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2 / 2)
什么叫倒打一耙,这就是!不得不说,他们两人果然是天生一对,十个月的时间,他们日日等着这个孩子的降生,却都像约好似的忘了给孩子想名字。
“想,我立刻想!”任箫不住点头,暗道:看在她刚刚生产的份上,他……他就忍她最二次!绝对,仅此二次!
“唉,娴渝,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随便。”顾娴渝毕竟刚生产完,吼完几句就没了力气,他问她也只是应付一下。
“随便,随便!”任箫呢喃了两次,然后双眼猛地一亮,“有了,就叫任意。”
任意!
众人只觉头顶一群乌鸦华丽丽地飞过:这对夫妻也真够任意的。
顾娴渝双眼喷火,正蓄势待发时,任箫赶忙解释(其实就是为了自己的随便找借口):“任(rén)又读任(rèn)。任(rèn)意乃随意、恣意之意,任随其意,不受约束,我们不为功不为利,我们不过就希望我们的孩子将来能够自由自在的生活嘛。”
“说得好像有点道理啊。”顾娴渝状似思考了一下,然后欣然同意,于是,两人在没有经过小家伙的同意之时就擅自敲定了她的名字——任(rén)意!
自然,两人是不会知道身为被取名的主角此刻正处于无限的叹息、无奈之中,对两人的行为可谓是无比的鄙视,没错,就是鄙视!
想她堂堂国家特警,代号十三月(十三月代表加上闰月的一年,意思守护国家每年到头,说白了就是一生为国)。她一生处于暗地,专替国家查探无法摆在明面上的案件,以及缴杀那些罪无可赦,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明目张胆处置的罪犯,二十多年来她破案无数,当然也杀人无数,结果却因为好不容易休平生第一个假期而度海出国时,遭遇海里漩涡而魂归天国,呃不对,是魂穿异世。
任意,这名字确实够随意的!她着实不太喜欢,不过,好歹她有名字了,那么她就勉勉强强答应吧。只是,从她这对便宜父母无厘头的性格来看,她以后日子一定过得分外——精彩!
而事实也不出她所料,十五年的时光,她总算见识到了她那对便宜爹娘闹腾的那个劲,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他们则是三个时辰不吵,被揭下来的瓦都能自己跑回房顶!
这一天……
“小意,小意,快收拾收拾东西,咱们今天要去走‘亲戚’。”已四十余岁的任箫不但不显老,反而眉宇之间更添了几分成熟的魅力,呃,虽然他的性子永远成熟不起来。
任箫说到亲戚的时候颇有种咬牙切齿的感觉,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好心情,或者说,他的好心情本就来自“亲戚”二字。此时,他正一脸春风得意的走向任意住的随意阁(果然,不仅人名取得随意,连住的地方也如此随意)。
“小意,你老爹都来看你了,怎么还不出来。”任意对任箫和顾娴渝的称呼从来都是老爹老娘,起先二人还很不习惯,因为这称呼明显把他们叫老了,但在履教不改的情况下,时间长了他们也就习惯了。
就在任箫千呼万唤的时候,一名侍女匆匆忙忙的跑出来跪在任箫面前。“奴婢有罪,没有照顾好小姐,请尊主责罚。”
任箫定睛一看,这才想起她是照顾他家宝贝女儿的侍女,小意生来习惯独来独往,与谁都不亲近,所以即使是随意阁的一等侍女也只是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跟“心腹”二字完全搭不着边。
“没有看好小姐,你这句话可以衍生出三种意思,一种是你出了差错,在某些地方照顾不周到;一种是你没顾及到她的安全,让她受到了什么伤害,比如被人伤了、掳了;还有一种是你没看好小姐,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她给弄丢了。不知你指的是何种意思?”
虽是疑问语气,任箫却是心知肚明。他家宝贝女儿天才幼成,其妖孽程度直逼容小儿那家伙,普天之下能让她吃亏的屈指可数。想到此,任箫不禁升起一股子骄傲。哼,容少卿,别以为只有你的儿女无人能及,他任箫的女儿照样天赋异禀。
“尊主英明,奴婢指的是第三种。”
“罢了罢了,天要下雨,女儿要跑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只是可惜了……”再过半月就是她及笄的日子了,他本想带着他去凤秦皇宫住上一段日子,顺便把容家那小子给拐过来,好让他一解心头之恨,只是现在看来这事还得从长计议。
这边,任箫望天兴叹,脑子里还在幻想着容浅安为他家女儿神魂颠倒,然后为了讨好他这个老丈人而在他和容少卿两人打架时处处帮着自己,让容少卿气得吹胡子瞪眼,大骂儿大不由爹的场景。而另一边,他眼中的宝贝女儿正一去千里,来到了……天和城!
