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7分歧(1 / 2)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大家心里都明白,要是让天祈跟裴心去住凌公馆,凌公馆必然要改名字,改为洛公馆,而洛天祈虽是长子却不再承担家主的责任,凌公馆的房产证却是写着洛天蕊的名字。
但是,如果让洛天祈跟裴心住洛宅,让洛天凌跟洛天蕊搬回凌公馆去,在外人眼里,肯定会混淆视线。毕竟,住在洛宅,就是家主的意思。
凌予的问题刚刚抛出来,大家有的静默思考,有的窃窃私语。
好一会儿,靳如歌才道:“当初买凌公馆的钱,是天凌用自己在洛氏股份分红的钱买的,虽说是送给蕊蕊,但是这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房产证上写着洛天蕊,那就不要再动了,换来换去挺麻烦,还要按照房价比例缴纳过户费,真的没有必要这样浪费。天凌是家主,但是天祈也是长子,心心就是洛家的长媳,将来他们有了儿子,那就是洛家的长子嫡孙,这点毋庸置疑!因此,天祈既然是洛家的子孙,那么就有权利住在洛家,继承洛家的房产。这世上没有什么是非要一成不变的,就好像我们的祖先也没有规定,非要家主才能住在这个房子里一样。所以我建议,洛宅留给天祈;凌公馆改为洛公馆,留给天凌作为新任家主的扎根地。从此他们三兄妹可以自立门户了。”
慕烟想了想,道:“如歌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我总觉得,家主住在洛宅更为名正言顺一点,毕竟在外人眼中,洛宅已经成为家主居住地的标志了,因此天凌只有住在洛宅里,才更能服众。我的想法是,天凌当初买凌公馆的钱,由洛氏补上,就当做是送给天祈跟裴心自立门户的,过户费花就花一点,再说还有你爸爸的关系,跟土地局房产评估的同志打个招呼,能减免可以适当地减免,这些都不是问题。天凌跟蕊蕊留住洛宅,天祈跟裴心去凌公馆,这样比较好。”
胥尔升道:“我赞成烟儿的意见。”
靳子洛就是个乖儿媳,婆婆的意见她想来惟命是从:“我听我妈的。”
胥宁笑了,握着靳子洛的手道:“我听我老婆的。”
乔欧道:“我听哥哥姐姐们的。”
小天星道:“我听妈妈的!”
忽然,乔欧又改口了:“我也听姨妈的吧!”
他话音刚落,所有人都诧异地看着他,他讪讪笑着,抬手拄着下巴,勾了勾唇:“呵呵,我想,哥哥姐姐可能也是说尊重大人们的意思,所以,我还是支持姨妈吧!”
方言点点头,赶紧用笔记下。
林寻鹤道:“我支持如歌。”
林煦面无表情地盯着乔欧:“我听小星儿的!我支持婶婶的意见!”
洛天祈看了眼裴心,询问裴心的意见,裴心淡淡笑着:“我听我娘家爸爸的,支持咱妈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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