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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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乐乐为了能跟我一个学校,放弃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华东师范大学,选择和我窝在本市的一个小小的二本学校里。”

“大学四年,我开始疯狂地学习,锻炼自己的身体,就是为了能在毕业的时候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好不让乐乐跟在我的身边受苦。可等我真的走向社会,才知道找工作并不是你优秀人家就要你,还要讲究人脉关系。”

“我的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我上完大学四年,还背负着两万多的外债,哪里还有钱去疏通关系找工作?就这样,我一毕业就面临着失业。”

“乐乐比我要走运得多,她的专业报考的人比较少,当年的冷门毕业后变成了热门,她一走出校门就被一所学校录用。”

“这件事对我来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我们两个终于解决掉一个,而忧的是,我自己很清楚自己的处境。我知道,不管是哪个学校,体育老师招考的人数都限制得比较少,但是像我们学体育的,要么当老师,要么去当运动员或者是教练。后面两个对我来说,不太现实,也只有体育老师这一行我还有点希望。可就是这小小的希望,对我来说也是奢望。”

吴达苦笑着说:“既然找个稳定的工作这么难,那我干脆就放弃。只要我人勤快,不可能养活不起乐乐。当年乐乐也很支持我的做法。从那以后,我开始做小工,送快递,当销售,一个人干几个兼职,我只用了半年的时间便还清了所有的外账。”

“账还完了,我就开始琢磨着跟乐乐之间的婚事,毕竟那时候我们都不小了。”

“我没有钱、没有房、没有工作,还没走进乐乐的家门,就被她的母亲硬生生地给轰了出来。我并不怪他们,我能理解作为一个母亲的苦衷,她也想让乐乐过得好一些。”

“从那以后,我开始玩命地工作,为的就是能给乐乐挣一个安身之所。可不管我怎么拼命,怎么不吃不喝,两年也只赚了不到十五万,根本连首付都付不起。而乐乐当时已经二十六岁了,女孩子这般年纪,早已到了出嫁的年龄。她的母亲这些年根本不承认我这个女婿的存在,有时候当着我的面,就要拉着乐乐去相亲,明摆着给我难堪,因为这个,她们母女已经不知道翻过多少次脸。”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想过要放弃,并不是我无力去坚持,而是我不想看着乐乐过得如此痛苦,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可当乐乐听到我说要放弃时,她只对我说了一句话:‘这辈子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这句话就像是一剂强心药注入了我的身体。”

“又过了一年,我用我多年的积蓄,勉强在山城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可买到手才知道是一套危房。但乐乐丝毫不在乎,还拿出自己省吃俭用的钱,把房子简单地装修了一番。”

“房子的事情解决了,乐乐再次带着我找到了她的父母。她父亲还是个比较通情达理的长辈,但是唯独她的母亲十分介意我的身份。在她的眼里,我就是一个提不上台面的跳梁小丑。有车房、有体面的工作、有社会地位这三样才是她选女婿的最低标准。”

“按照她母亲的要求,我这辈子不可能跟乐乐在一起。我们的年纪也已经不能再等下去,最后乐乐一狠心,没有经过她母亲的允许,我们两个便偷偷到民政局登了记,可这场婚姻在她母亲眼里连个屁都不是。”

“你们两个举办酒席了没有?”明哥从烟盒里抽了一支烟卷。

“没有,我们两个只象征性地请了几个比较要好的朋友在一起坐了坐。”

“你的朋友中有没有做医生这一行当的?”为了不打草惊蛇,明哥随口问了一句。

“没有,我们的圈子里几乎都是教师,不认识什么医生。”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给人跑跑业务。自从跟乐乐离了婚,我也没有动力再拼命下去了,过一天算一天吧。”吴达抬头盯着房顶愣神。

“你接着刚才的说,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明哥正问着话,我瞥见吴达盯着桌子上的烟盒,有点想抽烟的意思。

我从烟盒中敲出一根,扔了过去。

吧嗒!晃动的火苗点燃了烟卷,一口白色烟雾被他带入肺中,顷刻间又从鼻腔中吐出。这一次次的循环,就是男人排解苦闷的一种方式。

待烟卷抽到一半时,吴达又开了口:“跟乐乐领证以后,她就私自从家里搬了出来跟我住在一起,但她母亲从我们这里偷偷地配了几把房门钥匙,三天两头跑过来闹,每次都把我轰出家门,说我骗了她的女儿,说我是豺狼虎豹。”

“你有没有怨恨过乐乐的母亲?”

吴达摇头苦笑了一声:“说不恨是假,其实我真的搞不明白,我有一颗对乐乐的真心,有一双能给她带来幸福的手,为什么她老人家还要咄咄逼人?”

“你们两个是怎么走到离婚的地步的?”明哥问出了关键所在。

“结婚一年,乐乐母亲闹了一年,也许是因为乐乐根本不吃她这一套,没想到有一天她放出狠话,如果我们不离婚,就死在我们面前,要变成厉鬼缠死我,让我不得好死。”

“她真这么做了?”

“对,在我们家喝农药了,要不是抢救及时,真的就没命了。”

“也就是因为这件事,王晓乐才跟你离婚的?”

吴达摇了摇头:“不是乐乐跟我离的,是我自己要离的,我不想因为我没用,弄得乐乐跟她的妈妈生死相别。我退出是最好的选择。最终我以死相逼,乐乐才答应了我的恳求。”

“你家里的钥匙,你还有吗?”我插了一句嘴。

“有。”

“拿给我看看。”我走到他面前,伸出了右手。

吴达听了,从腰带上解下钥匙串递给我。

我拿起钥匙,仔细地观察着每一个钥匙,在确定有案发现场房门的钥匙后,又将它还了回去。

明哥见我已经闪到了一边,接着开口问道:“你昨天晚上有没有去过山城小区,你的家中?”

“去过。”吴达回答得很爽快。

“什么时间去的,什么时间离开的?”

“晚上九点多去的,十二点多离开的。”

“去干什么?”

“是乐乐喊我过去的,没、没、没干什么。”吴达对于这个问题回答得有些躲躲闪闪。

也就在明哥刚想接着往下问时,老贤的电话很凑巧地打了过来。

我站在明哥旁边,隐约地听到老贤很有磁性的嗓音:

“血液样本比中了,死者体内的精液是吴达的。”

明哥挂掉电话来了底气:

“是男人,做了就做了,没做就没做,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你们两个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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