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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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很是激动,因为这棺材保存完好,说明这里面还没有人动过,一般整个窝子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在这里头了。过去农民盗墓,往往是手持斧子对着棺材一顿乱砍,然后直接拖出尸体来剥个精光。但是他干这一行,就斯文多了,这其中的讲究得细致到先摸哪一边。
撬开棺材板一看,借着火把一看里面是一女人,为什么说是女人?因为那尸体压根就没有腐烂,除了脸色有点白,其他就跟刚睡着是一样的,一眼就能瞧出是一个女人。
老爷子自认为下过的窝子也算是多的了,什么年代的死尸也见过不少,保存好的不是没有,唯独没见过这样的,那脸上光洁的和自家小媳妇似的,连个尸斑都没有。但是对于财富的渴望让他忘却了恐惧,因为那棺材里头满地的金银珠宝,随便捞上几个就够他子孙好多代的了。
正想掏呢,他不经意间又朝那女尸瞟了一眼,嘴里不自觉的嘟囔了一声:“这人怎么看着这么面熟呢。”
说出这句话,他的手就立刻停住了。为啥?等他再次把目光从珠宝上移动到那女尸的面孔,瞬间自己的小腿就开始了剧烈的颤抖,背后那冷汗嗖嗖地往下飚。
他知道,这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儿,这太离谱了。因为那棺内睡着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为他产下一子的夫人,也就是阿发的奶奶!
老爷子毕竟还是懂一点门道的,但是平日里用的少,听的多,关键时候就是派不上用场。他知道自己可能遭了什么,伸进棺内的手就哆嗦着往回抽,身子也已经侧了过去,随时准备着转身就跑。
那手还没来得及完全抽回,只觉得手腕上一吃痛,一只白的不像话的手死死的扣住了他。老头说是胆子平时也不小,但真遇上这样的事儿,心里也慌了。
一通胡乱鬼叫之后,他想挣脱开来,但是剩下的那只手无论怎么用力,除了接触到那冰冷的肌肤之外,丝毫不能掰开那纤细的手指。
老爷子急了,想起自己身上还有一些老爹传下来的东西,胡乱把那护身符全部扯下来往棺材里头一丢,然后闭着眼睛就大喊道:“祖师爷救我!”
或许是真的是那些护身符有点用,又或许真的是他祖师爷显灵了,那手微微一松,老头赶紧抽了回来拔腿就跑。临走时,他看见那女尸的眼睛已经睁开,里面那股幽幽的怨恨之气一直到他死都还记得。也是从那以后,老爷子晚上睡觉都得点灯,在那个资源匮乏的年代,他们家最大的开销便是买煤油。
回到家后的老头发现自己婆娘已经不知了去向,只有一个年幼的儿子手捧破碗站在门口大哭,锅里的饭已经馊了好几天,他离家掏窝子也就走了一个星期左右,也就是说自己的老婆走了至少得有三天以上。
发动了好多人,找了好多地方,都没有人知道阿发的奶奶去了哪里,村里也有老人说她是跟着路过的商人跑了,也有人说是被人贩子给拐了。总之,阿发的爷爷后来就开始一蹶不振,手臂上多了一道紫色的掐痕,到他死去,那道痕迹也没有完全散去,可能阿发他奶奶真正的去向只有他一人得知,而他再也没有出去寻过半步。
阿发的父亲,我阿爸他们小时候管他叫做兔儿爷,因为这人打的一手好猎,而最多的猎物就是野兔。这位兔儿爷,后来娶了隔壁省的一位女子,生了阿发,但是阿发从小就是个瘸子,这也是和他们祖上三代干的那行当有关系,遭了太多天谴。
兔儿爷是知道自己母亲大概的去向的,老头告诉自己儿子在那洞内的遭遇,凭他的本事,他是没有那个能力再进洞了。道法这玩意,一代传一代,基础知识并不是很难学,能成才的都是靠自己的悟性。
本来他们这一脉就是个野路子,那些个咒和符靠的也是口口相传,难免是会有差错的地方。兔儿爷的老爹还没来得及系数相传,文革就是开始了,家里藏着的一点祖传家伙事全部都给一锅端了,外加老头以前掏窝子弄的那点存货一并充公,还差点给带上一个资本主义享受派的帽子。至此这一脉算是断的七七八八,就剩下点皮毛通过嘴巴传给了兔儿爷。
兔儿爷胆子是相当大的,自从他知道那里有个窝子,自己老娘还有可能搭在里头,那是食不能寝夜不能寐,整天就想去那儿逛逛。老爷子没死的时候,还能镇住他,老爷子一归西兔儿爷就开始按耐不住了。终于在憋了好久的日子,只身摸上了那山洞。
他手里可不像他爹,还有护身符,那些个东西都没了。只身一人,单枪匹马,提着砍刀一柄,猎枪一杆,外加自己画的不知管用不管用的天师符一沓,美其名曰去找老娘,其实就是想去掏个窝子。
要不咋说叫有其父必有子呢,这两人进洞的目的一样,遇到的事还也都一样。
兔儿爷在那洞里果真看见老头描述的那具棺材,棺材板还是开着的,当年老头掀开之后就吓的屁股尿流的,也没给盖上,这倒方便了兔儿爷。
兔儿爷在掏窝子这行当上算是个新手,老头为了他们家的香火着想,下令兔儿爷以后不能再干那档子买卖了,不想着手艺也是隔着娘胎就能遗传的,兔儿爷是无师自通啊。
这家伙可没他老爹那么讲究,上去就端着黑洞洞的猎枪,心想着,你要是能蹦起来,就是亲老娘在里头,老子也给你来上一枪。时代已经不同了,毛主席老人家讲过,枪杆子里头出政权,如今的兔儿爷可不是当年空手上山的老头啦,咱手里可是有实打实的真家伙。
