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1 / 2)
那个电话是个陌生号,我问了同事,同事回答说也特意查过,但是个黑卡。
这么一来,这个线索算断了,我不死心,觉得从霍梦这个女子口中,绝对能问出什么来。
但等我回到警局大厅时,霍梦走了,我又跟女警套近乎,要霍梦的电话,反正那个女警是误会我了,以为我看上霍梦,想约呢,我不在乎她怎么想。
弄到电话后,我立刻给霍梦打过去。我也太急了,霍梦接电话问我干啥,我琢磨着,自己总不能直接跟她说问案情吧,那样显得太生硬,容易被她拒绝。
她不是说也养过虫子么?我就拿这事作为理由,想跟她一起吃个饭,请教一些养虫子的事。
霍梦很爽快的答应了,但在电话里突然嘻嘻笑了笑,我觉得挺古怪,她这笑算什么意思?
我又熬起来,这样到了晚上六点,我们忙活完手头工作了,小凡的意思,今晚加班吧,我们一起再研究下张队的案子。
要没有霍梦的事,都不用小凡说,我反倒会叫着他一起加班的,但我要去吃饭,现在也没啥发现呢,不好跟小凡多说啥,就告诉他,先放一放案子,各自回家好好想想再说。
小凡挺不理解看着我,那意思不像我风格了,我却随便说两句,先撤了。
霍梦是个挺潮的人,非说一起吃西餐,我长这么大,除了肯德基也没正经吃过西餐那玩意。
但为了陪霍梦,也只好硬着一起去了格兰西点,这是当地一个比较大的西餐厅。
我们选个无人的角落坐了下来,点了意大利面、牛排啥的,又要了一瓶红酒。
我打心里还合计呢,怎么找个虫子方面的话题,能把我和霍梦的关系迅速拉近,这样我也能好好问问张队的事。
但没等我想好呢,霍梦给我俩各倒了一杯酒,又做出一个让我几乎惊呆了的举动。
☆、第二十八章 食虫妖女
霍梦本来背着一个小包,她把它从身后拿出来。我对背包没研究,但一看就是个高档货,弄不好是lv啥的。
她翻着包,从里面拿出一个玻璃瓶来。这玻璃瓶很精致,一个指头那么长,不是封闭的,有能拧的盖子。
我看到里面放着一只很肥的黑蜈蚣。光凭这个,我算明白了,她跟我真是同道中人,只是我就在家随便养养,她可好,把毒虫随身揣着。
霍梦打开瓶盖,把蜈蚣拿出来。这蜈蚣或许被闷的缘故,都半死不活的,她倒一点都不害怕,还很熟练的把蜈蚣脑袋揪了下来。
蜈蚣疼的乱扭身子,尤其那一排排的爪子,无规律的乱动着。霍梦不管,继续挤着蜈蚣身子,把黄黄的虫汁全弄到红酒里。
我简直惊呆了,酒水碰到虫汁,一下变得有些发黑。霍梦拿捏尺度,只挤了一半,留下半截鼓囊囊的蜈蚣身子,又对我打手势,让我把酒杯递给她。
我看出来,她想让我喝蜈蚣汁。我肯定不干,不仅不配合,还一伸手把酒杯口捂上了。
我呵呵笑了笑,表示我的态度。
霍梦挺奇怪,盯着我突然叹了口气说,“你不知道吧,我是苗女,看来你对苗族的文化不了解。”
我心说不对劲啊,我跟她吃饭,主要目的是想打听张队死前消息的,咋现在被她牵着鼻子走,谈论起苗女的事了?
另外苗族相关文化,我在电视和书上有所了解,知道那里人爱养虫子,却没听说谁这么吃虫子玩的。
看我没接话,霍梦又问我,“听过五毒教么?”
我总不能继续当闷葫芦,点点头,说知道。
霍梦继续说,“五毒教在现实中是没有的,不过毒虫对苗人的帮助很大,时不时饮用一些带毒的虫汁,也能改善人的体质。”
她还特意当我面做个例子,把那杯黑色酒水端起来,一饮而尽。
我本来看她喝毒酒,脑子里就冒出个念头,这是个疯子,绝对不想活了。而等她喝完酒时,我又发现,她脖颈上的青筋和血管全凸出来了,一下子让人瞧得清清楚楚,有点像树杈那种交叉纵横的分布着。
这现象很短暂,很快她又恢复到正常状态了。
我想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或许跟那边毒酒有关吧,但不管怎么说,我一下有个决定,不跟霍梦接触了,她就是个怪物,变态!还问什么案子,我找机会赶紧走人吧。
我想了个笨招,惊讶的咦了一声,又把手机拿出来,说警局有事,我得回去工作了。
霍梦有些不信,还指着餐桌,说东西都没咋吃呢。
我摆手说不饿,这几天胃胀,这就起身。
但霍梦喊了句冷哥,还故意把椅子往前拽了拽,这样离我近一些。
一般只有熟人这么叫我,她这么一喊,我挺敏感。我看她还变得特别严肃,心说咋回事?我俩真是头次见面,以前没啥交集啊。
霍梦说了句让我不懂的话,“每个人机遇是不一样的,既然得到老天眷恋,何不加以利用呢?”
我是懵了,她这话听起来跟名人名言似的,我怀疑她喝多了,弄不好蜈蚣汁的劲上头了,让她胡言乱语了。
她还突然把脚伸了过来,对着我小腿蹭了蹭。我懂,这有点勾搭我的意思了。
要在平时,被这种美女勾搭,那是我的荣幸,可现在的我很清醒,知道对面坐的,绝对就一“毒”女!
我急忙把椅子往后推了推,避开她的腿,又喊服务员结账。
霍梦知道留不住我了,她嘻嘻笑着,还想抢着买单,我觉得自己一个大老爷们,怎么能让女人买单呢?就跟她争了争。
霍梦也挺固执,我俩争着买单时,她幅度有点大,把红酒碰洒了,拎了我一身。
我心说这个点背啊,有啥法子?最后上衣一片红,我本想把它脱了,但外面太冷,又不得不硬着头皮穿着,跟霍梦分道扬镳了。
这里离警局不太远,我步行往回走,想取了自行车回家。但等回到警局大院时,我发现大楼一层有个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我一数,是刑警的办公室,谁这么加班加点的还没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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