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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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接推开车门,走下了车。
陆宴也追了上来,街灯灯光惨白,他戴着口罩帽子,只露出黑压压的眉眼,沉默地跟在我后面。这一段最近在修路,左边用绿色铁皮隔开了施工路段,右边是还没建成的小区,越走越暗,我走了一段路,转过身来,看着陆宴。
他也沉默地看着我,路灯的光照在他肩膀上,我们就这样像两个疯子一样对峙着。
这世上的人心就是这么奇怪,在过去的那七年时光里,也许有那么一秒钟,我们想要的东西,是完全一样的,在那一秒里,我们也许都能得偿所愿。但是谁也不说,谁也不做,终于到了今天,却又做出惋惜的样子。说是聪明人,倒还不如两个蠢货,至少蠢货想得不多,也不会觉得遗憾。
我脚下的路上有细碎的沙子,晚上其实已经开始冷了,小区里的建筑吊塔上像水上浮桥一样有一点一点的灯光,陆宴的眼睛藏在帽檐的阴影中,但我知道他在看着我。
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有话要说。
但是陆宴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几乎瞬间反应过来,接起了手机,“喂”了一声,那边似乎在说什么,他答应了一声好,然后说:“今晚应该不回去了。”
不是经纪人,就是季洛家。
我继续往前走,陆宴消失了,我知道他不会这样轻易放弃,果然,走过一段路,他的车开了过来,慢悠悠地跟着我,这车应该不是他的,陆宴喜欢的东西有个共性,不会太张扬,但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好东西,如果不当明星,他当个收藏家也不错,他是那种会喜欢美玉喜欢瓷器的人,在世故和原则之间达到微妙的平衡,如今圈内年轻男星,他是领军人物,不是没有道理。
可惜我已经见过纪容辅了。
这对比不算太公平,对陆宴对我都是。纪容辅也许也觉得我莫名其妙,然而没关系,很快就会过去。
我毕竟是在付雍的房子里遇见他的。
陆宴不是第一次知道他犟不过我。
这段路快走完的时候,前面就是闹市,已经有嘈杂声传了过来,他终于停了车。从车上拿下一对音箱来给我,红橡木拼接板,摔在地上,第一下还好,砸了两下就裂开来,木材上裂开口子,露出里面的喇叭和电线,我再抓起来往墙上一贯,碎裂的木板和金属全部溅开来,还挺好看。
我摔完两个音箱,回到车上,系好安全带。
“音箱钱回去转给你。”
“不用了。”
他说了这一句,直到我家,仍然没说话。
他来我家不止一次,停车都轻车熟路,我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钥匙来,一层层爬楼,陆宴似乎跟在我后面,爬到六楼,我开门,他默默跟了进来。
我在客厅开始脱衣服,洗澡,进房间。白天睡过了,现在并不困,我在衣帽间的地毯上坐了一会儿,把架子上最容易拿到的那几张cd都拿了下来,放进一个摄影包里,把包提起来,走出了卧室。
“给你。”我把包扔到沙发上:“你要的cd。”
陆宴打开了包:“单反也给我?”
“我不会拍照片,给你了。”我自身难保了还不忘嘴贱:“听说乐曼很喜欢摄影,你们可以探讨一下。”
其实真正喜欢摄影的是华天某个老董事,老人家艺术造诣很高,拍的女星照片比杜小刚的av片还好看很多。可惜尹奚一直居中斡旋,没有流出来多少。
陆宴跟圣诞节拆礼物一样当面翻看cd,其实多半是爵士,有张是queen的专辑,我有段时间很喜欢在编曲里用贝斯,他们有首《you're my best friend》的贝斯用得不错。后来发现有个制作人用手机耳机听demo,治好了我的贝斯迷恋症。
我又去卧室翻出一个cd播放器,扔给他,他大概很久没听cd,毕竟这些年没当歌手,估计连录音室长什么样都忘了。拿着新款cd机找按钮,我送佛送到西,干脆蹲下来在他面前教他用,深夜气温低下来,外面风刮得梧桐树一直响。房间里万籁俱静,只剩下我摆弄cd机的声音。
陆宴坐在我面前,我们离得这样近,几乎可以听见他呼吸的声音。我以前年轻的时候,因为一无所有,所以特别地胆子小,视他为洪水猛兽,见他就躲。我这样的人,除了自私一无所有,自然不会放纵自己去喜欢一个人,更别说把他摆得比自己还要高。
但我躲来躲去这许多年,除了收获一点虚幻的安全感和一段不能提起的故事,也没有别的什么,我没有成为我十八岁时想成为的那个人,他大概也没有。
两个聪明人。
平白辜负好时光。
我以前总不想,如果那天在篝火前,他笑着夸我名字时,我接了下去,又会是怎样的故事。
那我们今天又会在哪里?