据我爸说,兔儿爷后来有一个毛病,看见穿碎花蓝布的女人就尿裤子,这毛病也就是从那一次进洞之后才开始的。
第270章 降魂珠
兔儿爷在那棺材里看见不是他老娘,而是他那媳妇,也就阿发的娘。
他那一枪打没打出去,是没人知道了,但是那一天,他媳妇穿的的确是一件碎花蓝布的小袄子,还是他亲自去镇上扯得布,找了曹老裁缝给量身做的。
那棺材里头躺着一个人,也是个女人,没穿凤冠霞帔,也不是寿衣丧服,的的确确就是他媳妇。
兔儿爷终究是平安地回来了,到底是他命大,还是别的,阿发也不得知。总之他回来的时候,他媳妇也没了,也是失踪。至此村里头就开始议论纷纷,老子把媳妇丢了,儿子也把媳妇给丢了,所以轮到阿发娶老婆,又是个瘸子,那是相当难的。
后来娶的这个女人,用农村话说就是有点愣,做事讲话不太经过大脑,但收拾阿发挺有一套的。也许是自幼残疾,阿发很小便是一个独来独往,书没怎么念,但是家里笔墨纸砚却不少见,这会儿跟查文斌承认他是在家里学道画符呢。
进了那个洞,必定会丢掉自己的媳妇,这几乎成了他们家的一个魔咒。这事搁在谁身上都不会舒坦。于是阿发也曾经在年轻的时候,出去闯过江湖,就是到了他们家的祖籍:句容。
句容,因茅山而出名,道家三大圣地之一,也是国内为数不多道派可以香火鼎旺的地方。他去句容,一是为了学道,二是为了破那个局。家族三代香火不旺,两代女性莫名的失踪,还都遇到了同一件怪事,他是个有城府的人,想破掉这家族百年诅咒。
学做道士,那得看天资道缘,阿发是一个有脑子的人,但是身体确实有缺陷,有点名号的人都不肯收他为徒,最终穷困潦倒之际遇到一个散道收做弟子。
阿发因为心里惦记着那段往事,所以学道之心颇急,这恰恰是犯了道门大忌。学道之人最为讲究的是个心平气和,顺其自然,并没有速成的办法。虽然阿发的天资在中上,但却没有一颗向道之心,那散道在带了他三年之后,终于打发他回了老家。
阿发在那里还是学到一点东西的,最让他得意的事情是他从那散道的兜里偷来了一样东西。这件东西就是连查文斌都没有见过的,也是让他几番看走眼的原因。
此物有一个名字叫做降魂珠,模样倒是有些普通,一颗带有墨绿色的圆形玉石状挂件,大小也就玻璃弹珠那么大。
这东西阿发才一拿出来,查文斌就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哪里是什么降魂珠,他只瞧了一眼便知道此物的大致来历。
道士驱邪,经常会用到死玉一物。这玉在行家眼中分好多个等级,国际上对于这类东西根据产地,光泽,透光度,颜色还有纹路等等进行区分。但是在道士的眼中,玉只有两种:死的和活的。
何为活玉,都说好玉得靠人养,由其是女人。一般女人戴玉饰都是戴在左手上,左边历来象征着朝气。如果一个人的心态都是向上的,而且容光焕发,那么她所戴的玉饰也就会越来越有光泽,玉里面的纹路也会随之生长,越来越好看,水灵灵的,这就是活玉,玉通人心。
还有一种则是死玉,这类玉石多半本事材质都不好,带了,也不会变的温润,感受不到人的气息,于是道士便拿这种玉做封锁冤魂的最佳道具,困在里头,与世隔绝。
封了魂的玉,一般都是埋进土里的,时间久了,玉石和土壤里的某些金属元素发生反应,便会在玉石的纹路里头沁入黑色质地的东西,有经验的人在地里头挖倒这种像玉但是又比较难看的石头都会重新埋回去,并且恭敬的上香烧纸。
就是这么个手艺,有的人,却拿来做了另外一种文章。很多人,喜欢在夜里活动,不跟活人打交道反而专门跟鬼玩儿。有的道士,便拿好的活玉,在玉里头封一个小鬼的魂魄。这办法传进来的时间不算太长,也就百来年,是根据南洋一代的降头发明的。
小鬼,自然是那种胎死腹中尚未到人世的婴儿魂魄。这种魂魄最是好养,因为他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有的道士便把这种魂魄封印进了玉石里头,然后常年戴在自己身边或是干脆找一个人养,以自己的身体通过玉石这个媒介和里头的小鬼产生了一种依赖关系。
因为那小鬼本事戾气极重的东西,所以活人戴在身上之后,自己的人气旺旺会被这小鬼给盖住,通常情况下那些游荡的孤魂野鬼会把这个当做自己的同类。
阿发便是戴着这玩意摸进洞里来的,他倒是没在棺材里头见到自己媳妇,也没见着自己的老娘和奶奶,只是一副空荡荡的棺材放在那儿,里头什么东西都没有。
这棺材的旁边还有一口稍大点的,没有人开过棺,他寻思着要不要把这口也给开了。也就那么犹豫之际,洞口里进来一个人,来者不是别人,正是他从句容拜的那个老道。
老道知道自己的东西被偷了,也不点破,一路跟到浙江,只为看这个半路弟子到底心中是有何结。
那老道只进来说了一句话就让阿发打了退堂鼓,老道说:“你要是不信,我可以跟你打个赌,这口棺材只要你打开,你绝对会看见你自己趟在里头。这里的风水煞局不是我能破的,也更加不是你能够破的,要想活命,最好马上出去。”
这老道毕竟是他师傅,看他说话的严肃神情也不是在吓唬他,阿发便跟随老道一起出了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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