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1 / 2)
“郝先锋只是罚你们不吃晚饭!”幼仪朝着他眨眨眼睛说着。
蜂蜜算不得饭!几个人便安心喝了下去,果然解渴又顶饿。
晚上,幼仪跟郝连玦一起在帐篷里吃饭。盘子里盛着东西,深红色的皮,长的疙疙球球,看不出是个什么东西。走形的铜盆里装着叫不上名字的野菜汤,闻着半点味道都没有。旁边还有一只烤兔腿,真是香气四溢。
幼仪中午没有吃饭,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看见兔腿忍不住流口水。
看着她小馋猫的样子,郝连玦眼中露出一丝笑意来,不动声色的把兔腿夹到她的碗里。
她咽了口唾沫,说道:“我留着馋了再吃!”
“郝福他们的份留了出来,这是你的。”郝连玦怎么能看不穿她的小心思。
听见他的话,幼仪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他,扯着他的袖子央求道:“郝大哥他们累坏了,如果不吃饭会伤身体,能不能通融一次?就一次嘛!”
幼仪骨子里有一个成熟的灵魂,跟同龄人在一起总觉得无趣。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郝连玦跟前,她便不经意流露出小女孩的一面。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郝连玦今年已经二十一岁,足足比幼仪大了八岁。况且幼仪上辈子死的时候才十六而已,她在郝连玦跟前就是妹妹
☆、第一百三十二章 共处一室
幼仪见郝福等人因为自己受罚心生不安,却又知道郝连玦治军严谨,不容置疑。况且她的出现本身就是个麻烦,想要把麻烦降低,只有入乡随俗。
可看见香喷喷的兔腿,她还是忍不住替众人求情。看着她仰着头,眼中满是乞求,小手扯着自己的衣袖,郝连玦觉得内心深处被什么东西触碰了一下,顿时软了一下。
“军令如山,没有朝令夕改的道理!”他沉声回着,“今天晚上他们坚决不能吃饭!”
幼仪闻听失望的松开手,觉得面前的兔腿没那么惹人垂涎了。
“行军打仗在外面,几天不吃饭都有过,他们若是连这点苦都吃不得,也不配到这里来,更别想从这里走出去!况且……他们不是喝了你送的蜂蜜水吗?”
“怎么?因为这个你还要惩罚他们?蜂蜜算不得饭!”幼仪赶忙争辩着。
“嗯。”郝连玦轻哼了一声,听不出任何的情绪。
幼仪倒是眼睛一亮,起身一溜烟跑了出去。看着她欢脱的背影,郝连玦的嘴角情不自禁的扯开。
“好饿,你怎么不吃?”等到她再次进来,明显食欲大开,随手拿起块红皮食物,“这究竟是什么东西?怎么吃,剥皮吗?”
郝连玦也拿起一块,一边放进嘴里咬一边说道:“这是山地瓜,虽然口感不如芋头却能裹腹。但是不能多吃,不然会腹胀、头晕。”
她也吃了一口,觉得味道甘甜,口感比芋头还要软糯的多。可她不敢多吃,万一腹胀不停地放屁可就丢人丢到家了。
那野菜汤瞧着不起眼,喝起来倒是非常清爽,再配上烤的外焦里嫩的兔腿,这顿饭吃得不错。
尤其是兔腿,只加了盐巴放在明火上烤,保留了食材原有的味道。郝连玦用匕首把上面的肉割下来,一片片码在盘子里。
一层烤的焦脆的皮,下面是鲜嫩带汁的瘦肉。野兔常年在外面活动,身上几乎没有肥膘,而且肉质的口感很棒。
吃一口下去,满口留香。幼仪本不爱肉食,可眼下却吃得喷香。
吃得肚子溜圆,幼仪想去外面转悠转悠。郝福紧随其后。
太阳早已经下山,树林里的光线很暗。好在出了树林就是块平底,居高临下往下看,别有一番风景。
“郝大哥,真是非常抱歉,因为我的缘故让你们受罪了。”她再次表达自己的歉意。
郝福连连摇头,回道:“这算什么受罪?公子已经很宽容了,还默许姑娘送野菜汤过来。”
“本来我还想弄些肉给你们送过去,却害怕他知道了生气,越发的重罚你们。”她颇有些遗憾和不解,“你们这些人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他也不怕你们寒心?”
