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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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半夏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醒过来的,她只知道,自己是被黑楼外的嘈杂声惊醒的。她睁开眼,就感觉左手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这钻心的疼痛几乎令她再次昏迷过去。

半夏挣扎着举起了自己的左手,她看到了一双没有了手指的左手。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发出了一声尖叫。但这尖叫的声音很是含糊不清,仿佛她的嘴里被塞进了什么东西。至于是什么东西,连半夏自己都不知道,她浑身无力,根本没有气力将嘴里的东西吐出来。她眼看着鲜血从左手手掌上流淌了出来,感觉着热量从身体里慢慢流逝而去。

突然琴房的房门被砰的一声撞开了,两个村民从门外冲了进来。第一个进来的人,一看到屋里的情形,就晕倒了过去。而另外一个村民则转过身去大口大口呕吐了起来。

半夏无力地耷拉下了脑袋,因为重力的缘故,她嘴里的东西终于滑落了出来,她也看清楚了那究竟是什么。那是几根已经被咀嚼得不成形状的手指,正是她自己的左手手指。

她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再次晕了过去。

等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里了。但她却无法叙述自己的经历,她的思维已经混乱了。她被自己看到的一切被吓疯了。

高,实在是高!听完胖子讲的故事,我不由得竖起大拇指,说:你讲的东西,完全就是个完美的连环变态杀手惊悚故事。可是,那条黑影究竟是谁呢?

胖子耸了耸肩膀,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我只是根据你提供的线索,编出这么一个故事罢了。

就算你的构想有一定的道理吧,可那个变态杀手为什么要割去顾老太太的耳朵与半夏的手指呢?我又问道。

胖子吐出一个烟圈,伸了个懒腰,说:那就说不清楚了。说不定这个变态杀手有奇怪的爱好,用这种手法来显示自己作案的身份。也说不定他喜欢搜集人体的残肢作为纪念品,他把顾老太太的耳朵和半夏的手指带回家里,放进盛满了福尔马林的广口瓶里作为永久保存。嘿嘿……顾老太太是音乐老师,她的耳朵就是她最宝贵的财富。半夏是弹奏钢琴的天才,她的手指就是她最宝贵的财富!凶手一定是想搜集每个人最重要的身体器官,然后泡在瓶子里,组成一个完整的人体模型。说完这话之后,胖子显得有些得意忘形,他腆起肚子,摁熄了香烟,不怀好意地扭过头来问我,罗先生,作为一个悬疑小说作家,你觉得你身体最重要的器官是什么?

这个问题让我感觉很是别扭,但我还是答道:我想,对于我来说,拥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才是最重要的。我必须要从纷繁的素材中,一眼就找出最有价值的元素,有机地组织在自己的小说中。

呵呵,罗先生,那你要当心哦,千万不要被那个变态杀手碰到了,否则你就会变成瞎子的。胖子笑了起来。

哈哈!我也毫不示弱地笑了起来,说:我觉得你很有写悬疑小说的天赋啊!你可千万不要浪费了这个才能。

没想到胖子立刻递了一张名片过来,讪笑着说:罗先生,这是我的名片,真是见笑了。

看了胖子的名片,我才知道这个家伙叫庄秦。一个比我更出名的悬疑小说作家。真没想到我竟然会在这座避暑农庄里遇到自己的同行。中午我看到秀娟正在阅读的那本《夜长梦多》,正是庄秦的作品,那就是一本关于连环变态杀手的悬疑小说。难怪他可以凭借我提供的几个素材,立刻编出一个故事出来。

不过,我必须要承认,庄秦编的这个故事,尽管非常离奇,但依然符合逻辑的演绎。当然,他的故事也没有任何事实证据可以佐证。

但自从听了他的故事,我的脑海里老是浮现出一副画面。镇医院院长办公室里的那个书柜,里面摆放的广口瓶里,不是正有半夏的手指与顾老太太的耳朵吗?难道院长就是那个变态杀手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假设。

我向庄秦说出自己的假设,但他马上就否定了我的说法。他说:如果我是那个喜欢搜集人体器官的变态凶手,我一定只会在广口瓶里保存那些完好的器官,而不会将支离破碎的残肢放在福尔马林里。而医院院长办公室里保存的那些粘连着肉茬的耳朵与手指,对于一个尽量追求完美的凶手来说,是一点价值都没有的!

