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章 夫概攻秦(1 / 2)
吴王终是将三万姑苏王军交给了夫概掌控,实际上,在孙长卿未进入吴国训练新卒之前,姑苏王军乃是整个吴国的精锐之卒,历代只能够交给吴王亲自统率,由不得其他人染指。
而即便是如今,吴国范围之内,除了孙长卿训练数年的新卒能够与姑苏王军较量之外,无论是伍员的吴国刀盾兵亦或者是伯丕的吴国水军,皆是不能够与姑苏王军正面交锋。
当然,如今的吴国……准确的说乃是吴国曾经有一支兵马,不仅能够姑苏王军正面较量,甚至还是屡次战胜了姑苏王军,斩杀了统率姑苏王军的主将,即是当时的吴王。
正是曾经越国的会稽王军,亦是世代由越王制御的兵马,只是可惜,自孙长卿进入吴国,并且是将领先于整个中原的兵法带到了吴国境内,是故,越国不仅是败了,还是被吴国吞并做了属地,当初震慑吴国的会稽王军战死不少,能够安然活下来的,不是被吴王下令处死,便是被充作了吴军的后备士卒。
吴王能够将姑苏王军交给夫概掌管,可见吴王对于夫概的信任,这份信任,乃是吴王对伍员、孙长卿,范离和伯丕都是不曾拥有的。
当然,夫概能够获得吴王如此信任,倒并非仅仅是因为夫概出自吴国公室,实际上,吴国的建国时间,直接可以比追上姬周王朝的建国时间,故此吴国的公室势力亦是十分庞大的。
夫概作为一名公子,乃是吴王的弟弟,吴王能够对其十分信任,亦是因为吴王不希望吴国公室被外来的士子武将挤兑的无立锥之地,相应的,夫概亦不是一名草包,相反,夫概亦能够算得上是中原的一流武将,可称得上是有勇有谋。
吴人乃是生长在吴越之地那等蛮荒之地,吴国公室子弟以与老秦人一般,甚至是历代吴王皆是亲自率军上战场的,即便是这代吴王,亦是吴国每每有战事的时候,亲上战场。
夫概的勇猛的确是冠绝吴国三军,乃是袭承自吴人的血脉之中,至于夫概的“谋”则是因为孙长卿,当初孙长卿入吴国,虽是得到了伍员的一力举荐,但是对于当初偏向于保守的吴先王而言,孙长卿仅仅是彼时无用的中原求仕士子罢了。
是故,孙长卿无奈之下,终于是将自己半生绝学,即《兵法十三篇》进献给了吴王,亦是开启了自己在吴国的从军仕途。
这《兵法十三篇》,吴先王亦是没有藏私,亦是在吴国公室之内推广开来了,是故,孙长卿亦算是夫概在兵法造诣之上的半个老师。
如此的夫概岂会是寻常之辈!
即便是夫概不承认,但夫概却是心中知晓,论起来领兵制敌上的手段,即便是十个自己,也不会是孙长卿的对手,但是夫概亦是有着自己的长处,即是将孙长卿兵法之中的“勇战”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夫概并非是纯粹的莽夫,就像是此番,夫概统御本部五千先锋军与三万姑苏王军,也并非是急于证明自己,而贸然进军,而是自吴王行宫出来,夫概便是一直在思索,若是孙长卿,但是如何执兵攻打秦军。
夫概为了心中的一口气,自然是不会向着孙长卿去请教,是故在对楚西地图半日之后,亦算是胸有谋略的夫概,终于是模仿孙长卿运兵之路,发现了一条绝佳的出兵途径。
亦是一条选择了长途奔袭的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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