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四九章 咸阳官制(1 / 2)
虽然高原己经决定马上就要发动对九黎族的远征,但毕竟在咸阳还是有许多事情需要马上处理,因此就在第二天,高原立刻开始着手重新制定咸阳的官职制度。当然,高原在咸阳施行的官职制度仍然还是以前汉国施行的内阁制度,而不是以前秦国的三公九卿制度。
不过高原重新制定咸阳的官职制度,在咸阳的原秦国官员中,并没有引起什么反应,众官员都十分平和的接受了高原的决议,并且都十分安心的等待着高原公布自己的新职位。
其实在秦国的众大臣们决定投靠到高原麾下的时候,在心里就己经接受了汉国的官职制度,毕竟是端了汉国的饭碗,自然就应该尊守汉国的制度。只是后来高原决议定都在关中,而且迁都之后,高原又急着赶奔白灵族去,因此并沒有在第一时间内重新制定咸阳的官职制度,因此让一些秦国的官员产生了一些幻想,认为高原有可能为了稳定关中的局势,在一定时间内,会仍然沿用秦国的官职制度,而不会马上推行汉国的官职度。
但向李斯、尉缭、蒙武等秦国的重臣却知道,改变官制,势在必行,而高原要去出巡,定是有特殊的原因,而只要等高原一空下来,就肯定会在咸阳施行汉国的內阁制度,原因很简单,既然是汉国取代了秦国,自然就没有沿用秦国旧制的道理,由其是高原将都城定在咸阳,因化只有重新制定官职制度,才能够将原来汉国的官员安排在主要的职位上,从而完全控制住咸阳,进而控制整个关中地区。
另外李斯等秦国的重臣也都认真的研究过汉国的內阁制度,也不得不承认,內阁制度确实要比秦国的三公九卿制度合理完善得多,秦国是以法家学说为主导思想的国家,而法家学说的核心可不是什么依法治国,而是法随势变,在不同的时期,针对不同的情况,施行不同的法令制度,只要是对国家有利,能够富国强兵就行,因此改变官职制官,也并不是不可接受的事情。何况秦国的官职制度,也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和其他各国相比,是完全不同的。
于是有些头脑灵活的秦国大臣己经开始转变了思想,与其不切实际的想着怎样保留秦国的官职制度,不如想一想自巳将会在新的官职制度中,会获得怎样的官职,怎样开展新的工作,好在曰后获得晋升的机会。而谁在这个时候反对新的官职制度,只有一个结果,就是被免职,反正现在汉国的官员都到了咸阳,不怕没有人补上来,说不定高原还盼着有秦国的官员反对,好腾出位置来。而原汉国的官员就更不会反对了,因此高原宣布釆用汉国的內阁制度,重新调整咸阳的官员,无人有异议。
高原当然不会考虑原秦官员的想法,其实对于主要的官职人选,高原基本都有了一个基本的想法,因此回到咸阳之后,又和张良、李瑛鸿、淳于钟秀、淳于博商议之后,正式决定,内阁由宁戚、申慎、张良、李斯、蒙毅五人组成,宁戚仍为内阁首相、亚相由李斯担任,其他人为内阁阁员。
六部之中,由耿忠任吏部尚书、严仲任户部尚书、弱顿任礼部尚书、尉缭任兵部尚书、韩升任刑部尚书、姚少司任工部尚书,冯劫任御史大夫,茅焦任大理司丞。
而军队方面,到是设置了许多新的机构,废除了将军府,而设立五军都督府,统管全国的军权,由蒙武任大将军,主管五军都督府的事务,司马尚任前军都督、姜桓武任后军都督、李信任左军都督、杨端和任右军都督,各领一军。其他的军职,由仲孙奇任咸阳兵马司,主管咸阳城的治安军务,凌风任中郎将,付责王宫、王城的警卫;辛胜任卫尉,付责各部、司官署守卫。赵轩仍任锦衣卫,付责情报收集。
这样一来,在新的职官体系中,原汉秦两国的官员大体相当,基本达到一个平衡,而各部以下的官员也基本按汉秦官员各半来任命,不过现在汉国的地方扩大了,所需要的官职官位也比以前增加了许多,因此到是能够把目前汉秦两国在咸阳的官员全部容納,不过主要的官职只有那么多,如內阁、六部,有一些官员也就免不了会降低官职,原来是尚书的,降成了侍郎,而侍郎则降成了郎中,诸如此类。高原只能将所有官员的品经全都晋升一级,做为对这些官员们的弥补。
不过咸阳的官职到是好变,毕竟只有几百号人,而且有许多官职的职能大体相同,只是叫法不一样,因此只用了十余天的时间,就将新的官职人选都安排好了,由于各部门都有原汉国的官员,处理政务到是沒有什么问题,但对原秦国各地方的官职调整,就要麻烦得多了。
汉国的地方行政和秦国基本相同,都是实行了郡县制度,现在汉国的地方行政区共划分为二十五个郡,分别是:
秦地:巴郡,蜀郡,陇西郡,北地郡;
赵地:太原郡,云中郡,邯郸郡,巨鹿郡,雁门郡,代郡,常山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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