他又说道:事实上,今天下午我也没闲着。下午我去附近的村落走了走,找到了一个五年前也参与了围攻黑楼的村民。他告诉我,当时他亲眼看到半夏从嘴里吐出了咀嚼过的手指,只有四根手指。在现场,也只找到了顾老太太的一只耳朵。他们原本猜测另外一只耳朵与一只手指,都被半夏吃进了肚子里。但是,另外一个情况,却让我更加相信,秀娟与院长的猜测都是错误的,真正的结论应该正如我所推测的那样,半夏与顾老太太是遭到了变态杀手的毒手。

什么情况?我问道。

在现场,根本没有发现切掉手指与耳朵的那把利刃!庄秦答道,唯一的解释,那把利刃是被真正的凶手带走了。

庄秦对我说:罗先生,我想那个真正的凶手一定会露出马脚的。五年前,黑楼附近全是一望无际的麦田。不管凶手来到黑楼,还是离开黑楼,前前后后总会遇到一两个村民的。只要在附近村落里好好寻访一下,发动村民帮忙回忆,一定能够回忆起当时附近出现了什么陌生人没有。

真是个好主意!我对他的想法,并没抱有太大的希望。那件事已经过去了五年,我很怀疑他是不是能够从村民的描述里查出凶手是谁。而且,如果那个凶手并非陌生人,而是附近村落里的某个人,那么他寻找陌生人的努力,就会完全付诸于乌有。

漫长而又丰盛的晚餐终于结束了。我们正准备各自回房的时候,餐厅的玻璃门忽然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个穿着绿色制服的中年人走了进来,向吧台走去。而吧台里的小林则快步走了出来,来到我和庄秦身边,说:罗先生,庄先生,我今天给我老爸打了个电话,让他赶过来给你们提供资料。现在他已经来了。

原来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就是当年的那个邮递员,难怪他穿着一件绿色的制服。

等到避暑农庄的住客们都离开了餐厅,我和庄秦也开始了与邮递员的对话。

邮递员回忆了片刻,说:那天,我在经过黑楼的时候,还真看见了一个陌生人,慌慌张张地在麦田旁的公路上行走。他看见我骑自行车经过,却根本没有避让,还和我的自行车撞了一下。

那个人长什么模样?我赶紧问道。

邮递员开始形容那个陌生人的模样。在他形容的时候,庄秦则拿出了一支碳素铅笔,在一张白纸上画起一张模拟头像。他不断根据邮递员的描述,更改着纸上的画像。大概过了十分钟,他将白纸展现给邮递员看。邮递员看了白纸上的头像,猛一拍脑门,大声叫道:对,就是他!他就是那个陌生人!

白纸上,一个五大三粗的凶恶汉子正狠狠地瞪着我们。

听了邮递员的话,我也不禁面露喜色,看来庄秦绘制的画像,就是凶手的真正面貌。想不到这次到避暑农庄来,我竟能在无意中为五年前的一桩血案协助找寻出破案的线索。

邮递员也准备起身告辞了,他刚站起来,庄秦忽然问:对了,五年前你从黑楼经过,可是据我所知,好像从邮局到你住的村庄,并不经过黑楼啊。

邮递员愣了一下,说:我那天是先去附近的另外一个村庄送信去了,然后再回我所住的那个村庄去,正好要经过黑楼。

庄秦的眼神忽然变得有些锐利,他咄咄逼人地继续问道:今天下午,我也走访了那几个村庄,开始我并没有问到当时谁家收到了信。

庄先生,你在怀疑我?邮递员的神色变得慌张了起来,他不快地辩解道,那边的村庄这么多,你怎么知道我是去了哪个村庄送信了?

庄秦不慌不忙地回答:是的,我是不能知道你去了哪个村庄,但是只要找警察去邮局查一查邮件来往记录就知道了。事实上,今天下午,我已经委托了省城的警察帮忙,去你所在的邮局调出了五年前的记录。

邮递员的面颊上滴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他却忘记了擦拭。

而庄秦继续说道:对了,你知道为什么我会执意让小林让你在今天晚上赶到避暑农庄来吗?

邮递员面无表情地问:为什么?

因为只要你来到了农庄,那么你家里现在就没人了。此刻,我的两个身手不凡的朋友,已经撬开了你家的大门,在你家里仔细搜寻,看能不能找到浸泡着手指与耳朵的广口瓶。庄秦不动声色地答道。他看了看手表,微笑着说:现在,大概他们已经得到结果了吧。

他的话音刚一落下,他的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邮递员的脸色,顿时变作了一片死灰。

正如庄秦所预料的那样,在邮递员家里的地窖里,他的两个朋友找到了一扇暗门。打开暗门,里面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玻璃瓶。玻璃瓶中,全是浸泡在福尔马林液中的人体器官。有手指,有耳朵,有胳膊,有心脏,有肠子。

经过dna辨别,瓶子里的手指属于半夏,耳朵属于顾老太太。

胳膊则属于一个在三年前失踪的乞丐。邮递员说,那个乞丐能够在三九严寒中赤裸着胳膊平端饭钵乞讨,他的胳膊一定很特别。

瓶子里的心脏属于一个在七年前失踪的短跑运动员。邮递员说,运动员能够跑得这么快,他的心脏功能一定很完美。

肠子则是属于一位警察,他在六年前失踪。邮递员说,这个警察向来乐于助人,还从微薄的工资里抽出一部分钱来捐给贫困学生,他的心肠一定非常好。邮递员本来想同时收藏警察的心脏与肠子,但因为他已经有了运动员的心脏,所以才只收藏了警察的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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