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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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欢皮笑肉不笑:“路上认识的一大叔!”

咚!

常欢的脑袋又被敲了一下,张起笑的灿烂如花:“常欢妹妹,你刚才还喊我哥哥来着。”

常欢捂着头,这个神经病,怎么老是喜欢动手打人啊!

她咧了咧嘴,露出一口小白牙,阴森森的笑:“哥哥~”

张起忽然就觉得蛋疼,他忙把手背在身后,生怕常欢又给他来一口。他呵呵干笑:“来,吃,吃,别客气!”

李冬觉得两人莫名其妙,这到底唱的哪出啊?

不过常欢最近神神秘秘的紧,他也就见怪不怪了。

两人还在吃烤串的时候,张起直接付了钱,又外带了几十串烤串,准备带回去给同学吃。

他拿着烤串对常欢挥了挥手,满脸不舍:“小欢欢,再见!”

常欢翻了个白眼:“最好再也不见!”

☆、第10章

奥数比赛结束,第二天关老师就带着常欢和李冬回去。

汽车刚要开走的时候,一个带着眼镜的男人,急急忙忙的从后面赶了上来。常欢眼尖,连忙开口:“司机等一下,还有人没上车。”

司机立马踩了刹车,抱怨:“这人也真是,赶车也不早点来!”

那男人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上车,对司机说了声谢谢。这才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一边擦汗一边往里面走,想看看有没有空余的座位。

关老师连忙朝他招手:“这里还有个位置,快来座!”

“诶,好嘞!”那人朝关老师那边走过去坐下,才对关老师说了声谢谢。然后他就顺便和关老师拉起了家常,开始问问题:“诶,这位大哥你知道去黄水镇的红旗村怎么走吗?”

关老师一听,连忙指着常欢和李冬笑道:“我这两个学生刚好就是红旗村的人,等会儿我让他们带你去啊。”

“啊,是吗?那我运气可真好。”那人惊讶,很高兴的看着常欢和李冬:“待会儿,就谢谢你们两个小朋友了。”

李冬对外人有些腼腆,倒是常欢抬眼看着他:“这位大叔,你去红旗村干啥?”不怪常欢会这么问,红旗村穷山僻壤,这人穿着白衬衣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去哪里干啥!

“哦。”那人听常欢这么问,立马开口:“我是报社的编辑,我叫冯晓龙,这一次去红旗村是想去找个人。”

常欢一听,立马截住他的话:“哦,哦,你不用说了,我们没兴趣,到时候带你去就好了。”

冯晓龙一听,拿手顶了顶的眼睛,斯文一笑:“那成,到时候就谢谢你了。”

常欢咧嘴,灿烂一笑:“不客气!”然后立马又转头找关老师,问起了这次奥数比赛的事情。

冯晓龙见状,也知道不好打扰这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也就闭着眼睛开始睡觉。

常欢眼风撩着冯晓龙正在闭眼休息,心里立马舒了口气。要说这冯晓龙刚好是常欢的责任编辑,所以他一开口说自己的名字,常欢就知道他去干嘛了。

幸好她机智,截住了冯晓龙的话,不然关老师和李冬都会知道红旗村出了一个写小说的作家。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这红旗村出了小说作家的事情传出去,自己也就算被人扒了马甲了。

为了不让冯晓龙有机会走漏风声,这一路常欢嘴就没停过。一直在问关老师各种问题,直说的口冒青烟。

好不容易到了镇上,刚好遇见了隔壁李婶婶的男人开着拖拉机上街拉肥料。四个人又一起坐着他的顺风车回了红旗镇,好嘛,这一回常欢为了不让冯晓龙和别人搭话,嘴巴就跟上了机关枪似的,又拉着他说个不停。

冯晓龙有些招架不住,可他又是个不懂拒绝的人。

所以苦哈哈的开始给常欢科普各种天马行空的问题,到了红旗村,常欢直接伸手拉着冯晓龙下了拖拉机,热情不已的把他往家里拉:“来、来、来。坐了这么久的车,冯叔叔你一定累了,去我家喝口水润润嗓子吧。”话落,立马朝李冬和李婶婶的男人挥手:“大家再见啊!”

李冬和李婶婶家的男人站在原地看着常欢发呆,这丫头怎么了?今天出奇的活泼啊!

把冯晓龙拉到门口,常欢立马站定了身子,左看右看,见四周没人才小声开口:“你是不是要找宁安啊?”

冯晓龙点点头:“对,对,对,我一直没找着机会问,小妹妹你知道红旗村三组十一号在哪里吗?我找一个叫宁安的作者!”

常欢点点头,指着自家院子道:“就在这里啊!”

冯晓龙一时没转过弯来,拿手顶了顶鼻梁上的眼睛:“就在这里?”

常欢点头,又四处看了看。见没人才踮起脚尖,凑到冯晓龙面前,小声道:“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你要找的宁安!”

冯晓龙呆滞片刻,然后指着常欢哈哈大笑:“小妹妹,就算你喜欢宁安,也不能这么说吧。宁安是一个大约二十三四的年轻女人,而且一身清华的书卷气息,你就别逗了,带我去找三组十一号吧。”

常欢囧囧有神的看着他,反问:“你怎么知道宁安年约二十三四?还很有气质?”

冯晓龙这回不笑了,不算大的眼睛在镜框后泛着亮光:“我猜的啊,能写出含有历史文化底蕴,又令人回味无穷的小说的人,肯定是一个安静又喜欢看书的女孩子。”说道这里,他昂着脖子,很自豪:“要知道,我可是宁安的责任编辑。是我亲手把她的《情迷大清》交给主编的。”

常欢满头黑线,低头看了下自己的小身板。

好吧,没死之前她确实二十三四的年纪。不过也和冯晓龙的描述的有气质搭不上边儿啊,她叹了口气,抬头挺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靠谱点儿。她仰头看着冯晓龙开口说道:“冯编辑,最后一回的稿子,我还是坚持己见把女主写死,然后让她的灵魂一直飘荡在清朝,看着她最爱的男人和富察家族随着大清一起灭亡。不晓得,你有什么想说的!”说完这话,常欢蓦然觉得这个仰望的动作有些挫。连忙找了个高处,争取和拉平自己和冯晓龙的身高差。

嘎!

冯晓龙笑不出来了,常欢说的事情只有给宁安的信中两人有讨论过。这个小娃娃怎么知道,他狐疑的看着常欢,然后摇头,自己给自己想了个理由:“你一定是宁安的妹妹对不对?你偷看过我给宁安的信件对不对?”

常欢抽了抽嘴角,自己看起来就这么不靠谱,为嘛冯晓龙就是不相信?

她叹了口气,无比诚恳道:“我真的就是宁安,如果你不相信那就回去吧,因为你找不到你脑补的那个宁安!”说着,她无比失落的往院子里走去。

冯晓龙眨眨眼,脑袋短路几秒钟。立马拔腿跟上:“诶,你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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