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2 / 2)
阚自珍一路游山玩水,结交了不少狐朋狗友。
其中有一好友祖上是茅山道士的外门弟子,家中有很多关于关于精怪的传奇书本。阚自珍连看了十本,便对其向往。
无意间听这位朋友说,九华山上的捉妖师乃业内第一,更加向往之!
在这位朋友家中小住几月,将所有藏书都读完之后,阚自珍踏上了寻找九华山捉妖师之旅。长途跋涉三千里,终于到了九华山境内。
阚自珍花光了盘缠,为了生计只好做了当地富贵人家的西席。
他的学生是个年方二八的小姐,总是拿着一副粉面含春的模样羞答答地瞧着他。阚自珍自诩翩翩贵公子,对小姐持礼以待!
三日之后的一个早上,他出门买海棠糕,遇到了一个粉衣少女。
粉衣少女被人群挤在他怀中,蓦然抬首,一双湿漉漉的双眼照进了阚自珍的心底。他只觉沉寂了二十年的一颗心,瘙/痒的厉害。
“你见过我羡央师姐么?”粉衣少女如是问道。
“你师姐作何模样?”阚自珍唇角勾起一抹微笑,反问。
粉衣少女的脸庞在他的注视下慢慢变得通红,只好低头诺诺道:“我师姐好比那带刺的蔷薇花一样好看。”
阚自珍闻言只觉面前的姑娘天真可爱的紧,遂带着她四处寻找她的师姐。后来在河边找到了粉衣少女的师姐,却因授课的时间到了,阚自珍只好匆匆离开。
那时,他教着小姐念书,粉衣少女的脸庞总是在他脑中徘徊不去。
他很懊恼,他欢喜那个姑娘,却连那姑娘的首末都没弄明白!
后来,第二次见面,比想象中要早上许多。
那个少女同他的师姐到金主家除妖,他也第一次晓得,原来所谓的妖精,空有一副美貌的皮囊却无一颗人类善良的心。
“别怕,那个妖精想迷惑你。”这是那姑娘第二次见面与他说的话,保护意味浓浓的一番话,瞬间将他的心浸暖。
后来的后来,一如书中所写的才子佳人一般,念情诗,讨姓名。
他的粉衣姑娘名为——时歇!
时歇,时歇,他翻来覆去的念着她的名字,细细品味,慢慢咀嚼,只觉满心满腔都是美好的,一如他的兄长太子讲起那个叫啊烟的掌灯宫女一般!
他在九华山下搭了间茅草屋,只为了他的姑娘一下山,见着的第一个人只是他!
却没想,他的姑娘如此害羞。
只会偷偷地跟在他身后,永远不敢上前与他搭话!
无法,他只好每日上街摆摊替人写信。
他的摊位支在胡同口,那里有一颗茂盛的合欢树。
他替人写家信,他的姑娘便蹲在树上偷偷地瞧他。
每每他一抬头,便能瞧见树丛间那一截粉色的衣裳,他便觉得心底满满的。
“时歇,时歇。”他总是在空闲的时候,将她的名字写在纸上,一遍又一遍。
第二年的春天,百花盛开。
他没去街上支摊写信,只静静地坐在院中看书。
时歇便也偷偷地趴在他的屋顶上,偷偷瞧他。日落黄昏之时,他备茶赏月,看似闲情,却在心里暗自着急。昨夜他将屋顶的房梁换上一根朽木,只是想打破这种你追我赶,你藏我找的窘境。
“为何还不掉下来?为何还不掉下来?”
“难道是他的姑娘太轻,所以没法压垮房梁?”
“还是,他的姑娘有腾云驾雾之术,所以才掉不下来?”
阚自珍在心底自问一百遍,终于在沉不住气的时候,时歇掉下来了!
理所当然的,他替她做了肉垫。
时歇摔在他身上,他听着自己心跳如鼓,他听着自己小心翼翼的开口:“没事儿了,莫怕。”
她怯怯的从他怀中抬起头来,夕阳的光辉映在她的眸中,是这天底下最美的风景。
顺其自然的相恋,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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