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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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能埋葬,只能“殡”了,才刚刚“殡”完,就有紧急军情到了。

子奚公子,在晋阳起兵叛乱了!

“奚”在甲骨文中的形象,是左为手,右为绳索捆着的人。

在那个时代,捆着的人当然就是奴隶了,而“奚”则专门说的是女奴隶。

《周礼》的《秋官》中《禁暴氏》也有记载:凡奚隶聚而出入者,则司牧之。

羸奚是羸柱的第六子,他的母亲原本就是一个女奴,只因为长相漂亮,才被赢柱看中,春风一度之后本以为没事儿了,结果人家就那么幸运,华阳夫人跟赢柱天天在一起,也没能怀上一儿半女,一个女奴就有了后嗣。

且女奴没有什么见识,受宠就要上天,所以才有了后来华阳夫人受不了,收赢异人做儿子,吕不韦给庄襄王改名赢子楚的事情。

跟子奚的名字听着就是亲兄弟。

其实要是换了个别国的贵女,宁肯让自己的儿子认华阳夫人为母,自己也以华阳夫人马首是瞻,凭借子奚公子当年的风光,这国主之位指不定是谁的呢!

这子奚公子算是羸政的叔叔了,早在庄襄王的身体不太好的时候,他就蠢蠢欲动,幸好那个时候有李季阳给的各种药材温养身体,庄襄王看起来就跟得了个感冒风寒之类的样子似的,他也就没敢真的起事,如今庄襄王死了,他接到消息就在晋阳开始了叛乱。

要说谁想弄死子奚公子,华阳夫人排第一!

“当年本宫就看他们母子俩不是个好东西,可怜本宫的国主儿子才去世,他就敢叛乱,真是个混蛋!”华阳夫人听了这消息别提多生气了。

“这可怎么办?”夏太后是个没主见的,当了太后也没能撑起来场面,还跟在华阳太后身边,当个应声虫。

索性她这样的脾气也不是一日两日了,华阳太后看在异人成了自己的儿子的面上,对她也颇为照顾,而后俩人同时死了丈夫,又一起封为太后。

本来华阳夫人是想去行宫散散心,看夏姬成了太后也立不起来,干脆带着她一起走了,省得她不会说话办事,给子楚添麻烦。

行宫里她们俩最大,而夏姬又听她的,自己做主的感觉太好,又不用迎逢什么人,都是别人迎逢她,虽然是半路母子,可该给的东西,该有的孝敬,子楚一点都不克扣,甚至得了好东西也给她们一份。

儿子死了还有孙子,结果现在孙子还没登基成国主呢,那边就有人叛乱了!

子奚公子的母亲当年也没少欺负夏姬,夏姬下意识的害怕啊!

“宣蒙骜觐见!”羸政当机立断。

蒙骜很快就到了。

羸政直接任命蒙骜平乱大将军:“务必平乱,赢氏子奚……死活不论!”

“诺!”

蒙骜也生气呢!

他们一直防备别的国家趁机出兵,没想到别的人还没动手,自己家的人先叛乱了!

赢氏子奚,就算是大公子不说,他们也不会放过他!

当年争位失败,国主仁慈,没有将他怎么样,毕竟是先王喜欢的儿子,不让他出去做人质,只是在晋阳生活而已,还不知道感激!

所有人都十分痛恨这种自己人叛乱的行为。

没有人知道子奚这三年过的是什么日子。

也可以说是庄襄王做的太好了,大家都以为他是老好人。

蒙骜大将军出兵,因为国库动不得,如今毕竟还没国主呢,李季阳干脆让他们去李家庄拉给养。

“你全都出?”蒙骜大将军听的都愣了:“那可是十万大军啊!”

“李家庄别的没有,东西还是不少的。”李季阳道:“我先回去一趟,你们随后派人来!”

“小阳,你可……?”羸政也把握不准李家庄能有多少东西,只知道李季阳很有钱。

他师父师兄们给的都是钱多,东西虽然也有,可跟二十万大军比起来,太少了!

“阿政,放心,子奚他起不了什么乱。”历史上这位要是不叛乱,恐怕连留名的机会都没有。

没奈何,羸政只好放李季阳离开,李季阳一出宫门就直奔李家庄,根本没回家。

这次他是坐着马车走的,马车比牛车快,一天就到了。

到了之后先找了自家的大仓库,将空间里的东西搬了不少出来,尤其是牛羊肉,牛肉干和腊全羊这两种,还有菜干。

幸好这个时候不论是野菜还是蔬菜都快要好了,到时候在当地购买一些青菜也可以。

李季阳还准备了很多金子!

等他准备好了之后,甘罗来求见。

“自从回到李家庄,日夜防守,在第三日便有人摸上门来了!”甘罗虽然还小,但是已经很成熟了,能当大人对待。

“第三日就有人来了?”李季阳算了一下,正好是他忽悠吕不韦的时间,按照行程来算,吕不韦回去就派人来李家庄了。

“他们最开始还想摸门,后来就想强攻砸门,庄子里的叔叔大爷们都被爷爷们指挥着,防住了他们,在后山和东西两山也都有人巡逻,据说他们想爬山上来的,结果自己摔下去了!”

说到这里甘罗忍不住裂开小嘴儿笑的欢乐:“李家庄的地形很好,爷爷们说易守难攻,他们爬山就摔死,走大路还进不来。”

要是他遇到这种地形也得憋屈死!

李季阳早就勘察过自家地形,知道老卒们说的都是对的:“赶紧让老管家给大家伙儿弄点好吃的,哦,肉管够,青菜也得吃点啊!”

“爷爷们不喜欢吃青菜,不过婶子们让他们务必吃一些,他们就吃一点。”甘罗跟李季阳手舞足蹈的学了一下老爷子们如何跟婶子们斗智斗勇,不吃青菜的趣事儿。

以前没人跟李季阳说这些,大家都觉得公子是做大事的人,这些小事人家未必喜欢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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