天和城,十几年前还是天齐国的领土,但现在嘛,早被凤秦纳于麾下了,当然,现在整个天下都被纳入凤秦领土了。
夜里的天和城,比之白天更加热闹,小贩的吆喝叫卖声,客人讨价还价之声,还有花娘媚态横生站在门前招揽客人的声音……各种各样的交织出了天和城热闹无比的夜景。
然而,热闹的天和城不属于身家清白的少女,大街上完全见不到女子身影,每到晚上,她们都会将自己锁在家里,因为近两个月,时常发生女子被先奸后杀之事,衙门倾巢出动,却连这丧心病狂的采花贼的样子都没见到,而遇害的女子却一天天增加,细数下来,仅两月已经足足二十八起奸杀案了。
空中,一抹银色飞速划过,而后,一袭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的墨色紧随而去,一闪即逝的光影,即使有人偶然看到,也只是认为是自己的错觉,毕竟——真的太快了!
晨光初晓,闻着偶尔传来的鸡鸣声告诉任意,她追杀这人已经有一夜了。自入异世来第一次真刀实枪的干,任意有着说不出的兴奋,浑身燃起战意,她誓要将此人斩于剑下为民除害!想到此,任意加快了速度,墨色衣袂在空中风扬,衬得她整个人身姿飘逸,如神秘无比的黑色曼陀罗,生来就带着致命的诱惑以及……凛烈的杀意!
任意,天才幼成,一身武功深不可测,在这一点上,任箫并未说错,当她拼尽全力,不,不用,只要五分即可!
百米之外,少女紧追不舍,银衣男人怒不可遏,却苦无办法摆脱于她。昨夜,他见她容貌绝丽无双,一身气质超凡卓绝,当时就起了意,他本想她该只是一个艺高人胆大的小女子,肯定是身份尊贵又骄傲无比,哪怕明知有危险就冲着那份不服输的心理也要以身犯险,这样的女子他见得多了。然而,这次实在失策,这少女确实艺高人胆大,高到连自己都不是对手,胆大到只身一人追杀了他一夜。
看着那近在眼前的别院,银衣男人来不及思索可行性,悄无声息越进院内,藏在内墙边一棵百年老松的枝桠中,其行动迅捷,竟不过一个眨眼的瞬间。
与银衣男人的狼狈躲藏不同,任意则是大摇大摆的越过墙头,出现在院里,手中细如钢丝的长剑直抵院中那抚琴男子的颈间。
男子容颜绝世,仿若世间最无暇的瑰玉精雕细琢而成,每个细节都勾画的恰到好处,漆眉轻拢,墨眸无波,肤若凝脂,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男人长成这般样子,生来就是让人嫉恨的。
饱满红唇携着一抹淡淡的笑意,当然,没人会认为那是笑意,因为除了那勾起的弧度,其他面部肌肉未动半分,显得生硬而冷酷。
男子一袭如雪般纯洁的白衣,下摆及袖边绣着金色丝线,阳光折射下散发着刺眼的光芒,衬得他整人如太阳般灼眼,又若月儿般清冷,高贵遗世。
即使命脉被制,男子依旧不急不徐,十指轻抚琴弦,勾勒出一串串动人音符。直到一曲终了,直到少女渐露不郁,冷冷质问:“把刚刚那人交出来,我可饶你一命!”
饶你一命四字,任意说得铿锵有力,暗地里却有些底气不足,眼前男子一看就是身份尊贵,当然她不怕得罪权贵,她在意的是他如此淡定,不是将生死置之度外就是对化解困境胸有成竹,而依她来看,他显然属后者!
容浅安这才移眸看向这个胆大包天,堪称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少女,唇边的弧度不由深了些许,好一个坚韧、刚硬的女子!
她瓜子小脸,完美的唇线,吹弹可破的肌肤,这一张绝美脸庞,那是属于江南女子的温柔婉约,这样一张小脸合该是被纳于羽翼之下好好护着的人儿,然而,那弯弯的柳叶眉分明除了温婉之外还透着缕缕英气,尤其是黛眉之下那双亮若星辰的双眸,仿佛倒映着天底下最灿烂的华光,又似隐腻着一切黑暗的源泉,这一双眼,太过复杂,太过冷然!
一袭墨色长裙,包裹着她纤细玲珑的身姿,那生来惑人无比的身材,硬生生被她浑身散发着的冷傲而显得高不可攀,让人不敢多看一眼,就怕那一眼的贪恋让自己从此陷入地狱。
“刚刚那人,你指的是他麽?”
语毕,容浅安两指一拢,一根琴弦脱落,自他指尖滑过转而飞去那棵茂密的百年老松,四声轻响后,他抬手轻扫,看似一个优雅挥手的动作却带着锋锐的气劲。
“嘣”地一声响,一个银衣男子摔落在地,他约摸三十多岁,嘴边溢血,两只手腕及两只脚踝处有一条细细的红丝,那是血迹!
任意双眸一厉,心中升起浓浓戒备,对眼前男子的戒备,他只用了两招!一招废掉他四肢,一招废他一身修为!而在这样凌厉的手段下,那棵百年老松竟然丝毫无损,一片叶都未落过。
“姑娘,初次见面便以剑相指,实在是不太礼貌,依本少看,姑娘还是放下凶器为妙。”
闻言,任意抽回剑,因为她深知即使剑扣命脉,他依然可不费吹灰之力了结自己,尽管不愿相信,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他的修为高出她太多太多!
“得罪公子了,小女子也只是捉拿采花贼心切,还望见谅。”大女子能屈能伸,只希望以后与他桥归桥路归路,这人她目前还得罪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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