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2 / 2)
莫子期眼眸微眯,若有所思的说了一句,这位沈菊花他听说过一两次,听说祖父就是为了她才破例将她的父亲调入京城任职的,不过朱顺并不知情,还以为是皇后娘娘把他们调入京城的呢。
据说,子离也因为他差点病死,到现在还在汴州养病呢,据说连过年都回不来了。
不过,不得不说,这位沈菊花确实跟湘云很像,容貌相似的倒不是很多,但神色却极为相似,她抱着果盒那副笑眯眯的满足的样子,跟湘云得到好东西时的样子真真是像极了,难怪子离会陷进去……
朱顺不知莫子期心中所想,还倒是莫子期看中了沈菊花呢,因为莫子期的性子冷淡,从不打听别人的闲事,像这样明晃晃的打听一个姑娘,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呢,难怪会惹他怀疑。
此时,朱顺的心中却是一阵无声的叹息,都说吃多了山珍海味,便想着清粥小菜吃了,大将军大抵也是如此吧,将军夫人姿色绝美,倾国倾城,艳绝天下,其美貌与皇后娘娘高度相似,可即便是这么美的女人,看久了也会看腻的,这不,大将军就明晃晃的打听起别人家的小姐来了。
这位沈小姐虽然模样生得也还算齐整,可姿色跟大将军夫人比起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跟本没有可比性!一个五官精致的没有一点儿的瑕疵,一个圆脸圆眼睛一脸的傻乎气;一个身姿婀娜弱柳扶风,一个身材偏高略显圆润……
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嘛!大将军到底在想什么呢?
朱顺天马行空的想象着,连莫子期走没影儿了都没发现,回寿仙宫复了命后,便悄悄的站在宫外当值,顺便想象着大将军夫人和沈小姐撕逼夺宠的情景……
御书房里
莫子期向南宫逸行过君臣之礼,起身后,便开始向他汇报一件刚刚收到的重要消息。
据驻在鲜卑的探子报,鲜卑的国王贺兰祁前几天死了,贺兰祁并无子嗣,亲兄弟侄儿等也都被他在位时诛杀殆尽,所以,王位一直悬着,国内的各方势力为了争夺王位,已经开始蠢蠢欲动,鲜卑国眼看着就要天下大乱了……
汇报完这些情况,莫子期说:“皇上,朝瑰公主请旨意,想回到大晋来,求皇上为她做主呢。”
南宫逸沉思了一下,说:“她是鲜卑国的王后,她要是走了,鲜卑国一定会更乱的,让她留在那吧,朕记得,鲜卑国有规定,先国王死了,后继位的国王要娶先国王所有的妻妾们,以示完全继承先国王的一切,既然有这个规定,就让朝瑰嫁给下一任的鲜卑国王吧,朝瑰还是有几分心机的,留在那也会对咱们大晋有好处。”
这个决定虽然对朝瑰不公平,但她一错毁终生,出了那次设计完颜景宸的事儿,大晋国已经无她的容身之处了,留在鲜卑,她或许能闯出一条路来,回来在大晋,就只能在别人的奚落和冷眼中度过余生了……
莫子期说:“是,臣回去就把陛下的旨意传给她。”
说完,犹豫了一下,又奏道:“陛下,鲜卑国马上就要大乱了,您看,咱们用不用趁着这个机会,把鲜卑……”
“不用了!”
南宫逸打断了他,说:“就算咱们把鲜卑打下来了,鲜卑的人民也不会安于被咱们统治的,不是一个种族的,终究会有异心。到时候一经有机会,迟早还是会反的,既然如此,朕又何必多此一举,给自己的儿孙留下这样的隐患呢?况且,打下一个国家不是小事,得需要无数兵士们付出生命的代价,无数的家庭因此妻离子散,痛不欲生,这不是朕所乐见的,咱们大晋现在国泰民安,百姓的日子日渐富足,若能长此下去,朕便心满意足了,并无别的野心。”
说这话的时候,恰好采薇走进来,她已经在外面听到了南宫逸跟莫子期的对话,对南宫逸的决定很满意,若是南宫逸有野心,想要入侵吞并鲜卑,应该不是难事,但他能为天下百姓着想,摒弃一己之私,没有发动这场战争,让两国的百姓免于一场战争的霍乱,这不正是仁君之举吗?
莫子期道:“臣也不是想要无端的发动战争,让百姓们遭殃,只是陛下,就算咱们不去攻打鲜卑,辽丹也会动手的,倘若辽丹把鲜卑吞并了,对咱们大晋就会形成包围之势,辽丹的大汗是个有野心的,到时候一定会再觊觎我们大晋的领土的。所以,臣觉得,与其到时候被动,还不如现在主动些,先下手为强!”
“辽丹不会的!”
采薇在南宫逸的身边儿坐了下来,淡宁幽远的笑意中带着难以抗拒的笃定,她重复:“咱们大晋不出手,辽丹也不会出手的!”
莫子期抿了抿嘴,俊逸的脸上带着几分怀疑,“娘娘怎知辽丹不会出手?萨克努狼子野心,绝不会甘于只呆在辽丹那片苦寒之地的!”
