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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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少夫人,您问这些做什么?”

“没事情,我只是想要知道一下,您对幼年时代的印象,除了战后物资匮乏,您吃不饱之外,还没有别的印象。”

max大叔似乎嘴角又开始轻微抖动,我看着他,他本来似乎不太想说要说,不过他看了看我,还是说,“少夫人,我家在瑞士,我家先人是前清时期去瑞士经商的华侨。战争对瑞士的影响并不大。”

我似乎刚想起来max大叔是瑞士人。

我忽然有一些奇妙的想法,“大叔,您全年当年在瑞士,是不是加入了共产国际?”

“没有。我们一家是基督徒。”

“真遗憾,如果当年您的家人有人是共产国际的人,勋先生早几年就可以进入中国市场,也许,以您的资源会获得比少于徐樱桃但是却似乎逊色不了太多的资源。”

“其实,……”max大叔斟酌了一下,开口,“少爷并不是喜欢在中国市场发展,当然moalks,那是一片巨大的无法忽视的市场,没有人可以抵抗她的魅力。”

“为什么不喜欢?”我相当意外。

max大叔,“人情,熟悉的人,家族,血缘,等等这些构架成了一个花岗岩一般的社会,外人很难进入。少爷不喜欢中国,他与家族的一些恩怨让他有一段时间甚至仇视自己身上的华人血统,但是,这些现在都已经发生改变。少夫人,您不觉得,一个人过去是什么已经成为过去,发生过的事情无法再更改,无法更改的事情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未来?”

我没有说话。

勋世奉抱着孩子,daniel则异常认真的挑选他人生中的第一匹马。

我发现勋世奉的喜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daniel的选择。勋世奉喜欢深色,那么备选的马匹都是深色的,勋世奉喜欢阿拉伯血统的马,那么,放在daniel面前的就不可能是蒙古马,教育学家并不认为这样的潜移默化中的控制是负面的,他们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正面的塑造,但是,人生是不是还是会拥有其他的可能?

daniel是否有可能成为一名医生,画家,诗人,或者是一名真正的学者,而不是勋世奉这样具有成为终身教授资格却完全无意执教的资本家?

最终,daniel选择了一匹看起来已经成熟的黑色的马。

我有些奇怪,就问他,“为什么宝宝不选择一匹和自己一个可爱的小马驹呢?这样,你们可以一起长大。”

“可是,daddy说要我选择的是一匹马,我想,选择horse的好处就是他已经被训练过,并且我可以骑在它身上,如果是一匹也像我一样的baby pony,那我不是需要等很久才可以真正骑马?”

“呃,……,我的意思是,如果选择一匹和宝宝一样可爱的小矮马,这样,这匹马陪伴宝宝的时间就会长久一些,就好像mummy现在给宝宝买的衣服和鞋子都是稍微大一些,这样就可以让宝宝穿的长久一些,不过马和鞋子不一样,马要小一些才能陪在你身边长一些,这样,就不用等待这匹马老了,不能再骑它的时候,宝宝还没有长大。”

“如果horse老了,宝宝可以再拥有第二匹小马了,再拥有一匹小马也不是很困难啊,只要到阿布扎比来,就可以啦。”

“……”好吧,daniel毕竟是姓勋的,他这么小,就可以把dna中是金钱如粪土发挥的淋漓尽致,我摸了摸他已经变得很清秀的小脸蛋,“宝宝给新拥有的小马起个名字吧。”

“它有名字啦!就是horse !”

我,“……”

我又摸了摸他的脑袋,“宝宝为什么要给小马起一个这么普通的名字?”

“因为它本来就是horse啊!”

“那么,宝宝的小狗为什么叫butter而不是dog?”

daniel歪着小脑袋,“因为butter并不是一只小狗,它是机器人,所以,不能拥有一个小狗的名字。”

我忽然想到daniel一个潜在的意识,我为了确定自己的想法,问他,“那么,宝宝是以为人工智能与真正的生命不能等同吗?”

“isn't it obviously ”

……

夜晚,阿卜杜拉亲王在自己的官邸设宴招待我们。

这位亲王不是国王也不是王储,他是fma主权基金的负责人,这个基金前一阵子因为与康斯坦丁有一场收购战而结下一段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恩怨。从这场宴会看来,fma即使损失惨重,也远远没有到达伤筋动骨的地步,它的背后是阿布扎比,而阿布扎比的产油量占有阿联酋96%以上,毫无意外,这使这个国家牢牢占据7个酋长国最强势的地位,同时,也为fma提供了坚不可摧的后盾。

伊曼王妃是阿卜杜拉亲王的第二王妃,也是这场宴会的女主人,我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位身披黑袍的只露出迷人眼睛的神秘女子,结果我看到的是一位穿着红色名贵高定礼服的金发碧眼的美艳女郎。

王妃曾经是英国人,成为亲王的第二王妃之后就更改了一个阿拉伯妇女的名字。

她的礼服很大胆,与她相比,我身上的礼服倒是相当保守,繁复绣着一大堆花朵,点缀着珠宝的多层纱长袖拖地长裙,让我像一个阿拉伯的改革派。

宴会简直好像是一千零一夜的再现,除了没有美酒助兴而只能饮一些薄荷茶,咖啡,果汁,还有清水之外,一切都丰盛的让人想要抱着龙虾睡了。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美食,几千美金一斤的巧克力,撒着金箔的冰激凌,等等,让我想起来小的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有一任扬州知府,他此生最爱的事情就是让盐商端着盛满了金叶子的簸箩向钱塘江乱撒,他就喜欢这一口,爱的就是银浪飘金,与眼前我端着的金箔冰激凌似乎是异曲同工。

“勋夫人。”伊曼王妃笑起来,既甜美又迷人,她的英语让人听着很习惯,“前一阵我就在纽约,本来想在那里与您见面,可是,……,太不巧了。”

那个时候fma收购康斯坦丁,无论伊曼王妃是怎么样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我都不可能与她亲密贴在一起。

王妃手中端着一杯红茶,我眼睁睁的看着她向里面加入了差不多一个水晶罐子的蜜糖,红色的液体已经成为黏稠的状态,好像琥珀。

伊曼王妃端着自己红茶,“勋夫人,我在爱丁堡大学读世界历史的时候,曾经对于阿拉伯文化中的审美有一些质疑,似乎这里的人对于甜这种味道的崇尚已经到了极致的地步,阿拉伯茶太甜,但是,在这里住久了就会爱上这种味道。您不尝一下吗?”

我看她想要把红茶递给我,我连忙从旁边端起一杯看起来味道清淡的薄荷茶,结果一抿,……,他们好像打死卖蜂蜜的了。

我必须笑的比她更加甜美的拒绝她的红茶。

“勋夫人的英语说的很好,您在英国居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吗?”

“呃,算是。”

“在哪里?”

“剑桥郡。”

王妃端过来一个小盘子,里面全是名贵的巧克力,这个我的确抵抗不了它们的魅力,直接拿一块放入口中,……,很像linda lee说过,差点就可以喊一句’i am ing’了。

她自己也吃了一小块,身边的仆从把盘子端走。

“勋夫人,我听亲王殿下说,您来自中国一个传统的家族,您家族持有的康斯坦丁的股份在关键时刻帮助勋先生稳定了市场,也让亲王殿下只能而退。勋先生能娶您为妻,真的是很幸运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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