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我们知道张丰乙即将招供他的全部罪行,都极力屏住呼吸,不去打扰他。
张丰乙的眼睛里饱含泪水,继续说道:“那些流浪汉,就像是城市的寄生虫,他们的人生已经触底,再没有顾忌,也丧失了良知。他们是罪恶的渊薮,他们不彻底消失,这座城市就不得安宁。
“我并不滥杀无辜。我在杀死第一个流浪汉储波前做了许多工作,在查清了他的底细,确认他是一个劣迹累累的渣滓后,才开始执行我的计划。
“杀死储波很容易,因为他有个致命的弱点——沉迷于网络游戏。我轻而易举地就把他骗到我家里来,他在跨过我家门槛时也就跨进了鬼门关,他死得悄无声息,原来杀死一个人是那么容易。人命的轻贱和蝼蚁也差不多。
“杀死储波时,我心中浮现出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我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取他的性命,而是为了这座城市里的芸芸众生。我替他们修补了第一扇破窗。”
张丰乙交待他的罪行时,脸上的表情没有懊悔或恐惧,而是充满着满足和向往,这让我感到不寒而栗。
张丰乙又接连说出大董、小叶、马三、傻宝和三驴子的名字,另外还有三个名字是我在此之前没有听到过的:老黄、常青、天佑。这些人都死在张丰乙的手里。
他的作案过程持续了两年七个月零三天。
他的作案手法并不高明,不过他很有耐心,没有足够的把握绝不动手。他每次都跟踪作案对象很长一段时间,掌握其性格特点和作息规律。能够攻其弱点进行诱惑的,他就以提供住宿、食物或交朋友等各种借口把流浪汉骗到家里来,然后伺机杀害。所以马三等人的栖身地并不是命案第一现场,我们未在那里发现任何犯罪痕迹;而大董和三驴子却生性狡诈多疑,始终对张丰乙避而远之,更不肯跟随他到他家里去。张丰乙却又盯准了这两人,非要杀之而后快,所以他才铤而走险,选择了在两人栖身的地方动手,因此留下的犯罪证据成为警方立案的基础。
我听着张丰乙的供述,越听心里越凉,疑窦丛生,快步走向靠墙的一排冰柜,用力掀开一台冰柜的盖子,里面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冻肉,最上面的赫然就是一条从人类背部切下来的皮肉,约五公分宽,二十公分长,人皮上的汗毛孔历历可见。
我从事法医多年,却又极少见到这样可怖的场景,顿时双腿发软,几乎要瘫倒在地上。
这时,我隐隐约约听见二亮在问道:“你把他们的尸骨丢到了哪里?”
张丰乙发出奇怪的笑声,说:“你们永远也别想找到,他们的尸体已经化成千百块,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张丰乙的怪笑声刺激着我的耳膜,我猛地想明白一件事,像遭遇迎头一击,只感觉天旋地转,眼前直冒金星,缓缓栽倒在地上。
在我倒下去的同时,有人撕心裂肺地大叫道:“放下刀!”伴随着一声沉闷的枪响,张丰乙的怪笑声戛然而止。我也沉沉地昏睡过去。
14
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药柜。可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陪伴着我。见我醒来,可欣笑得眉眼都开了花,说:“淑心姐你可算醒了,这一觉睡了三个多小时。”
我回忆起昏迷前的场景,张丰乙冰柜里的肉块又浮现在眼前,我再也遏制不住恶心,胃里翻江倒海,一股脑地涌到嗓子眼,“哇”的一声大吐而特吐。不过我连续几个小时没吃东西,胃里已经排空了,除去酸水,什么也没有吐出来。
可欣唯恐避之不及,边叫护士帮助打扫边说:“你也太夸张了吧?又不是第一次出现场,至于见到一冰柜人肉就又呕吐又昏迷的吗?”
我吐得昏天黑地的,索性不理他,把头埋到枕头里痛哭。可欣不明所以,呆呆地看着,不知道该怎么劝说。
我病了,高烧四十度,神智有些模糊,还说胡话、做噩梦,连续打了三天退烧针才渐渐好转。
我并不是反应过度,而是事实真相太恐怖、太伤人。这个秘密我没有跟局里的任何人说,当然沈恕很可能已经猜到了。在抓捕张丰乙的现场,冰柜里储藏的人肉和桌上才串成的羊肉串有着完全相同的颜色和肌理,张丰乙卖的“羊肉串”其实是人肉,是那些遇害的流浪汉的肉!
