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1 / 2)
宝宝4个月的时候,max为他找来了一个保姆,名字很大众化,叫做苏珊·里波斯,今年40岁,有一个正在芝加哥上大学的儿子,她很专业,拥有儿童营养学与儿童心理学的学位,max一项崇尚专业,她的名字也很好,很普通,不容易让人注意,于是,这位苏珊就是max最佳的选择。
苏珊住进alice mansion,我们的生活才终于开始重新步入轨道,并且轻松起来。她帮了我们很多,并且当她听说我可能有产后抑郁的时候,她还专门向我推荐了一个很专业的心理医生。
晚上,我抱着孩子喂奶,勋世奉在一旁。
“如果你愿意同心理医生谈谈,我可以帮你约他。”勋世奉看着一旁的名片,“不过,我不认为我们之间的问题是心理医生可以解决的。”
床边放着那张苏珊刚给我的名片,可是,这张名片却被他抽走。宝宝吃饱了,勋世奉把孩子抱过去,开始轻手轻脚的拍奶嗝。
“alice,你这么聪明,嫁给我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但是,即使我知道你能明白,我还是不愿意把那些负面的事情告诉你,而是,遗憾的是,你对我正面问询,我不能欺骗你。”
我低着头。
他看着我的头顶。
勋世奉,“那么,你现在是想要让其他不相关的人,继续影响我们的婚姻吗?”
“我……”
许久没有对他说话,一时之间找不到自己的声音,我张了张嘴。
勋世奉,“你在网络上查询过离婚的事宜,是吗?”
我惊讶的抬头,——你是怎么知道的?
勋世奉,“你使用了书房的电脑,我不小心看了你浏览的痕迹。”
是的,我在网络上查询了一下离婚的事宜,过程相当繁琐,手续也很麻烦,最大的问题就是财产的分割,如果没有这些就方便快捷很多,不过,对于我们的婚姻,最大的障碍却不是财产,而是,孩子,还有,……
“放弃这个想法,alice,你不能一不高兴就想要放弃我们的婚姻,并且,……”
宝宝的奶嗝也打出来,勋世奉就这么抱着他。
同时,他对我说,“你不可能找到一个愿意代理你离婚官司的律师,整个曼哈顿,你都找不到这样一个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带着一种强硬与冷酷!
但是他的手却那么柔和,他温柔的抱着宝宝,用一种可以融化一切的眼神看着宝宝,声音也开始柔和起来。
“daniel,你应该睡觉了。”
说完,他就把宝宝递给我,让我把宝宝裹好diaper与衣服放在婴儿床里。
是的,勋世奉说对了。
我们离婚最大的障碍,一个是孩子,还有一个,就是这场离婚案件根本就没有一丝半点的可操作性,我在曼哈顿找不到一个愿意代理这场官司的律师,一个人也没有。他们不愿意与康斯坦丁为敌,这与’宁拆十座庙,不会一桩婚’没有任何关系,这是他们的生计,是前途,是身家性命,这些,对于任何人来说,总比所谓的良善要重要的多的多。
日子就这样继续过下去,流水一般,看不见石头,也看不见岸边。
alice mansion有一条大道,两旁是盘根错节的橡树,枝繁叶茂的树木遮天蔽日,阳光只能在树荫的间隙中穿插而过,在草坪上洒上斑驳的金色光芒。路是用红色的石头铺成,这些石头不是人工烧造,而全部开采自亚利桑那州的凯巴布高原,原产地经历了20亿年的演变,几乎是地球年龄的一半。
当夏天重新来临的时候,宝宝已经可以在地上打滚了,我在这里的草坪上铺了一大块丝质羊绒毯,让宝宝在这里玩,见一见阳光。
黄昏临近,勋世奉的车队从红石道路外面缓缓开进来。
车子停下,他下来,随后max让司机把剩下的车子开回车库。
他解开领带把外套脱下,原本在他身后的max要接过去,结果,他却递给了我。我看着他,接了过来。他的外套有一种只属于他特有的香气。我拿在手中,由于增加了气味,重量似乎也增加了一些。他身上是白色的衬衣,敞开领口,显得很适宜。
圆球一般的宝宝从羊绒毯上摇摇晃晃的爬过来,他伸手一抓,就抓住了我的鞋子,只是,此时勋世奉弯腰,忽然把宝宝从羊绒毯上抱起来。他们父子两个脸对脸,眼睛对着眼睛,就这么看了一下,宝宝扭脸,不看他,转而看着身边的我。他那双又大又圆,黑白分明的眼睛安静的看着我,好像很期待我能把他抱过去。
“我抱着他吧。”勋世奉双手拍了拍宝宝,“他好像又重了。”
宝宝已经开始吃辅食了,苏珊把关,她为宝宝准备了很丰富并且安全的果泥与米粉,于是,宝宝吃了这些东西之后,就有些像皮球一样,比喝奶粉的时候迅速成长起来。
然而宝宝似乎很失望,他依旧看着我,不管勋世奉怎么抱着他,宝宝都在看着我。
他一直在我怀中,很少离开,除非在外面。在外面的时候勋世奉抱着他。勋世奉是男人,胳膊比我有力气,他抱着孩子就好像拿着一把雨伞或者一个公文包那么容易。
可是,现在是在家中。
我想,也许宝宝不太想让他的爸爸抱着,而是在勋世奉抱着他的时候,我并不想把他从父亲怀中端出来。他们是父子,应该多多亲近,如果有一天我不能再照顾宝宝,勋世奉就是唯一能够信赖的人。
宝宝长大了一些,看得出来他的面孔,似乎有些不太像勋世奉,反而像我现在的样子。
不过宝宝也不太像是纯血的华人小孩。
他的脸型像勋世奉,虽然没有爸爸那么锋利,但是脸蛋上每一根线条都异常完美。
宝宝的眼睛是黑色的。
这是勋家的特有的基因,我的眼睛是深琥珀色,宝宝的眼睛随勋家。
我们沿着红石路向前走,max大叔在巨大的阳伞下的桌面已经准备好了饭菜,新烤的面包,刚从后面的菜园子里面采摘的新鲜莴苣做的沙拉,就用支在一旁的烧烤架子烤制的牛肉,醒好的红酒,甚至还有给宝宝做的高椅子,以及适合他吃的果泥。
勋世奉没有让宝宝坐在高椅上,他一直抱着他。我喂宝宝吃果泥,他很乖,喂一口,吃一口,不哭不闹也不吐。
“等daniel再大一些,就让他自己坐一边吃。”勋世奉总是称呼宝宝为daniel,他继续说,“这样可以让他从小学习自己吃饭,还有吃饭的规矩。”
苏珊还有max大家都这样说,不过,我想着,宝宝还这么小,能喂的时候先喂,等以后他大一些了再想这些。宝宝吃饱了,max把他抱给苏珊,抱进去屋子,这里只留下我们两个人。
勋世奉拿过切好的一块面包,放在他面前的盘子一旁。
白色的大瓷盘中是清脆的莴苣沙拉,还有一些草莓的碎屑。他安静的开始吃饭。他进食的速度看起来有些慢条斯理,似乎应该张嘴的时候张嘴,应该吃面包的时候吃面包,应该吃菜的时候吃菜,应该切肉的时候切肉,但是他吃起来速度并不并十分缓慢。
他吃了一半,这才放下刀叉,拿过红酒杯喝了一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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