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2)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欲书阁]https://yushuge.vip最快更新!
奶奶偶尔在周栖提起这件事,总把责任归在周常东这处,说要不是他在外面养女人还生了孩子,周栖妈妈也不至于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但周栖有一次听何妈和奶奶说话,大概明白了事情也不是那么简单。
何妈说:“我们栖栖真是命苦,爸不疼妈不爱的。你说她妈要是真因为老公在外面养女人有私生女才离家出走,那早几年就该走了。这些事儿她早就知道,做着阔太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不是因为常东当年生意砸了,她怕受连累……”
奶奶制止了何妈往下说,“好了小何你不要讲这些话了,栖栖等会儿就来了,让栖栖听到不好的。”
周栖那时明白了父亲对周梓雨的偏爱,尽管他以为自己尽量维持着平衡,但在他心里,闻姨才是那个对他始终如一不离不弃的伴侣。
老一辈人的爱恨情仇对周栖来说真是一道超纲题,她有时想要分辨有时又想要逃避,那种感觉在发现林祁南出轨的时候也有过,大概是一种无力感,对一切失去自主权,没有能力改变哪怕丝毫。
所以对宗晋的表白,她并不敢认真推测自己的感受,是害怕再一次遭遇那种无力感。
因为害怕结局所以抗拒开始,周栖想,她可能是老了。
第16章
周栖是被后车的喇叭声拉回神的,其实绿灯切换过来不过两秒,但下班路上大家堵了一路心里都着急,按出的节奏也就格外躁动。
这是个单向双车道,一辆黑色路虎原本停在周栖车的后侧方。
红灯结束路虎缓缓起步开过去,错身而过的时候,宗晋看到了周栖的侧脸。她的唇线紧绷,听到后方车辆催促,眼睛瞬间重聚焦点,松了脚刹开出去。
那一瞬间的狼狈,都撞进宗晋眼里。
她的车一路直行。黑色路虎稍稍降缓一些速度,待车流不再那么密集,切到后头跟上去。
另外一辆商务车上董博载着制片人和几个合作出品方代表从十字路口直行准备到第二个支路往右拐去“misty”。他们在恒亚和宗晋开会结束去酒店吃完饭,有俩人是从帝都来的,一直听说恒亚老板在景市开了家酒吧颇有名气,就想去喝两杯。
出发前宗晋让董博载着他们在前,自己开了车在后面。
商务车里的人闲聊到恒亚老板那儿,也不知道谁起的话头:“你还别说,宗总年纪轻轻从老宗总手里接过公司,弄得倒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哪是像那么回事儿,比起老宗总,那也是不逊色着呐。”
“是,上回他去帝都我没跟他碰着面,今儿个见到本人确实出众。要不说江山代有才人出,就是不知道这才人有对象没有?”那人说到实在处,“我有个侄女儿刚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回来,学视觉艺术的,也算是……”
副驾驶上的人打断,“您还真别先急着牵红线,万一人宗总有对象呢?”
说完侧头朝董博笑,“小董,你老板有女朋友没有啊?”
董博目不斜视,礼貌性地回以一笑,“陈总,我就是个助理,老板的私事还真不清楚。”
知道董博这是程式化的回答,陈总也是意料之中并不在意,只说像他这么优秀的男人肯定有很多女人倒追。
董博在路口转了方向开,习惯性看了眼后视镜,却不见老板的车跟上来。
陈总也注意到了,“宗总的车呢?”
话音刚落,车里的电话就响起来了,董博按了蓝牙耳机接听。
宗晋说:“你带他们先过去,找宗宁招待一下。我晚一点过去。”
董博也不多问,“好。”
挂了电话董博和车里一行人交代,“老板说他临时有点事情要晚点到酒吧,我先带各位过去。”
陈总笑,“嘿,今儿个宗总做东还缺席,什么事情那么重要?待会儿得罚他三杯。”
***
宗晋护着周栖的车一路开到了东部新城,见前面的车慢下来拐进一个高档小区里去,保安亭的高个子保安见到她还打了个招呼。
等到周栖的车进了大门,闸口落了闸,宗晋才打死方向盘往来时路开去酒吧街方向。
道路两旁的路灯齐整,照出黄暖的光束,黑色的路虎在光影里提了速,过了两分钟却又降下来,暂停到路边。
宗晋伸手从格子里拿出手机。
指尖点在通讯录里周栖的名字上,却没有按下通话。
他不知道她今天遇到了什么事情,让她在开车时都能那么心不在焉。直接打电话当然是最行之有效的提醒方式,但他不想让她知道自己看到了她的失魂落魄。
周栖不是那种会随意和人敞露内心的人,她总是和人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如果她误以为自己意欲窥探她的私隐,之前的一切都有可能被打回原形。
在他还不够确定之前,他不敢踩那条界限。
宗晋拧了拧眉心,还是打了苟沐的电话。
苟沐接起电话,那头一片喧噪,“哥,你咋还不来啊?董博带来那帮人等着罚你酒呢,我可是让宁姐把店里最贵的都招待出去了!”
“啰嗦。”宗晋把手机换到另一个手里,“你那个十万个冷笑话大全发我。”
“嗯?”苟沐让小五推他换了个安静些的角落,听清宗晋的话有些摸不着头脑,“上次讲那个狐狸脚滑的笑话给你听你还骂我呢,怎么突然想着要我的珍藏了?”
“你给不给?”
“给给给,除了我的贞操,你要啥我不能给?”苟沐嘿嘿笑,“其实我有二十万个冷笑话,十万是素的,还有十万是荤的,你要哪套?”
“……”宗晋还认真思索了一下,“都发吧,快点。”
“得嘞。”
***
最新章节请到yushuge.vip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