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2)
庄寄啸沉默着听完,笑着摇摇头,有些语重心长地说:“从学校到公司,会有个适应的过程。你觉得难以捉摸的人,都是在职场混了十年八年的,不比你厉害圆滑才怪。至于说人长短,其实每个单位都有,你是新人,别人自然多关注你。有的人你现在觉得他好,以后会发现他根本不是个东西;有的人呢,你觉得他是个混蛋,后来才知道他只是刀子嘴豆腐心。记住,说话之前要先想一想,做事尽量不要出错,否则就容易被人抓着把柄。”
姜百万认真地点头又点头,觉得庄寄啸说得无比有道理,他简直就是自己人生的导师,暗夜中的灯塔。就是不知道,他何时接受她的心……
“你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自己最清楚,不是说他们说你怎样,你就真的怎么样。而且,议论你的都是年纪比你大的吧?”庄寄啸眨眨眼,神秘地说,“说不定她们是嫉妒你年轻漂亮,女人们不是总对长得比自己漂亮的同性心怀敌意吗?”
姜百万捂嘴笑,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和庄寄啸聊这么一会儿,竟比坐海盗船还解压。
从图书馆走到校门外公交站路途并不近,可跟庄寄啸一起走,姜百万只觉得一转眼,校门就在眼前。奇怪,咱们学校怎么这么小,应该进一步扩建,把校门口建到十公里远才是呀。
“对了百万,你帮我个忙吧。”庄寄啸忽然说。
姜百万这下子自然是什么都会答应的。
“我表姐好不容易要出嫁了,她是也算个剩女,所以她的朋友、同学都已经结婚了,缺一个伴娘。你能当一下她的伴娘吗?伴娘服她负责买,还有红包拿的。”
“什么时候?”
“就这周天。”
“没问题。”哈巴狗趋之若鹜。
公交车来了,庄寄啸把包给姜百万,“路上小心。”
姜百万道了谢,转身上车。车上很挤,后头几个男生的衣服散发出一股霉味、汗味交织的奇妙味道,然而她心潮难复,丝毫不觉得难受。
我们帮自己喜欢的人一个忙,总是无怨无悔的,尽管知道,卖命地帮了,对方也不一定会喜欢自己。
几天后,就像宁珩说的,急于用钱而按捺不住的鲍昱翔终于拿出了真品,其他三个典当行已经派人去看过了,不得不说,他那件蓝釉瓶真是美轮美奂,简直就集雍正彩釉工艺之大成,是件难得的宝贝,无论是谁,都想把它收为传家之宝。
达通将于最后一个出场,三个典当行给出的估价都是1200万左右,鲍昱翔把希望都寄托在了达通身上。估价日期定在下周一,姜百万听说鲍昱翔提供了真品,有点迫不及待想去看看。然而当务之急,还是先当好庄寄啸表姐的伴娘。
n市的婚俗是新娘必须在早晨嫁入男方家,具体几点进门要由新人的八字决定。庄寄啸的表姐高晓在早上8点前出嫁,姜百万四点多起来,还好有车接,五点赶到了高晓家。天还没亮,恰是黎明前最黑的时候,北风呼呼,吹得她喷嚏不断。
高晓也老早就起来了,此时正在化妆,见了姜百万就很热情地招呼她进门。伴娘装比新娘妆简单许多,姜百万化完了,高晓都还在化。助手给高晓做美甲的时候,顺便也帮姜百万涂了个颜色,还贴了几个星星状的亮片。
虽打扮得很漂亮,但当伴娘也是很累很累的。姜百万陪着高晓出嫁到男方欧柏峰家,听说欧柏峰就职于御通制药,是个研发工程师。
去往婚宴酒店的路上,姜百万好奇地问:“你们公司的药好贵的,那个什么仲景丸一个就要上百块钱?有那么神吗?”
欧柏峰笑着回答:“贵就贵在配方、份量,你也知道,御通是个家族企业,一些涉及机密的都是宁家人自己操刀。仲景丸是消炎用的,对肝炎有特效,纯中药制剂,确实好用。有时喉咙或者是小伤口发炎,切一点点磨成粉末,喉咙疼就加一点水一口气喝掉,伤口疼就撒伤口上,第二天就好了,就是成本太高,原料都是从固定的产地甚至是某个药园直供的。对了,我们公司出了个仲景万能膏,不知你用过没有?也是消炎除敏的,比较便宜。”
“万能膏我用过……很不错。”姜百万做贼心虚地小声说。
高晓拍了一下欧柏峰,“哼,现在还不忘做广告!又不是你研发的。”
“我要能研发那玩意儿,早就独立门户出来大赚一笔了。”欧柏峰摇摇头,“岐黄仲景丸是秘方,听说源自一本什么古医书,属于商业秘密,是受保护的。就是现在市面上假货、山寨不少。”
“既然是古医书里头的,就是老祖宗留给咱们后人治病的,应该把秘方公布,价格降下来,让大家都能用得起才对呀。”高晓很不满地说,“百万,你说对吧?”