“我是公子的随从,这辈子追随公子,万死不辞!其他兄弟也是公子调教出来的人马,他们必无二心。况且,平常在漠北训练,环境比这里还要恶劣,处处充满了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送掉性命。这点事不算什么,公子已经是从轻发落了。
一支队伍,若是没有严明的纪律,肯定不会打胜仗。这件事是我们做错了,公子赏罚分明,众人都心服口服!况且公子从来都是身先士卒,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无人有任何异议。
记得有一次,我们围剿异族进了沙漠,迷失方向被困在里面半个多月。当时我们不仅没有食物,就连水都一滴未剩。热日炙烤,人都快被晒干瘪了。刚开始我们喝马尿,后来连马都撒不出尿来,无奈之下只能杀掉马。马血不多,公子最后一个喝,还只喝一小口。可这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体力透支倒下的人越来越多,公子便把自己的坐骑让出来驮着伤员,他跟着我们步行。
遇到异族的伏击,公子更是不愿舍弃任何一个兄弟,拼了自己的性命带领我们杀出重围。他的大腿受伤,流出来的鲜血用水壶接住,给昏迷的兄弟灌下去……
那半个月是难以想象的半个月,你无法想象我们是怎么熬过来的。每天看见的都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死亡时时刻刻都在威胁我们的生命。连我都觉得没有了生还的可能,只有公子不停地鼓舞兄弟们的气势。
最终,我们找到了水源,支撑到援军到来。也就是那一次,让所有人都对公子折服。尤其是喝了公子鲜血的兄弟,醒来后知道情况,更是痛哭流涕。
眼下随着公子来的这些人,谁没受过公子的恩惠和教诲?所以姑娘说到‘寒心’二字,我才有如此态度。公子德高望重,是我们仰慕的对象。假若公子让我们从悬崖上跳下去,想来,我们谁都不会有疑议,都会照着去做。
也许听见这话的人会说我们是愚蠢,可只有我们心底明白,公子的任何一个决定都是从大局出发,而且他从来不会罔顾兄弟们的性命。即便是真要牺牲兄弟们的性命才行,公子心里会比任何人都要自责、悲痛。
我在公子身边这么多年,尤其是在漠北的两年,我越来越感觉到公子的独特之处。他跟都城那些大家少爷截然不同,花天酒地,安逸的生活不是少爷想要的。虽然我不明白少爷为何要如此磨练自己,放着好好的世子爷不做,非要去漠北遭罪,不过我知道少爷一定有自己的原因。少爷是真正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以后必定有一番成就!”
郝福本来是个木讷的人,在女孩子跟前更是不善言辞。可一提到郝连玦,他便滔滔不绝,言语之间满是敬佩仰慕之情。
幼仪也听得津津有味,觉得比那些大戏还要扣人心弦。听到关键地方,心都提到嗓子眼,不由得跟着着急、激动。
她虽然活了两辈子,可接触过的都是大家闺秀、少爷之类的人物。他们身边丫头、婆子、小厮无数,可以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像郝连玦这样每天摸爬滚打,刀尖舔血,她实在是难以想象。
前世的郝连玦在幼仪心里只是个符号,他是圆是扁,都跟幼仪八竿子打不着。可今生,命运偏偏把他们连在一起。郝连玦为她展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改变她观念思想的世界。
“金姑娘,这里风大,咱们回去吧。”
幼仪点点头,扭身往回走。
等到她回了中军大帐,发现郝连玦并不在里面。屏风就挡在她的床铺前面不远的地方,旁边还放着个大木桶,床上有一套干净的半新不旧的衣衫。
幼仪把衣衫展开,发现那是一套小号的男人衣裳,另外还有一件狐狸毛的大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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