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主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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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对于各种通俗演义小说,丁子杭向来是爱不释手,只要能找到的演义小说至少都读了三五卷,甚至业余时间还客串过说书先生贴补家用。

丁宫原本担心他很难适应皂班的严竣气氛,结果柳鹏慧眼识珠,特意挑了他来管这间书屋,丁子杭那真是如鱼得水,仿佛老鼠掉进了米缸,把这间书屋办得井井有条秩序井然,皂班内内外外都是一片赞好之声。

虽然说书屋这边只有一份最基本的工食银,根本捞不到什么外财,但是丁子杭是真喜欢这份差使。

天还没亮他就开始盘点藏书打扫卫生,把里里外外都清扫干净了才肯放人进来,闭馆之后,一定要把每一册藏书放回原来的位置才肯回家。

在这间书屋之中,他就是真正的王者,他几乎用一整天的时间守护着这间书屋,不允许有任何人破坏这里的秩序,哪怕是副役、正役敢在书屋里喧哗生事,他也会第一时间把对方轰出去,根本不留半点情面。

有闲瑕的时光,他也会拿起书架上的藏书慢慢品读,还会写一写他心目的英雄故事,柳鹏发现他的笔法还稍嫌稚嫩,但是也可以说成文风质朴,不刻意卖弄酸气。

处处卖弄酸气,可以说是很多明清小说最大也是最致命的缺陷,很多夹杂进来一段比正文还长的议论、诗文,读者根本读不下去,更不要说有刻意卖弄记忆力,几十个人物轮流跑出来当主角,让故事完全没有了可读性。

就象《野叟曝言》就是个最好的典型,主角明明是个狂拽霸帅小弟磕头就拜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一路拔屌的龙傲天,大纲更是是屠美灭日的纯粹小白文,硬生生被写成了又臭又长的裹脚布根本没法读。

书里就是吃个小酒排个席位都要花上一两章笔墨,无时无时刻强行吹捧主角结果是主角人见人厌,作者自许为是的得意之笔,恰恰是故事中最难看的那几段。

而丁子杭刚刚入门,笔法朴实无华,自然没有这方面的毛病,柳鹏又不需要什么真正百世流芳的巨著,这部《大明英烈传》只需要比市面上的多数演义小说更有可读性就可以了。

他把丁子杭的具体情况都跟陈大明讲清楚:“陈叔叔,这是子杭写的小说草稿,我觉得很不错,您看看,这件事关健是要子杭好好写,我们好好把关!他写得不好的地方,我们用心些,指出来让子杭再改一改,改到满意为止。”

陈大明一下子觉得这件事很有可行性,毕竟这是命题作文,只要自己跟柳鹏敲定了大纲,就不怕丁子杭写歪了:“嗯,子杭一个人写不够,你找一找,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才过来帮一帮子杭,子杭若是写不出来,他也可以接下去写。”

陈大明这是老成之见,虽然两个人磨合起来或许有很多困难,两个人可以互相督促互相帮助,这样就不怕万一丁子杭文青病发作,书没法继续下去。

柳鹏倒没想到这一点:“还是陈叔叔想得周到,不过就是再调一两个人过来,这事也急不得,没有三五个月是办不下来的。”

“三五个月能写出个初稿,已经是快得不能再快了!”陈大明走过的路比柳鹏走过的桥还多:“慢工出细活,这部《大明英烈传》我等得了,哪怕是两三年时间,我都能等得下去,只要书好,要我等多久都行。告诉子杭一定要用心写,他现在不是守着这书屋没有外财可捞,那他专心给我写书便是,我额外补贴他一份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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