而我,曾经是张丰乙的忠实顾客,在他的摊位上吃过的肉串大概有几十串。
我懊恼得想自杀。
这个情节过于骇人听闻,后来公布的案情中都有意将其略去,只有报送公安部的内参中才作了详细描述。
我出院后才弄清楚那天在抓捕现场发生的事情——张丰乙死了,是自杀。
事后来看,张丰乙早就做好了必死的准备,所以当我们突然出现时,他并没有矢口抵赖或试图逃跑,而是坦然认“罪”。不过,他内心深处并不认为他的所作所为是犯罪,而是在修补“破窗”,为社会做好事。他不想落到警方手里,也不愿被送上法庭和刑场。他宁愿自我了结,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这符合他一贯的个性。
在我昏倒的瞬间,三个侦查员都看出了张丰乙有自杀的企图,二亮吼了声“放下刀”,沈恕则果断开枪,准确击中张丰乙右臂,只是稍晚了半步,切肉刀已经刺进张丰乙的脖颈,颈动脉被割断,血浆如喷泉般奔涌而出。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张丰乙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在他家里找到许多本残缺不全的刑侦类书籍,詹姆斯·威尔逊撰写的《破窗》赫然在内,书角都卷了起来,纸张泛黄,散发出油腻的味道。
张丰乙至死也未交代他抛尸的所在。他家的冰柜里虽然储藏了大量的人肉,但是流浪汉们的头颅和骨骼被丢到了哪里?张丰乙在近三年时间里连续作案,杀害九条人命,尸体却从未被发现,他究竟是怎样做到的?
找不到尸体,案子就缺乏证据支持,张丰乙杀害的人数、被害者的身份,都无法得到证实。这起案子仍是悬案。
八百里楚原,滚滚巨流河,巍巍苍莽山,张丰乙随便把尸体丢在哪个隐蔽的角落,找起来都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15
2014年11月16日。多云转晴。
苍莽山天坑。
东莱在关键时刻再次发挥了它的重要作用。它在张丰乙的居室内嗅过人体碎肉的味道后,仰头长啸,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和红艳艳的牙床肉,浑身光滑的毛发不停地抖动。那画面让我想起月光下的狼人,它的眼睛里饱含悲悯,声音中有无尽的苍凉。
东莱掉头向外跑去,跑跑停停,它灵敏的鼻子贴近地面上、草丛里、断墙边,东闻西嗅。它很快地跑近张丰乙出摊用的三轮车前,两只前爪扒在车身上,狂吠不止,似乎那上面还藏着流浪者的尸身。
这让我们更加坚信此前的判断,这辆三轮车就是运输尸体的工具。虽然所有的罪恶痕迹都已经被擦拭干净,但那气味却已渗透到车身的每一条木纹里,逃不过东莱那比人类灵敏一百万倍的鼻子。
东莱继续时停时跑地向前,它腰腿上的肌肉线条流畅而优美,它的眼睛灵动而机警,它的鼻子像世间最精准的探测仪,它的勤勉、敬业令我们感动。它终于来到距离张丰乙家约一公里远的一个巨大天坑前。
许多人没有见过天坑,不知道天坑的神秘和危险。楚原市的这个天坑位于苍莽山的半山腰,有一条踩出来的甬道通向这里。这个天坑隐藏在树木环绕之中,直径约五米左右。坑边是一圈向坑内倾斜的红色岩石,稍不小心就会失足滑下去,然后被巨大的天坑吞噬。它就像一张地球的大嘴,胃口惊人,又像地狱的人口,万劫不复。所以楚原民间把它叫做炼狱眼。无论人或动物,都不敢靠近它。
炼狱眼天坑另有一个特异之处。《西游记》里描写沙僧皈依前栖身的流沙河:“八百流沙河,三千弱水深,鹅毛漂不起,芦花定底沉。”而炼狱眼却和流沙河恰好相反,鹅毛也好,芦花或树叶也好,在天坑上方都不会掉下去,仿佛下面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托着,树叶在坑口漂浮,终于被风吹到别的地方。
这使得炼狱眼更增添了一层神秘。
而现在,东莱站在离坑口一米远的地方,嘶声狂叫。我们虽然与东莱合作时间不长,却已经建立了牢固的信心,见到它的反应,我们都意识到,遇害流浪汉的尸骨很可能就埋葬在天坑里。
难怪张丰乙长时间连续作案都未曾暴露。这深不可测的炼狱眼天坑,就算丢千八百具尸体下去,恐怕也没人发现。
现在,我们必须想办法下到天坑里,寻找到那九具尸骨,为本案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连东莱都不敢靠近的天坑,真的是炼狱入口吗?
16
七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楚原市地质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许连良也许是对炼狱眼天坑了解最多的人。他曾在《自然科学》杂志上发表过一篇关于国内天坑分布和成因的论文,其中炼狱眼天坑占据文章的大半篇幅。许连良向我们介绍了炼狱眼天坑的情况。炼狱眼天坑属喀斯特地貌,仅见于我国重庆、贵州罗甸、楚原等地。炼狱眼天坑呈深井状,属冲蚀型天坑,深度估计在二百米到二百五十米之间,坑口直径虽小,却越往下越开阔,坑底直径估计在百米左右。坑底部与地下河相连,是否通往炼狱他不敢确定——许连良在这里开了句玩笑,可是我们心事重重,谁也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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