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1 / 2)

加入书签

明白了原委后,方尹对吴晴和段晓妍说:“那怎么办,我们去不成了,只好选择下次白天的时候去了,我可不要体验什么让我痛苦的回忆。”

吴晴心事重重地应道:“是啊,我也不要。”

听吴晴这样一说,方尹才想起来,吴晴小时候曾亲眼目睹了双亲死亡,所以她和段晓妍还好说,若让吴晴晚上进小木屋,重复看见那段场景,一定会精神崩溃。

“那走吧,回家。等下次白天的时候再来。”方尹宣布。

没几天,又是周日,吴晴一早起床,有些无所事事。

自父母双亡后,吴晴便和外婆住一块,但最近外婆去了大姨家,留吴晴一个人在家。

吴晴很少去外面溜达,除非方尹和段晓妍找她。

她很清楚,如果不是认识了方尹和段晓妍,那她一定更为孤僻。可以说,方尹和段晓妍,是她在世上仅有的朋友。

当她正发呆的时候,忽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开门一瞧,竟然是个警察。

警察先问她是不是吴晴,吴晴点头说是,警察再用一种命令的口吻说:“我这边有点事,要让你去一趟局里,现在跟我走吧。”

从公安局出来后,吴晴的心情跌落谷底。她满面愁容,愣愣地走在街上,思绪如轻飘的细沙,慢慢回到了十年前的一段往事上。

十年前的某天,正值闷热的夏季,蝉鸣声此起彼伏,大地仿佛在被烘烤一般。

吴晴当年七岁。

她紧缩在房间的角落中,两手抱着膝盖,不停地颤抖。她没有叫喊,也没有哭泣,只怔怔凝视地上父母的尸体。从父母尸体上流出的血液,一直流到她脚下。

这是当年轰动一时的双尸案。一对夫妇,莫名惨死在家中,两人身上显示多处伤痕。他们的女儿亲眼目睹了父母惨死的过程,却因刺激过大,患了短暂的失忆症,没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最终警方根据现场情况推断,由于吴晴家住底楼,凶手应是从窗户爬入她家,对其父母狠下毒手。凶手的动机不明确,凶手也未留下蛛丝马迹。

现今,省公安厅成立一个调查组,决定对二十年内一些影响较大的无头公案重新审理,所以警察找到了吴晴,让吴晴再录一份口供。

然而吴晴依然坚持记不得当时的情景,对警方的所有猜测一概否认,用“不知道”三个字回答了一切。

“那你回家好好想想,想起来什么,马上给我们打电话。”

这是一位警察送吴晴离开时,对吴晴说的话。

此刻吴晴沉浸在悲伤中,不自禁地落泪。

童年的阴影,如暴风雨一般,袭上她的心头。

像是住在她记忆中的一个沉睡的魔鬼,被重新唤醒了。

吴晴一边擦眼泪,一边向前走着。无意间,她发现自己竟来到了学校附近的荒山地区。

那座神奇的小木屋,就在前方不远的地方。

现在是白天,小木屋中可以见到一生中最快乐的回忆。

想到这一点,吴晴没有犹豫,她迈步走向小木屋,她觉得自己需要调整一下情绪,小木屋可以让她开心,所以是当前的最佳方式。

步入树林,临近小木屋时,吴晴看今天来小木屋的人并不多,也许大家对小木屋已失去新鲜感,又是中午吃饭时间,只有两个女生,正从小木屋出来。

那两个女生面带春光灿烂的笑容,显然刚享用过小木屋赐予的愉快回忆体验,在经过吴晴身边时,她们瞧了吴晴一眼,吴晴脸上的泪痕还没擦干净,双方形成一种反差。吴晴霎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习惯性地低下头。

等那两个女生走后,吴晴才敢继续前行,她踏上小木屋的台阶,小心翼翼地推开了小木屋的门。

将门一关上,屋中的场景骤变,吴晴记忆中最美好的场景又开始反复出现。蔚蓝的天空,耀眼的阳光,欢快活泼的游乐园,爸爸妈妈一起牵着她手。吴晴的心情瞬间得到好转。

她的脸上,浮现了笑容。

然而她没有注意到,从她步入树林开始,在她身后,就一直紧跟一个人。

那人正是陈峥!

陈峥最近整日闷闷不乐,得不到发泄,因此今天也想来小木屋转转,谁知意外看见吴晴,他正奇怪方尹段晓妍怎么没和吴晴一起时,就见吴晴进了小木屋。

“哦,一个人来寻开心了。”

陈峥站在小木屋门前,自言自语道。

被段晓妍甩了后,陈峥对方尹,段晓妍,吴晴三人恨之入骨,一直想找机会报复,现在见吴晴一人进了小木屋,他的心中立刻涌现一股邪念。

他环顾四周,发现小木屋附近有许多枯枝残叶,他又想起出门时为抽烟带了打火机,瞬间敲定了主意。

他搬来大量枯枝残叶到小木屋门前,再用打火机将这些枯枝残叶一齐点燃,小木屋门前迅速燃起一团大火。

陈峥感到极大的满足,心想:我让你在里面寻开心!我把门烧了,看你怎么出来!

没隔多久,火势越来越旺,火焰几乎覆盖了整座小木屋,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陈峥渐渐由狂喜转为害怕,心想:完了完了!要出人命了啊!

他冲着火的小木屋喊了几声吴晴的名字,吴晴不应声,他犹豫了一下,干脆来个撒手不管,一溜烟逃了。

很快,小木屋即被大火吞没,成为一堆燃烧的废墟。

而身在小木屋中的吴晴,完全不知道屋外的状况,直到大门突然消失,才察觉异常。

大门消失后,她既惊慌又害怕,屋中的场景瞬间发生转变,原本记忆中的美好场景快速破碎,成为一片黑暗,令她觉得自己好像置身于无尽的星空当中,幽幽的飘浮,没有着力点。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