个项目时,她对那个项目并没抱太大信心就拒绝了,后来,他投资了其他公司的类似项目,那项目不仅拯救了那家濒临破产的公司,人家现在就在做上市的准备了……

那女客户说,她没接受那位男士的投资,现在想想都后悔。

聊着聊着,于晚发现她嘴里说的那位很会投资的男士,居然就是陆时熠……

“今天我要不提起这事,你是不是打算一直瞒着我?”于晚侧头,睨着他。

陆时熠有些心虚:干笑着,“没打算一直瞒着,想等时机成熟了再告诉你来着……”

于晚没跟他计较,说,“我查了,你们公司现在发展前景非常好,投资的几个项目都很成功,盈利很可观,你能把公司做到现在的规模,显然花了不少精力。创业不容易,你怎么能说丢下就丢下呢?真是没轻没重。”

而且,这小混蛋丢下公司,回国一呆就是四个多月……

陆时熠将她抱紧,俊脸紧贴着于晚的脸颊,“对我来说,什么都没有追你重要。而且,我也没有完全不管公司。”

美国的公司虽然是和几个同学一起创办的,但陆时熠是最大股东,这四个多月,他虽然没在美国,但一直都有视频会议主持着工作。

于晚叹了声,陆时熠的话,让她都不知道该不该高兴。和他认认真真的聊了一会两人的未来。她觉得,最好的爱情模式,不是相互捆绑和束缚,而是应该相互依恋,又相互独立。

她不希望陆时熠因为恋爱,而不顾自己的事业。他现在正是事业的起步期,根基还不稳,要想把公司做大做强,还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虽然他的公司在美国,两人见面的机会会减少,但现在通讯和交通如此发达,想对方了,一个视频或打个飞的就能看到。

听完后,陆时熠嘟囔着,“我不要和你分开。”

“听话,乖。”

陆时熠不再说话,而是再次吻住她的唇,吻着吻着,后来两人又在客厅里做了一次。

于晚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上午十点。

她睡在陆时熠怀里,他的手臂搂在她的腰上,有力的大长腿压着她的腿,于晚动了动,完全动弹不了。欣赏了一会跟前男人的睡颜后,她赏心悦目的弯了弯唇角,将人叫醒。

“我该起床了。”

“还早,再躺一会。”陆时熠微睁着眼,半睡半醒间,将人搂的更紧了。

“别闹,十二点半我跟约曼老总有个饭局。”

“……所以你中午不跟我吃了?”

“嗯。你自己好好吃饭,下午我还要去趟tomito,今晚回来会比较晚。”

陆时熠不满的蹙起眉头,伸手摸过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眼时间,见还早,压着于晚又来了发晨|间|炮。一个小时后,这才心满意足的将人放了。

于晚揉着酸疼的腰下床,看着一地的套,脸颊红了又红。

于晚离开后,陆时熠又睡着了。直到苏澜女士的电话,催命符般的响起,才将他从美梦中叫醒。

“你在哪?赶紧给我滚回来!!”电话一接通,苏澜女士震耳欲聋的声音,从听筒那边传来。

陆时熠将手机拿远,慢悠悠的从床上坐起,抓了抓一头乱发,“妈,怎么了?”

“你再不回来,你|妈就要死了,这辈子你都别想再看到我了!”说完苏澜就将电话挂断了。

作者有话要说:是于牧这个已经转型的搅屎棍,加速了自己兄弟和亲姐的感情进展,哈哈哈哈~

第49章 反对

“妈……喂?”

苏澜的这通电话,彻底把陆时熠吓醒了。

苏澜从来是个乐观开朗的人, 就算天塌下来, 都能笑看人生。在陆时熠的记忆中, 他从未见过自己母亲动怒, 更是从没说过这种极端的话。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