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审问 2(2 / 2)
“是啊,真的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熟悉我们的人。”蓝草也不由的跟阳牧秦在思维里进行交流。
“那么你们是怎么跟那群土匪混到一起去的?你们不是东厂的吗?”阳牧秦又问道。
秦舞扬连忙说道,“小的也不知道,只是在天黑之前看到一支髡人老爷的车队开过去,然后又看到后面有一批骑兵追击。待到我等追上时才发现这数十名骑手竟然已经被诸位老爷都收拾干净了。当时就有不少的人说不如不干这一票了,不过贺档头却说诸位髡人老爷的火器虽说迅猛,但是却要仗着距离远远地射,如若逼近得到面前,就肯定无法作战了。”
“你们都是如此觉得的?”阳牧秦微微笑了笑,看来武朝也好,安南也好,就算是蛮兵也好,对于火器的巨大威力还是有一定认识的。不过他们观念中那些声音大、射程近、装填复杂的火铳都是统一的看法,只是此时在元老院军队的步枪和卡宾枪面前有些赶不上趟。
“小的当时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真的和诸位老爷的手下们打起来的时候才知道全错了,而且是大大的错了。”秦舞扬说着脑袋直摇,一脸惋惜莫名之态,“当时我等又跟上了后面追击的土匪,不过土匪就是土匪,在遇到了诸位老爷骑马拦截一通震天雷轰击之后,土匪就准备逃跑。”
“看来他们的拦截还是起到了作用的,但是为什么土匪在晚上的时候又过来了?”蓝草冲着阳牧秦微微点了点头,在思维中进行了一番交流。
秦舞扬不知道面前的这些髡人在想什么,便继续说道,“看到那群土匪开始转身放弃追击,贺档头又上前去,挡住了这支土匪。”
“拦住他们有什么用?东厂又不负责招募,拦住他们难道要收纳他们当太监吗?”阳牧秦不由有些好奇地继续问道,秦舞扬摇头解释道,“因为知道了诸位老爷的营地不远,便招呼了这群土匪,意思就是只要为东厂干活,这些土匪就能够拿到一笔钱,同时还能获得一份由东厂开局的换籍证明。”
事实上武朝的户籍政策还是相当变态的,一旦一家中有人犯事被抓被判刑,那么他们的亲人就要倒霉了,会被直接判定为奴籍的。被抓住的充军流放,就算是没被抓住的,也是要在随后的抓捕中瑟瑟发抖。这群土匪虽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被判为奴籍,但是里面的奴籍还真有不少,此刻竟然听东厂的人说自己是能够脱得奴籍,成为一个普通百姓,此刻都是兴致勃勃的,纷纷打了鸡血一般的主动要求打前阵。
“我等首先趁夜袭击了山下的小营地,里面没有多少人。贺档头手下有十多个好手,趁夜靠近,从外向内就逐渐把小营地的人都给杀了。”秦舞扬连忙说道,“然后又带着这些土匪悄悄靠近到了主营地。一开始那几个好手是打算再跟下面一样来一次,但是却被人撞破,不得不提前射箭。不过地上的那些铁丝却非常麻烦,把我们中几个好手给挂在了当场,接着又遭到攒射,很快就全都给打死了。”
“不过行军打仗总是会死人的,我等当时还没怎么害怕。反正这些土匪就是用来在前面开阵的,我等只要消耗掉老爷们的子药数量,让你们无法射击即可。”秦舞扬说着擦了擦眼睛,随着这几天睡觉没睡好,他觉得自己说话都是轻飘飘的,有种强忍的睡意。
“只是没想到这群土匪竟然会如此容易就溃散了,而且连土匪头都在一开始的战斗中被打死了。”
“你们还是成功地消耗了我们不少弹药,”阳牧秦微微笑了笑说道,“你们就是在等我们没有子弹的那一刻是吧?”
“是的,是的,贺档头还叫人准备了不少的弓箭,意图是要掩护土匪攻击,后来我等冲上去之后他们还可以透过发射箭矢从而压制老爷们的火铳。”
“你都说了这么多贺档头了,这贺档头是谁?现在在哪里?”阳牧秦对于后面的战斗已经没有太大的兴趣了,只是按照他说话中出现的一些东西进行断句罢了。
“贺档头乃是汉阳府东厂的一员档头,手下管着百多号东厂番子,平日里是负责收集这汉阳府内的百姓与官员是否忠诚。不过东辑事厂里面也还是有些力士的,他们平日里吃得最多,干得虽然少,但是可都算得上是汉阳府里的猛士,平日里缉捕要犯可都是他们上的。”
“这些个人还有多少活着的?”
“都死了,”秦舞扬脸上露出苦笑的神情,“之前在铁网旁边就已经被勾住了不少人,其中就有好几个力士。后来在战斗中又被诸位老爷里的那个猛将以一敌十,我们中十多人都不能近身反而被杀死了不少人,好不容易把他打翻,却又被旁边的火铳连连射杀多人,唉——自作孽不可活啊。”
=============================分隔线=============================
“这就是审讯的记录,”阳牧秦说着把一份资料递给刘业强,他们车上带有不少的纸,但是在袭击中被烧毁大半,这些纸还是不久前从一处没有烧完的废墟里翻出来的。
“好的,我看看,他们说的没问题吧?”刘业强一边说着一边接过来,阳牧秦点了点头道,“我们讯问了六七个小头目,都是这么说的,看来我们后面似乎有根奇怪的尾巴,对我们还有相当的了解呢。”
“哦,对了,东方港发了消息过来,”说着刘业强把手机递给阳牧秦道,“下个任务就是要在这里存活两个月,等待飞艇来救援了。”
“飞艇?”阳牧秦不由得腿脚一软,“喵了个咪的,干嘛一定要是飞艇?我恐高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