“对对对!”姜百万激动地回答。
欧柏峰无语地擦冷汗,“唉,你们这些女人就是天真,一心造福全人类。我要有那种秘方,打死也不拿出来。”
高晓摊手,开玩笑道:“你交出来,保证不打死你。”
“哈哈哈!!”一片笑声中,婚车到了酒店。
盛大的婚礼现场,长长的红地毯旁是摆满鲜花的矮柱,大屏幕上循环播放着新娘新郎的婚纱微电影,人们带着喜悦而来,对新人投去祝福的目光。伴娘姜百万和伴郎陪着夫妇俩一起迎宾,小高跟穿着,脚都要疼死了。不过看见庄寄啸远远走来,姜百万挺直腰杆,羞涩地打招呼。
“哇,我们的伴娘都要把新娘比下去喽,不知道婚宴后有多少人找高晓问你的手机号。”庄寄啸和煦而笑,本想多聊几句,因为要帮着招呼,就先进去了。
他永远这样,看似很欣赏她,但永远不会靠近哪怕一步。姜百万偷偷望了望他的背影,心情有点复杂。新人进场后,姜百万坐在主桌的固定位置,望着台上笑靥如花的新人,不知自己何时有这么幸福的一天。想着,她不自觉找寻庄寄啸的位置,余光却在侧门发现一个姗姗来迟的人。
两个人迎着他进来,很恭敬的样子,手臂前伸示意“里边请”,他颔首,信步而行。
是宁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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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ps:关于御通制药、岐黄仲景丸等等皆属虚构,请勿考据及对号入座。
☆、三丁包
“现在,我们很荣幸地请到了御通制药的宁总作为欧柏峰和高晓夫妇俩的证婚人……”台上,口若悬河的婚礼主持人将话筒递给刚刚站到台前的宁珩。
周遭一片热烈的掌声,甚至还有口哨声响起。
宁珩将一件简单的墨蓝色三件式西装穿的出类拔萃,胸口的口袋露出折成三山折的香槟色小波点方巾,高贵而富有独特魅力。他接过话筒,照着一个粉红色小卡片上写的证婚词念了些什么,姜百万没怎么听清楚,她只觉得宁珩今天真是帅得让人合不拢腿,又man得不行,别说场下的未婚女士了,连一些大妈大娘都看呆。
确定是来证婚而不是砸场的么?
宁珩念完词,走下台。服务员移出主桌一张椅子,以便他坐下,这张椅子刚好在伴娘身边,宁珩似乎没有看见姜百万,在她身边坐下,顺手脱了外套,略紧的衬衫袖子使他手臂的结实线条暴露无遗,目测他就是传说中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男人。
“宁、宁总……”姜百万硬着头皮打了声招呼,“嗨……”
宁珩偏头,见了她,眉一挑,先是一怔,上下打量她一轮。姜百万因为穿着抹胸式小礼服,下意识双手捂住了胸口,防备地瞅了瞅他。宁珩冷笑一声,把西装外套搭在扶手上,见她还是小家子气地捂着胸口不放,就说:“你捂住的地方写着支付宝密码?”
姜百万一听泄了气,偷偷瞪他一眼,移开双手,故作镇定地端起饮料喝了一口。宁珩倒好,特地认真地看了看她的胸口,他一笑,又说:“原来如此。”说罢,还一脸嫌弃地摇摇头,好像全票看了一场特别不值得看的电影。
“哼!”姜百万心想,我不跟这人一般见识,太不懂审美,肉弹似的,有什么好看?(就是好看=_=)
眼看仪式结束,新人从台上走下来,姜百万自觉站起来一路小跑过去替高晓托着婚纱长长的裙摆,比对亲姐姐还用心似的。酒店服务员领着高晓去换礼服了,姜百万要走回座位,才忽然觉得脚后跟一阵刺痛,一看,磨出的水泡破了,红艳艳一小块。她一拐一瘸的朝座位挪动,低调坐下后脱了鞋子,脚后跟的水泡破了不说,脚趾上也起了两个大水泡。
由此可见,新鞋子确实不宜长时间穿着走路,尤其是高跟鞋。
姜百万弯着身子揉揉脚,余光瞥见一旁宁珩的黑色系带皮鞋,亚光面,一尘不染的。她偷偷伸手,捏住其中一根鞋带,轻轻一拉,很好,鞋带松开了。使坏成功而满心欢喜的她又不知好歹地将罪恶的手伸向另外一只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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