采薇笑道:“因为他不敢,他要是敢对鲜卑动手,本宫就自有办法让他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南宫逸知道自家娘子的本事,呵呵的笑起来,说:“萨克努遇到了你,这一辈子的雄心壮志也只能留在他的后宫里了!”
莫子期怔怔的看着那对打哑谜的夫妻,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不过,他虽然不明白皇上和皇后为何如此自信,但他曾隐的听到过一些关于皇后娘娘的传说,据说皇后娘娘很有神通,前护国大将军谋逆作乱时,就是被她给收拾了的,不然,大晋的江山早就被他给颠覆了,理国公府也早就被夷为平地了。
所以,见到她和皇上这般笃定后,便也放下心来,行了礼,告退出去了……
……
菊花和崔氏坐到了自家的马车上,便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采薇赏赐的九九果盒儿,拿出里面的干果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的说:“娘,您也尝尝,宫里的果子就是好吃,比咱们那边儿的果子甜多了!”
崔氏笑道:“南边儿天热,果子自然比咱们北地的甜些,只是这果子甜了虽然好吃,可吃多了会发胖的,瞧你,身子都胖圆了,今儿满殿的千金小姐们,顶数你胖。”
菊花是个铁杆儿的吃货,才不会为了形象舍弃她的美食呢,她嘎嘣嘎嘣的吃着白枣儿干儿,笑眯眯的说:“胖点儿好啊,胖的跟猪似的,就连你们心心念念的入赘女婿都招不到了,到时候,我就能清清静静的在你们身边儿过一辈子了!呵呵……”
或许是小时候看多了娘的痛苦、眼泪,受多了彦姨娘和其他姨娘们的委屈和恶气,所有,在菊花的心中,一直对婚姻和男人很排斥的,她根本就不想成亲,不想嫁人,就想自己能自由自在,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想吃啥就吃点儿啥,想买什么东西就买什么东西,这样的日子多好啊!
若是嫁了人,嫁的好也就罢了,若是嫁了个无情无义、狼子野心的,岂不是要重蹈她娘的旧辙,她的孩子岂不是也要像她从前一样痛苦?
所以,她不愿意嫁人,每每爹娘提及此事时,她也尽量用消极排斥的态度去对待,她已经想好了,能不嫁最好,实在要是躲不过去的话,就招赘一个老实本分,以后能跟她一心一意过日子的,决不能再走娘的老路!
沈夫人又听到菊花不想嫁人的话了,不觉劝道:“你这孩子又犯左性了,女儿家哪有不嫁人的呢?爹娘终有一天会老去的,没法子跟你一辈子的,到时候,你孤零零的一人可怎么处呢?等你老了,动弹不动了,身边儿没个儿女伺候着,难不成干挺着等死吗?所以,往后别再说不嫁人……”
没等她唠叨完,菊花叫了起来,打断了她:“哎,娘,您快看,那有家火锅店儿,一定是采薇跟我说的那家,咱们去吃火锅儿吧,好不好?”
不远处,八福火锅城正热闹着呢,这会儿正是晌午,时值饭口,大批的食客不断的源源涌入,云集的车马将火锅店的门前挤得满满的,许多车辆没处可停,只好停在了别家商铺的门口儿。
前几天崔氏曾听丈夫说起过火锅,据说,大冬天的吃一顿热乎乎的羊肉火锅,吃得身上暖暖的,是一件极其享受的事儿,所以,当女儿提议要去吃的时候,她毫不迟疑的答应了。
火锅儿店的门口根本就没有地方停车了,沈家的车夫看了看,便将车子停在了一家书画店的门口儿。为了不被人家驱赶,车夫还建议夫人打发丫鬟进去买几文钱的东西,这样,就能名正言顺的停在这儿了。
买东西这种事儿菊花最喜欢了,听到车夫的建议后,自告奋勇的下了车,要亲自进去买,崔夫人不放心她,便也跟着下了车,一起进了书画店,打算看看随便儿买点儿什么。
书画店里,几个伙计正聚在一起说笑着聊天呢,见有客人来了,急忙停下说笑,过来招呼。
崔氏和菊花没什么好买的,只到处乱看着,一会儿看看新进的香墨,一会儿看看书砚斋做出来的狼毫,正琢磨着买点儿什么,一个年轻的男子推门走了进来。
男子面色苍白清秀,身形单薄消瘦,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褴褛直裰,袖肘部还打了刺眼的补丁,他抱着几卷画轴,走到了一个伙计的面前,谦虚的说:“这位小哥,小生这里有几幅字,不知贵店可收购吗?”
伙计抬起下巴,冷冷的在他的破袍子上扫了一眼,用鼻子对他说:“谁写的?可是有名的大家之作?”
男子规规矩矩的说:“是小生的拙作,还请几位给掌掌眼,点评一下吧!”
说着,便抽出其中的一副字,就想打开了给他们看。
那伙计不耐烦的挥挥手,像打发乞丐似的说:“谁有空看你的东西?赶紧走赶紧走,我们铺子里多少大家的字画还没卖出去呢,哪有地方搁置你的破烂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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