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1 / 2)
黑褐色的石头,古代歌德时候的建筑风格让人感觉非常沧桑。
max大叔早就派人过来,当我们好像长征一般耗费九牛二虎的力气走到城堡的大木门钱,我听见它吱呀一声打开了,一排穿着管家制服的服务者出现在我面前,我们的的脚下则是巨大的红色长地毯。
这里似乎曾经尘封在时间中,但是,max的人马让已经褪色的金碧辉煌重新焕发了生命!
古希腊神殿一般的内厅,暗红色的地毯,黑色的天花板和墙壁,上面用水晶布置出整个银河系,大理石柱子的边缘一律包着黄金的边。
我问max大叔,“这里,是勋先生的产业吗?”
“是的,少夫人。”
max大叔同我上楼,帮我打开了卧室的大门,omg,我似乎见到了叶卡捷琳娜二世女皇的冬宫!
有人会把如此海量,并且价值连城的艺术品、油画当做随意的装饰品一般摆放在卧室中吗?就这样如此简单的伴着大师们的旷世杰作入睡,会不会在睡梦中成为神仙而羽化飞升?
我,“为什么勋先生会购置这样的庄园,这完全就像是一个封存在历史尘埃中的博物馆。”
这里虽然最近被整理与彻底打扫过,但是卧室这里,还遗留着之前有人住过的痕迹。这里的卧室与书房是接通的,大床的旁边是9排顶天立地的深栗子色原木书柜,上面摆满了书,而书柜前面则是一个巨大的书桌,上面的各种图书铺陈的错综复杂,几乎可以把书桌淹没一般。这里看似完全没有规则,但是,仔细看一下,各种书的排序却拥有暗含的order,这些书全部按照一个人读书的习惯,还有他对事务的偏重而整理的。
我,“勋先生在这里住过?!这是太不可思议了,我以为,他买下这个庄园只是为了闲置这个作用的。”
max大叔平静的告诉我,“这里是少爷13岁得到普林斯顿学位的时候,勋老先生对他的祝贺与馈赠。这里曾经属于sinclair家族。”
我,“共济会13豪族之一?”
max大叔,“是的。”
我,“大叔,你在这里住过吗?”
max大叔,“少爷在这里住过很久,我也是在他刚得到这里的时候,从瑞士搬到美国,照顾他的生活,所以,我也在这里住过很久。”
我,“哦。”
max大叔,“从某种意义上,少爷把这里称之为家。”
我,“哦,他拥有很多家。”
max大叔,“不,少夫人,您需要分清楚,房产与家的区别。对于少爷来说,这里是家,还有,有您居住的地方,也是家。”
我走到书桌前面,那里有一个盒子。
似乎,是有人特意留在这里的,并且引起我的注意,让我打开它。
我打开它,里面是一支鲜艳的红玫瑰,花枝上绑着黑色的蕾丝绳,上面还吊着一个铂金做的小牌子,刻着’stantine’,盒子上的花纹是勋氏家族的徽章。
把玫瑰拿出,下面是印鉴,一个黄铜筑成的印,图案上还有火漆的痕迹。
下面是一张纸。
纸上有这枚印鉴的图形,上面是勋氏的家徽,下面是一个名字。
英文花体字:——alice hsun。
max大叔解释,勋氏家族遵循了古老世家的传统,一些极重要信笺与文件他们还是偏重于古老的方式进行签署,于是,每一代执掌勋氏的当家人都会拥有这样一枚黄铜印鉴,同时,家族主人的妻子也会拥有一个相似的印鉴。
平时可以不用使用它,但是特殊场合一定要加火漆盖上这枚印章,这样才显得隆重、威严、与不可一世。
我同时也看到了勋世奉的那枚黄铜印鉴。
这与我的类似,或者说,我的同他的类似,均是勋氏的族徽与名字,唯一不同的是,他这枚黄铜印鉴写着的是中文的名字,用的是大篆:——勋世奉。
还有。
一枚印鉴就是一个人,一个勋家的主人。
如果这个人死去,那么这枚只属于ta的黄铜印鉴就会被蒙上黑纱,用铁锤与钎子砸破它表面的花纹,放入棺木中,与那位死者同时入葬,同时也标识着一个时代的终结。
勋世奉的祖父勋晚颐就曾经拥有这样一枚印鉴,现在也已经毁掉表面的图案随着他葬入了勋氏的私人墓地。
曾经的勋晚颐,现在已经被外界正式称为勋世奉家族。
我看着两枚黄铜印鉴,忽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max大叔,为什么勋先生就可以把中文名字雕刻上,而我的这一枚就必须写英文名字?”
max大叔刻板的回答,“少夫人,如果,我是说,如果,在这枚印鉴上刻上一个’勋艾彩凤’的名字,您会喜欢吗?”
呃……
不说别的,只要一提到艾彩凤这个名字,我就开始不寒而栗。
我,“为什么不是勋艾莉丝呢?”
max大叔,“……?”
午餐是max大叔请的厨师为我们准备的,主菜是龙虾,汤汁很鲜嫩,奶油很香浓,摆盘很赏心悦目。
午餐过后,我们去休息,下午4点,我吃完max大叔烤制的胡桃派与红茶作为下午茶,就开始独自一个人在庄园里面的探秘。
顶层还有一个屋子,里面是玩偶陈列室。
你见过温莎堡安妮王后陈列室的玩偶吗?
这里同安妮王后陈列室一样,不,甚至比那里更好。
我眼前的玩偶每一个都那么栩栩如生,如诗歌般精致美丽。
似乎一首歌,一个目光,一个吻,一句咒语都可以令它们转动宝石镶嵌的眼睛,发出轻轻的叹息,或者,落下珍珠般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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