无论如何,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靠得这么近,却像隔着银河。
我并不觉得可惜,这世上的感情不过都是这么回事,年轻人,漂亮皮囊,在恰到好处的气氛里交换一个笑容,往下走,如果有一方拒绝,马上就再换下家,又不是拍电视剧,山无棱天地合。这世上没有谁缺了谁不能活,感情都是天长日久培养出来的。
只是纪容辅……
七年后我和纪容辅又会在哪里呢。
音箱里放出歌来,陆宴几年没唱歌,听歌品味倒还行,一上来放的就是一张聂行秋的cd,其实早年香港很多歌都不错,因为那一代才子还没老,歌词都写得跟诗一样,这首醉梦书就是。旋律也不算过时,层次比现在的很多流行歌都要丰富一点,好歌都是有画面感的,这首歌就常让我想起深秋的渡口。芦苇变成银白色,渡口的深色木桥,柱子浸在水里,深色的木板上满是白霜,有凌乱的脚印。大概因为这首歌是《梁祝》的主题曲,其实别人听起来都觉得旖旎得很,反正我是个怪胎。
就在那一瞬间,我想起了我自己的歌。
很多人不信,其实我写歌,真是写了就忘的,越是好歌忘得越快,写完就蒙头大睡,第二天听到跟别人的歌一样。
我跑进卧室的样子太焦急,陆宴大概以为出了什么事,也跟了进来。
我在那堆废纸堆里翻乐谱。
一张张翻过去,写得真是好,我可以看见清晰的雏形一步步露出来,满心震撼,大概我脑子确实不行了,翻了半天都没想起东西被我放哪了,废纸扔了一地,陆宴安静地跟在后面捡。
我眼睛扫到房间另一侧的床,想了起来,扑了过去,翻出了放在枕头下的demo,戴上耳机开始听,一边听一边对谱。
歌词就写了两句,大部分是哼唱的,但节奏是真的好,精虫上脑时太适合写情歌,我现在就写不出这么好的歌,旋律之间跟缠着蛛丝一样,让人听着就不自觉嘴角翘起来,这首歌一听,我就想起那整面墙的蔷薇,刮了风的深夜,和纪容辅笑起来的琥珀色眼睛。
这首歌的词大概要等白毓来填了,或者陈景。情歌的词不好填,一个不好就显得腻,全世界的听众里,中国大概是最看重歌词的,都说美国乡村歌词重要,首首都像叙事诗。其实国内现在很多独立音乐人,小众得很,卖的就是一个歌词,旋律都跟说梦话一样。作曲的往往还没作词的人出名。
可惜陈景现在不填词了,他现在是歌王,自己的歌都给白毓填了,更别说接别人的歌了。而白毓更适合写求而不得的遗憾,不适合写这种好好谈恋爱的歌。他给陈景填的那首《空欢喜》,副歌反复哼唱“多谢你,多谢你,许我一场空欢喜。”填得就非常好。
我听了两遍,把东西收了起来,准备找个时间匿名给白毓寄过去,抬头看见陆宴正站在废纸堆旁边,拿着几张纸正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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