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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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地面,走在苏州河边,四下无人。

深夜,那种感觉,杀人前的感觉,越发强烈。

那个家伙果然出现。

杀人鬼!

他,不,是它,正从背后接近莉香。

杜笔安紧张地喊不出声音,只能奋力冲到前面,阻拦在它与女神之间。

此刻,莉香突然回头,路灯下看清了杜笔安的脸。

判官般的脸。

只有半秒钟,她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射到了他的眼睛里。

他再也看不到莉香了。

耳边,只听到她急促的脚步声,还有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它要去追赶她了。

不。

他闭着眼睛抱住那个男人的腿,死活都不能让它追上莉香。

于是,它掏出了刀子,那把杀了至少七个女人的尖刀,刺破了他的心脏。

纵然判官,也会死的。

同时,他死去的双手,仍然紧紧掐住它的大腿,再也无法动弹,直到它用刀砍断他的手指。

七夕夜,两个巡逻的警察路过,当场擒获变态杀人狂,这桩特大连环杀人案件告破。

案发现场有具刚被杀害尸体,是个外地来沪的年轻男子,眼中残留防狼喷雾。有人一度怀疑他是凶手同伙,但很快被否定了。

法医在检验时发现——死者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已被凶手用刀砍断了。

在这个世界上,却无人知晓,那是他第一次触摸到莉香头发的两根手指。

他死去的那一晚,是他俩在鬼屋初次相遇的第一百二十天。

办理这桩案件的,是我的表兄叶萧警官,从他的调查笔记中,我大致拼出了这个故事。

今晚,我打开音响,听了一首《突如其来的爱情》。

2014年,铃木保奈美四十八岁,属马,本命年。

如果,爱情是条射线,除了开头第一个刹那,往后全是痛苦和无意义。除此以外,对于爱情的赞美,都是虚假。然而,就是那个开头的刹那,是我们活着仅剩的几种美好之一。

但,依旧,我们会记住那个开头的刹那的美好。

晚安,莉香。

第9夜 香港一夜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吴宇森《英雄本色》宋子豪(狄龙)

2005年10月15日,我第一次到香港。

早上,自深圳出发,我跟制片人z先生同行,有辆轿车来接我们。经过文锦渡关口,守关的阿sir面带微笑,看过通行证,示意入关。进入香港的道路改左驶,丘陵起伏,绿意盎然。车虽多,但井然有序,绝不见内地常见的抢道。潮湿浓雾间,群山外的海峡,忽隐忽现,硕大的青马大桥,蓬莱仙山般的摩天巨楼。进入九龙半岛的水泥森林,看不到周围高楼的顶,窄窄的马路两边,招牌已是横看成岭侧成峰。

在尖沙咀的酒店住下,特意走到弥敦道南头重庆大厦,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就是这处,却到处是黝黑的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底楼是个档次很低的卖场,据说晚上不安全。

下午,我和z先生见了香港的投资方及导演黎妙雪。那是我的小说第一次改电影——《地狱的第19层》。有位很资深的女电影人,谈到张国荣出事前跟她通过电话,某段诡异的故事,在此不表。

谈完事,我和z先生坐地铁去维港对面的香港岛。在金钟下车步行坐缆车,来到太平山顶赏夜景。观景平台狭小,大雾看不清,草草下来。转了很久,却撞到中环广场,在香港打工的菲佣,每逢周末放假聚集于此。又坐地铁去铜锣湾,车厢大半东南亚面孔,间或几个裹着美丽的丝绸头巾,那是穆斯林女孩标志,应是印尼或马来西亚人。

回到酒店,我独自外出。

深夜十点多,于香港人而言,夜生活才刚开始。兰桂坊这种地方,我素无兴趣,掏出手机里存的地址,步行前往附近一条小街。

拥挤逼仄,密密麻麻的招牌底下,有间上海小馆。门面不大,只有七八张桌子,下夜班的工人在吃炒饭。有个年轻男人坐在角落,独自抽烟,看电视里的tvb剧。他的椅背上,挂着件灰色风衣。

小马哥。

我叫了他的名字。他猛然抬头,露出少年般的笑容,掐灭烟头,跟我拥抱。

他用上海话招呼我,用粤语跟伙计们说话,给我点上几份小吃。他是这家店的老板。

我问他别来无恙。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他的这句话,令人会心一笑,自动脑补出中年狄龙的形象。

小马哥,是我的初中同学。

有句讲句,他越来越像周润发了,当他重新给自己点上一根香烟,嘴角还叼着牙签时。

我和他第一次相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刚进上海市五一中学预备班。小马哥,是我们班个子最高的。他的功课差,小学就留过两级,比我们大两岁,嘴角已有一圈小胡子,穿着港剧流行的太子裤,看起来像社会青年。

听说,他的爸爸妈妈早已离婚,妈妈重新嫁人去了香港,而他跟爸爸留在上海。

小马哥总是说,他就快去香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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