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项总你太有本事了(1 / 2)
沈倩回国,是晟儿的百日宴。
年近三十孑然一身,项璃和她再联系上,却从未开口问过她现如今还不结婚的原因。
有一种感情,或许每个人这一生都只会有一次。
类似于项璃对许仁川,类似于,沈倩对项默森。
当初项默森温和的语气对她说那句,“你也可以叫我三哥”,最终让沈倩惦念多年,哪怕是后来她出国念书,也带着那份念想,傻傻的,用着她最年轻最干净的一颗心,去记住那个男人。
直到在晟儿的百日宴上见过孟晞,见过项默森对她的温言细语,男人眼中的温情,让沈倩明白,其实她的梦早就应该结束了反。
高学历的女人,工作很好,长得又很漂亮,追求她的男人自然很多。
沈倩有过很多追求者,其中不乏项默森那种身份的男人,但是她的心上了锁,从未为谁开启过那扇门。
她鼓足了勇气,走上前去叫他一声三哥。
当时,项默森站在罗马柱那里,周围站着项家许家的亲友。
沈倩在礼宾台签了到,项璃许仁川夫妻忙不过来招呼她,她便自己进了宴会厅。她看到项默森手里抱着晟儿,表情欢喜得很,作为孩子的舅舅,昨晚项璃的三哥,他脸上的幸福感堪比自己做了父亲。
“三哥。”
年岁渐长,沈倩落落大方,漂亮得体,在众人的注视中,她和项默森打了招呼。晟儿趴在项默森的肩膀上,项默森听到这一声三哥便把目光转向了沈倩。
也许是太多年不见了,他竟然对这漂亮姑娘没了多少印象。但是记忆一转,倒还是记得起她来的。
他先是一怔,也包括一旁看着安宁的孟晞,对这漂亮女人心中满是陌生感。
沈倩笑眯眯,多少有些职业化的笑容,项默森瞅了她半晌,笑起来,“沈倩吧?”
她点点头,“三哥还记得我,真好。”
沈倩在项默森心里就跟项璃是一样的,见了她,项默森一下来了兴致,转身把孩子往奈良身上一放,脸上笑意比之前亲和多了,“倩倩啊,去美国读书之后就没再回来吧,这都多少年了呀……”
“是啊,好多年了。当初多亏了三哥资助,不然,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去留学。”
“那也得你自己优秀。”
项默森和沈倩聊起来,许奈良和沈倩以前也算是同学,也加入了聊天。
一旁带孩子的孟晞淡淡的瞅了瞅项默森,一句话都没多说,只觉得不认识的人,不喜欢主动加入谈话行列,会显得特别突兀。
可是项默森看孟晞和孩子在一旁没有人陪,便给沈倩介绍,“这是你嫂子,我儿子——安宁,叫阿姨。”
安宁手拉着妈妈的手,望着沈倩眨巴着眼睛,好半天才出声,“阿姨。”
“真乖。”
沈倩蹲下~身去,双手搂着孩子小小的身体,不知道怎么回事,眼睛有那么一些酸涩。
孟晞就在她面前,心心念念的男人早已成了别人的丈夫,那人是她的情敌吧。沈倩不讨厌孟晞,现如今早已物是人非,万般皆是命。
“嫂子。”
沈倩笑着跟孟晞打招呼,孟晞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看起来更干练的女人,礼貌的微笑,“你好。”
那边有亲戚在喊孟晞,孟晞得过去招呼一下,跟沈倩聊了两句就带着孩子过去。
沈倩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娇小的个子,几乎能想象到项默森把她搂在臂弯里的姿态。
也只有那一刻,她才真正的清楚,那一场关于青春的宿命繁华,最终是到此戛然而止了。
她回国已有两个多月了,有个男人追着她从美国来到中国,整整守在她身边五年,她想,她是时候回应他了。
有时候,你爱我和我爱你,其实并没有太大区别,昨日的缠绵,最后都会变成油盐柴米。
……
晚上宴会结束,项默森和孟晞驱车回去。
孩子在后排儿童座椅上睡着了,两人没有开音乐,偶尔说两句话也极小声。
孟晞有些困了,耷拉着眼皮靠在车座上。
身旁,项默森空出来一只手握着她的小手。
她早已习惯他这个样子的无言温柔,两个人,夫妻间,早已是默契非常。
孟晞突然觉得恶心,捂着胸口打干呕,瞌睡瞬间醒了。
她没太在意,只当是晚上吃多了点。
平常她注意控制体重,晚餐都是蔬菜水果,所以哪一天晚上要是吃多了,胃里就会特别不舒服。
项默森看了她一眼,专注的望着前方继续开车,“怎么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