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火耗归公 摊丁入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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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要管这些鞑子了,咱们把自己这边理顺再说。”刘钧把女真北迁的事情抛一边,然后道,“大汉开国也有不短的时间了,我们击败了女真的进犯,降服了半数漠南蒙古部族,也把女真打的求和称臣了。”

“就是在中原,虽各地叛乱纷起,但也在短短时间内,把北方叛乱迅速平定。如今洛阳伪朝又被扫灭,现在朝廷三路大军正横扫一切叛乱。如今也仅剩下陕甘云贵川桂六省还有叛乱,但三路大军也将进入六省,平定叛乱就在眼前。”

“我们现在还是把目光放到朝政上来,我们军事上虽然能够粉碎所有叛乱者,但朝政若是处理的不好,不能让天下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那么也终究还是会出乱子的。唐太宗说的好,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如何管理好天下,让国家富强,百姓安居乐业,这才是最重要的。”

“或者说的更直白点,让天下百姓都有饭吃,有衣穿,就是我们最大的任务。现在你们也说说看,这新朝新政,你们有什么建议?”

听皇帝说的直白,大臣们也都很坦诚。今日是上书房重臣议事,没有礼部官员监礼,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大家聚坐一起,倒是气氛比较融洽。

倪元路道,“陛下,治大国若烹小鲜,切忌心急。治天下万万急不得,新朝肇建,陛下登基时间还不长,朝廷上下人心浮动,天下子民不稳,也是正常。臣以为,还是当稳一点,慢一点为好。”

刘钧却是一笑。

“稳一点。慢一点?你指的是什么?是新税法慢一点,还是其它什么?”

太监站在一傍,为君臣们斟茶。

倪元路也不隐藏自己的想法。

“臣确实觉得陛下有些操之过急了。臣也知道如今新朝初立,百废待兴。但急切是不行的。比如这新税法,如今朝廷推出新多新税,五花八门,臣也非反对征税,但臣以为,即使要征税,也当有个详细的条陈。把所有的税名等理清了,然后诏告天下。这样一来,天下官吏也方便了,百姓也明白了,对朝廷对百姓来说都是好事。”

刘钧不是听不得建议的人,好的建议他听。

“总宪说的不错,其实新税法也一直在拟定整理之中,朕已经准备于近日颁布大汉税务法,到时里面会有详细的税目,以及征收的范围等。”

国家要运转,就需要钱粮。而国家之钱粮,就来之于税收。

税收,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最重要的事情。

大明亡国,也可以说是亡于财政破产。为何财政破产,最主要的就是税制不合理,加之宗室勋戚和士绅们都享受特权,偷税抗税导致的。

最重要的还是大明的税制不合理。

曾有人说过,税收的真谛,就是剪最多的羊毛,而听最少的羊叫。

让刘钧来理解,天下百姓人口过两亿。但天下的财富其实是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因此这税,自然也应当是这少数富人缴纳大头。而人数更多的百姓只缴纳少数,这样才符合剪最多的羊毛。听最少的羊叫。

刘钧把新朝的税收重点放在商税上。

第二个重点,就是税目明确,不许地方官员乱收税,也不许乱加耗,更不许有人拥有免税特权。

对于朝廷的功勋之臣,对于皇亲国戚,刘钧可以赏钱,甚至也能赏地,赏爵,就是不会胡乱的赏官和赏地以及给予免税特权。

官职,是国家名器,是管理天下的,不能胡乱赏给那些不合格的人。

免税之权更加重要,一旦开了免税特权的先河,那早晚会如明朝一样。

在两宋时代,来自于农业的税收,实际上已经降到很低的比重,税收的大头来自工商业。

不过如何保证税收,也确实不容易,哪怕订下制度,也需要有人执行。

刘钧已经越来越感觉到传统的六部九寺这种机构设置,有些制约了新政的推行。

特别是对于户部,一个部门管了太多东西。

就和当初兵部一样,兵部曾经主掌所有军政军令,后来刘钧另建了一个枢密院。现在刘钧也感觉到自己迫切需要把户部也给折分了。

五代北宋之时,也曾经把国家财政大权分为三司。分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长官为三司使,地位仅次中书省,号称计相。户部掌户口和税赋,盐铁司则掌全国盐茶、矿冶、工商税收等事,度支则专掌统筹财政收支和粮食漕运等。

现在朝廷已经有粮食总署、盐务总署、税务总署、海关总署、邮政总署等多个分离出来的部门,但他们名义上依然是受户部管辖的。

刘钧打算再往前一步。

“朕打算仿五代和宋制,把户部折分。以后户部改为民政司管理户籍、俸饷、田赋,并负粮食漕运和责救灾救济等。”

“另建财政司,专掌统筹财政收支、制订财政预算,管理朝廷库藏等,制订税法,调整税种增减、税目税率等。”

“税务总署改为税务司,专掌税务征收,并与财政司拟定税法。同时,兼管盐、茶、烟、酒专卖事务,并海关事务。”

粮食总署和邮政总署划归民政司,盐务总署和海关总署划归税务司。

另建一个新的部门审计署,专门负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朝廷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审计,各省财政预算执行的收支审计,帝国银行的财务收支审核等。

三司的长官皆称为卿,民政卿、财政卿和税务卿。各署长官,称为少卿。

重臣们听到皇帝的计划,都一时没有回话,都在思考着。

“以后财政司和税务司负责拟定税法,然后交给廷议,最后由皇帝与大臣决定。今后。所有征税的税目,必须由朝廷中央制订,地方无权设立税种和税率。所有的税收。将分为两部份。一部份为国税,一部份为地税。”

“所有税收。正税为国税,正税之外,再附征正税三分之一,附税为地税。国税归入国库,地税则先入国库,再转拔各省方使用。”

这其实就是火耗归公了。

不管在哪朝,其实朝廷的税只是算正税,正税之外。肯定还要多征一部份,多是以火耗的名义征收,这些附征的税,就是地方截留,有时甚至是官吏们的额外收入了。

火耗附加数量不定,甚至很多地方,火耗比正税还高,甚至高出几倍之多。

刘钧登基之后,就已经下令,禁止地方征收火耗。

而现在。刘钧却又要开征地税,这地税也正是火耗。不过刘钧的这个地税,是有严格规定的。正税的三分之一。且这火耗不直接归地方,而是得先上缴国库,再拔下去。

“陛下,正税之余再征附税,这岂不是让百姓负担加重?”

“朕会把正税税率下调,实际上百姓缴纳的税并不会增多,只不过把这税收分作了两部份,一部份归朝廷,一部份归地方。”

晚唐五代之时。税收也差不多如此,税收分为三部份。一部份上交朝廷,称为上供。一部份分交给节度使衙门。称为留使,还有一部份则留给地方州衙,称为留州。

现在刘钧把税分为两部份,给地方留下四分之一的税。这就是地方官府的办公经费,所有的税收解入朝廷,这无疑会让地方更财政更艰难,也肯定会加大地方官吏的贪污。

这样一来,火耗其实并没有归公,只是入了朝廷的帐,再转拔下去。

不过新税法里,却避免了地方官吏无控制的胡乱征收火耗。

因为如今粮食都由过去官收官解,改为粮食总署负担征粮收粮运粮,再加上使用银元征税,这个过程中,其实并没多少消耗。

“以后,南方地区每亩征谷十五斤,附征五斤,亩征二十斤。北方地区,每亩征麦十二斤、附征四斤,每亩共征十六斤麦。折银征收,谷麦每担折银元两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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