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2)
“不还。”苏海耍起了无赖,他原本就是无赖,现在更是无赖到底,提着那书,转瞬飞快下了楼,还回头看林芷初,笑得很欠揍,“你要书的话就自己来拿。”
林芷初气得胸口起伏,连骂他的话都骂不出口了。
娜娜扶了扶额,同情的拍了拍她肩膀,“赶紧追上去吧,我也帮不了你了。别忘了那里头还有fiona的书,别让他给弄丢了!”
气死人了!
林芷初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走出楼梯口,转了个弯,好不容易,跑得筋疲力,才在回宿舍的必经校道上,追上了提着一摞书的苏海。
苏海看了她一眼,笑得阴阳怪气的,“你早答应和我私聊不就行了?还用得着跑得气喘吁吁,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把你怎么地了!”
林芷初觉得他说话怪里怪气的,透着股暧昧,又带着些轻佻,总而言之,她真的很讨厌他这样的说话语调,不止讨厌,是厌恶!
“你到底要和我聊什么?”林芷初没有好气的开口。
苏海笑一声,看她,“你和别人说话也这副语气?”又歪着脑袋看她,暧昧的语气,“还是说你只对我这样?”
林芷初冷笑一声,“我就只对你这样而已。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觉得你变态!”
苏海似是有些激怒,眼神都短暂的阴冷了一下,望向别处一会后,重新收回来,落到她手上的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闪耀着独特的光芒,这是个很特别的檀木戒指,虽然看起来不名贵,却很是精致,不知为什么,苏海看着这戒指的时候,觉得自己心情挺糟糕的。他从来没有心情这么糟糕的时候,被女人甩了也没这么不爽过,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妒忌吧。
“追求定结离。”苏海笑着晃了晃手指,一根一根的指过去,“你带中指,什么意思?你打算和程霄在一起了?什么时候的事情?趁我不在的时候?”
“神经病!莫名其妙!”林芷初觉得自己今天不止遇到变态,可能还遇到了傻逼,“我和程霄在一起,关你什么事?苏海,我求你了,你当我求你了行不行?以后别来烦我了!如果我以前做了让你不开心的事情,我向你道歉了,需要我给你跪下去你才不来烦我吗?”
苏海看了她一眼,眼神复杂,语气忽然变得冷静的说:“我没烦你。”补上一句,“我是怕他……”
“怕什么?”林芷初瞪他一眼,“说不出口了吧?无聊!把书还给我!以后离我远点!”她说着话,趁他不注意,把书全部抢了回来,飞快的往前走。
苏海很快追了上去,绕口令似的说:“诶,有件事我知道,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林芷初加快了脚步,下意识的不想听他废话。
苏海不放过她,以极快的语速说:“之前程霄不是在申请转学吗?还是休学?我听他室友章有为说的啊,他妈在美国工作呢,一直想让他过去读书,工作,顺便在那一家团聚,你说你以后去得了美国吗?我看你这水平估计也去不了……要不你就别和他在一起了,长痛不如短痛……”
林芷初脚步放缓了一步,蹙眉,不自觉的问出了口,“这是真的吗?他在申请转学……”
“当然是,骗你做什么?”苏海嬉皮笑脸的说,“等他走了,你就知道我没有骗你了。全世界只有我是爱你的!”
林芷初白了他一眼,“在你心里,爱一定是很廉价,随随便便就说得出口。”林芷初想起程霄,他就从不承认他爱自己,他说过最甜蜜的话,也仅仅只是喜欢她,而已。
苏海笑,“你又没答应让我爱,怎么知道我的爱就一定很廉价?你想试试吗?”
“抱歉,不想试。”林芷初明确的拒绝了他,“您留着给有需要的人吧!”
她再往前走,就看到了不远处站着看她的程霄,他站在阳光底下,露出雪白的牙齿,看着她的眼睛晶亮。她不知道他站在那里多久了,应该挺久的了吧。她飞快的朝他奔跑过去,他张开手臂,笑着将她往怀里一抱。
苏海看着她跑到程霄怀里,觉得这女的估计是疯了,一把年纪还装嫩,学小孩子走路,还一蹦一跳的呢。要吐!不过……怎么感觉还有点可爱。艹!
第18章
二月的校园, 很多掉光了树叶的枝丫依旧光秃秃的, 仿佛沉睡了一个冬季, 学校也还是没有彻底的热闹起来,有种说不出的寥落冷清。
程霄和林芷初并排朝校广播台的方向走去。
林芷初担心他忙,又问了他一遍:“你真的有时间吗?不用做其他事情?”
“不用。”程霄再次回答她, 侧头看她一眼,笑笑, “你今天怎么怪怪的?”
“啊?哪有。”林芷初垂下眼睛, 都有些不敢看他。
她只是突然想起了, 苏海刚才对她说的那件事情,关于程霄正在打算休学的事情,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明确的问问他。
“程霄,你如果没时间的话,其实可以不用陪着我去广播台打扫,我很擅长做清洁的, 你不来帮我,我也可以。”
“那刚好。”程霄扣着她的掌心,笑了一下,“我也比较不擅长做清洁, 我纯粹是去看着你做。”
林芷初努努嘴, 推了他一下,他将她拥抱得愈紧, 低头吻了她发顶一下,目光中有化不开的温柔。
来到广播台, 林芷初从包里取出上学期周子聪交到她手里,让她代为保管的广播台钥匙。
当时接过广播台钥匙的她,还天真的以为,自己真的只是“代为保管”,两个月后,周子聪一回来,自己把钥匙一丢,就完事轻松,溜之大吉。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当时自己接过来的不仅是把钥匙这么简单,更是一个包袱,一个责任。
虽然不情愿接受这个责任,但是她也说服不了放下这个责任,那样连她自己也讨厌自己的半途而废。
一个月没有来到广播台,机器都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
上学期离开的时候,林芷初都有细心将广播台唯一的一扇窗紧闭关好,实在想不通怎么还会蒙上一层这样的灰。
把刚领来的书本找个地方安置好后,林芷初招呼程霄随便坐坐,自己则取着水桶和拖把走到外面不远处的水龙头处接水。
程霄见她要搬水桶,忙弯身抢过来,帮她把水桶提进去。
林芷初负责用抹布擦桌子,扫地,拖地,程霄闲着没事干也帮起了忙,拿起干布,帮忙擦拭调音台,电脑,播音话筒等。
林芷初拖地板有些累了就抬头看他,他就坐在播音台前,低着头认真专注的擦拭播音工具。
程霄一丝不苟专注工作的样子可真好看,窗外的夕阳洒落在他脸上,他今天穿着黑色的羊绒外套,里头是深灰色的v领线绒衫,干活的时候他把外头的外套脱下来了,v领衫将他的脖颈衬托得既长又优雅,光落上去就仿佛带着光圈,让人都不愿意移开目光了。
认真擦工具的程霄突然开口问她:“我的脸很好看?”
“没有。”林芷初忙继续拖地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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