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五七章 劝进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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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代郡的法令本身是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削弱抑制世族豪强势力,再加上外部环境平静,而且尽管逃到辽东的燕国余势造出的复国声势向大,但并沒有什么实质的行动,因此燕国的世族豪强势力也并没有闹出太大的事情来,相反代郡在打压了几名燕国的世族豪强之后,对燕地的统治也日渐稳定。

不过燕国的余势存在,对代郡来说,始终是一个不安定因素,在高原出塞之前,就想彻底把燕国的残余势力彻底灭掉,只是那时代郡刚刚击退秦军,夺取了大量土地,还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稳定,加上高原又出塞寻找白灵族,因此才暂时放了下来,而现在高原回归代郡,新地稳定,也确实是彻底解决燕国残余势力的时候了。

这是需要高原决策的第一件事情,高原对此当然并没有异议,不过出兵征战,并不是说说而已,还需要详细的策划布置,现在只能将出征的事情定下来,而这一仗出动多少军队,俱体怎样打,还要认真的考虑,这就不是现在马上决定的事情了。

第二件事情是有关于迁都。在高原出塞之前,就己经决定迁都灵寿,并且开始修建灵寿,而现在虽然工程并未完全完工,但也己完成了大举,预计在下半年九、十月的时候,就可以正式迁都了。但迁都也是一件大事,可不是像普通人搬家那么简单,白灵族只有八万多人,举族迁移就足足准备了两个月的时间,更何况是迁都,因此从现在开始,就要逐步将行政机构向灵寿迁移,慢慢分阶段的将行政中心从代郡转移向灵寿去。

但在迁移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机构重复,或是矛盾错误的事情,必须要是高原在代郡坐镇的时候才能进行。

而高原对此也没有意见,只是让大臣们拿出一个分阶段逐步迁移的计划来,而在迁移途中,怎样过渡,然后依计划进行迁移。

而第三件事情则是和第二件紧密相关,就是完善代郡的行政系统,主要的地方行政系统,和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管理。

以前代郡虽然也是实行的郡县制,但实际却是有县无郡,因为代郡一共也只有四个郡,几乎每个郡都是边境地区,因此依郡名成立了四个军团,分别驻守四郡,地方行政基本都是由军队管理。但现在又増加了巨鹿、东阳、广阳、渔阳四个郡,而且雁门、云中郡的人口也大为增加,不能再由军队来管理地方行政了。

虽然现在新设立的巨鹿、东阳、广阳、渔阳四郡都已经建立了地方行政机构,但只建立到县级,而郡一级的行政还是由军队再管理,但现在由军队管理地方行政,显然跟不上代郡的发展势头,必需要建立正式郡一级的行政机构,以及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的管理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够加强中央集权,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和行政效率,并且防止形成地方势力,尾大难掉。

高原对此也极为赞同,以前是地小人少,用不着设立过于复杂的行政机构,往往是一职多能,军政不分啥事都管,而现在家业大了,分工也该细化,军政也应该分开管理。不过地方行政机构应该怎样设置,有多大权力,而中央又怎样对地方进行管理,需不需要增设一些新的机构。而地方行政完善之后,军队也应该进行重新整编,起码不能再用郡名来划分军团。这可也不是一件小事,索性也借这一次迁都之际,都一起解决了。

另外高原也想到,军政分离之后,是不是也应该对官职、爵位也进行一次大改!现在代郡的职官制度,仍然还是照搬周制,应行官职、爵位一体化,分为士、大夫、卿三级,每级又分上中下三等,共计九级,另外还设置了一些如国相、大将军、大司马、司空、司农等特定官职。

这样的职官制度设定,显然是过于单简了,而且官职、爵位一体化,也不符合执政水平发展。在这方面秦国就开了一个好头,自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对职官制度也进行了一次大改革,将官职、爵位进行分离,既爵位只代表官员的上下等级及政治、社会地位,但并无实权,只有官职才能表示官员的实际责任和权力,秦国在中央设三公、九卿等官职、管理国家大事,各付其责,地方设郡守、县令等官职,管理地方政务,而爵位也由周制的九级扩大为二十级,拉开了各级的差距,并且规定了只有军功才能晋爵升级。

高原当然知道,官职、爵位分离才符合历史发展大势,但选择怎样的官职制度,究竟是采用秦汉的三公九卿制,还是唐宋的三省六部制,或者是明清的內阁(军机处)制,还需要认真的思考一下。

就在高原想着的时候,这时宁戚道:“主公,除了这些事情之外,还有一件大事,需要主公决定。”

高原道:“是什么事情,这么重要。”

宁戚、申慎、耿忠互相看了一眼,宁戚道:“我们认为,借这一次迁都之际,请主公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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