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2 / 2)
“一年后,我会回韩国。”所以,起码这一年,想要任性地陪在你身边,无论你的态度如何,都想要,起码能充当你的右手。
“哼哼!”徐正宇得意地扬起头:“我能待很久的,不然我就和裕邻你一起考音乐学院吧,我想想我之前休学的学籍应该还在……”
于凛凛:“不用了你们还是现在就回去吧= =”
这趟旅程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啊……于凛凛也搞不清楚,甚至,她都搞不清楚,自己心底涌起的温暖是什么。明明,一开始就是抱着绝对要推开的心思在拒绝的,应该是要觉得很烦的,应该是……
应该是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地活下去的。
所以一开始就没有留下后路。可是……为什么会被看出来是撒谎,又为什么会被找到……
“算了,随便你们。”最后也只能这样说。一边告诉自己是无可奈何,一边却又觉得,果然……有人陪伴在身边是真的很好。
一年后。
“车哲锡你这个贱人!自己走就走了吧!还把我的消息告诉我妈——”整个维也纳音乐学校里传来一声愤怒的大吼,登时惊飞了一群栖息的小鸟。
“天哪,这么神圣的音乐殿堂,是谁这么粗鲁……”有老师都在胸口划起十字来了。
徐正宇盯着手里的手机,阴森森地磨了磨牙齿。他的信用卡被全部停了,然后手机上只有一条来自与徐女士的消息——
“马上从维也纳滚回来,否则我亲自带人去‘接’你。”徐正宇紧紧地一握手机,差点把手机生生抓碎。
“砰砰砰!车哲锡你有本事打小报告,你有本事开门啊!砰砰砰!开门啊开门啊你这个……”徐正宇立刻回了学校附近的家门口,开始拼命敲起门来。
门很快被打开,车哲锡目光不善地瞪着他:“闭嘴。”
徐正宇刚想理论,门里的音乐声流淌而出传进了他耳朵里,一时不由愣住。
“是李斯特的《钟》……”他愣愣地嘟囔着,本来的怒意消散,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而车哲锡,早在说完闭嘴之后就回去客厅了。
欧式装修的房间里摆放着一台漆黑的钢琴,有个女孩正坐在钢琴面前弹琴,她的手指灵活如蝴蝶翻飞一般美妙,音乐自她的指尖流淌而出,音色圆润优美,没有一丝阻滞。复杂的变奏和回旋编织成一声又一声清脆悦耳的钟响。
“比第一次还要更美妙……”徐正宇也跟着进了门,痴痴地凝视着于凛凛弹琴的身姿,她和钢琴一同沐浴在阳光里,宛若重生一般美好。
一曲奏罢,徐正宇眼眶里已是含了眼泪。她练习了很久,《钟》这首曲子变奏和回旋实在太多,对于专业钢琴师都很困难,对手的负荷很大,她常常弹不完整个一首就会因为手疼而停下来。
车哲锡则是起身半跪在了她面前,握住了她的指尖,帮她按摩起右手来。他微微低着头,神情专注地凝视着她的右臂,仿佛那就是他最珍贵的宝物似的。
徐正宇觉得这幅场面简直太刺眼了。他握紧了手机,望着那两人,眼眶中的泪又再次被他憋了回去。
等按摩结束之后,于凛凛站起身来,拥抱了车哲锡。
于凛凛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轻声道:“谢谢你。”这是个充满了感激的拥抱。从最初的全然拒绝,到他们二人硬搬进她的公寓,逐渐变成朋友,又比朋友更亲密……
车哲锡手轻轻落在她的背上,拍了拍。这个拥抱这么短,对徐正宇而言又那么长。他在愣神时,于凛凛已经松开了车哲锡,微笑着冲他扬了扬手。
仿佛被什么控制了似的,徐正宇飞快地冲了过去,猛地将人抱了起来,就这么抱着人甩了起来。
“太好了——太好了!你做到了!我早就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放我下来啊啊啊——”车哲锡环胸望着于凛凛笑起来的面容,眼里盛满了温柔。
机场。
“还真没想到是送你们两个一起走。”于凛凛笑着道。
“钢琴一天不能弹超过四个小时,不要提重物,晚上十点之前要睡觉,……”车哲锡面无表情地对着于凛凛一条又一条地吩咐。
徐正宇:“……你是管家婆啊= =”
车哲锡:“……每天给我打电话。”
徐正宇:“喂!你谁啊,凭什么,裕邻给我打电话。我就回去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就飞回来陪你。”
于凛凛笑:“还是好好陪陪你妈妈吧。”
“放心吧。总有一天,我会成为钢琴大师,那时候,你们可是要在报纸上看见我了。”
笑着送两人上了飞机之后,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于凛凛接起手机,声音柔和:“布莱特老师?嗯,马上回来……咦?亚洲巡演?现在的我的话……”
“好的。”于凛凛挂了电话,愉快地走出了机场。虽然那时右手伤的这么严重,却反而得到了意想不到的东西,第一次这么近的感觉到音乐,正因为失去,才察觉到重要,才与钢琴引起了共鸣,才学会了用音乐抒发感情,也才因此邂逅了被称为“李斯特后人”的布莱特大师。如果没有车哲锡和徐正宇在身边,她肯定无法做到吧。想起那两人,于凛凛就觉得十分温暖。
亚洲巡演吗……可能再见面的时间会意外的短也说不一定啊。于凛凛微笑。
☆、第144章 番拾壹徐正宇
徐正宇第一次见到于凛凛的时候,就觉得她是个很神奇的人。明明帮她赶走了那些为难她的黑西装们,却反而被她觉得多管闲事。不过徐正宇本就是将“绅士”二字贯彻在骨子里的人,那时也只是觉得她更有趣罢了。
众所周知,他徐正宇从来都是凭着兴趣行动的类型,所有感兴趣的东西就想看个清楚,所以他对简单的,没有故事的女人不感兴趣。而事实上,他也是这样一个浪荡子,高兴的时候他鲜衣怒马玩得放肆,不在意他人目光,不开心的时候,他说走就走如风般潇洒,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正宇一直秉持着自己的信念,力求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毫无遗憾,多彩多姿。他一直认为,既然生为富二代,就该好好当个纨绔,没有那个能力,就干脆把这个位置让给更合适的人。他喜欢运动,喜欢音乐,喜欢玩乐,喜欢飚车,人生短短数十载,他喜欢的东西这样多,反正有钱,又为什么要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呢。
有钱,任性。
就这么一直放荡着,一直纨绔着,直到遇到她。
在遇见她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浅薄,是因为富二代的身份吗,他只想着玩耍,开心,过得恣意,却从未想过压抑自己玩乐的心,从而做到什么大事。在遇到她之后,他压根不像那个身经百战、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他了,变得像个愣头青小子似的,毛毛躁躁、不知所措,想要为她做些什么,可她却无懈可击。
充满了谜团,又无法下手的女孩儿。明明该是处于最艰难的时刻,却能时刻保持从容,好像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越接近她,越能发现她有这样多的谜团。
似乎是察觉到自己已经不受控制地陷得深了,徐正宇想要挣脱,却在不知不觉间就掉了坑。这么被她带领着,偏离了自己的轨道,跟着她的步伐走。第一次觉得这么有趣,第一次觉得每一天都充满了惊喜,第一次觉得一天不见甚是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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