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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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昏沉沉里,她似乎听到有一个发音奇怪的悦耳女声在她的脑海里叹息:可怜……人间……真是可怕。

……被人贩子的药熏得半昏迷中的她,隐隐约约想:大约是饿出来的错觉罢。不过,这句话倒很对。人间的确是可怕。

醒来的时候,是第二天清晨。

王云城发现自己竟然是在躺在荒野的草丛里。人贩子不见踪影。

难道有人救了她?

她想了又想,还是觉得只有一个可能:那几个贩子大约是仔细打量后嫌弃她太丑太瘦,随手扔在了荒野。

坐在草丛里,王云城看着所谓绝对无工业污染的古代澄澈的蓝天,忽然眼眶一热,流下泪来。

然后她骂了自己一句:“哭个屁,想想沟渠里的女婴尸骨!你个怂货好歹还活着!”

她不觉得自己这种活惯大都市的人,能在豺狼遍地的古代荒地里活下来,她在农村活下来,都已经勉强了。

得趁天黑,赶紧到有人的地方去。

王云城随便挑了个方向,踩着已经露出了大半脚板的草鞋,仔细趴在地上看了一会,才一瘸一拐地向某个有车辙的方向跟过去了。

☆、第40章 白玉为堂金作马(一)

孔家是累世公卿,书香贵族,圣人族裔。

代代优容,任凭天下如何改朝换代,也总是倒不了儒门圣人的牌坊。

既然倒不了圣人的牌坊,那孔家的荣华富贵,也自然是借着圣门族裔而世代维持下去了。

无数世家随着朝代涨落而消亡,哪怕是王谢子弟,也早已埋没在故纸堆里,成为了历史。而比王谢还要更古老的孔家,却依旧钟鸣鼎食。

每一个朝代,天底下借新朝而新兴起的那些家族,都仰慕孔家“千年不倒”的世家名号,争先恐后要与孔家攀关系,借此攀得一点至圣先师的荣光。

而这一朝代自然也不例外。孔家心安理得地受着新朝对“圣人子孙”的优容,照样封爵受庙。

孔家的当家人孔祥泽,时常静和的微笑着,对子孙说:“三代养吃,五代养穿,而高贵的气度,非十代不能出。”

孔淑秀就觉得这话是很对的。

孔家的女子按贞静淑雅来排辈,孔淑秀就恰好是孔家的淑字辈里的长房嫡次女,家族排行第六。人称孔六娘。

这天春风微微地吹,草静静得绿,水波悠悠地荡,鸭在春江暖水里抖着羽毛。

正是三月好时节。

孔淑秀听说去年冬季一过,家里新买了一批仆人。

只是孔家这样的世家,外面的这批仆人是只能做些最低等的杂役活,稍稍好一点,也就是伺候那些中等的家生婢女们。

是的,没错,伺候家生婢女们。

孔家的家生婢女们也大多是穿金戴银,学风弄雅,除了伺候主子们,别的一概不沾手。她们不伺候主子的时候,回到各自的房内,还会有专门的小丫头给她们端茶倒水。

不过孔淑秀并不关心这些个婢女的事,因为阳春的三月诗会马上就要在孔家开始了。她全心扑在准备诗会上。

到时候,众贵女云集,谈风论雅,她作为圣人门第,千年世家的嫡女,自然在这样的场合,排面堪比皇家女眷。

三月,早梅竟然还有留着的。夹杂着满树桃花,春景堪赏。

一群花似也的贵族女眷都被娇美的丫头簇拥着,进来了孔家的“拙园”。

说是一个园,实则亭台楼阁,水榭歌台,都一应俱全。

一进去,就见亭台楼阁,都隐隐约约在漫天盛开的桃花里。

桃花成林间,更是含笑迎出了孔家六娘。

孔家六娘穿着撒花烟罗衫,百花曳地裙,梳着灵蛇鬓。执着一束桃花枝,含笑从桃花林里转了出来。

皓腕凝霜雪,玉一样的手捻着花枝,唇不点而红,眉眼鲜润而清逸仙气。整个人好像一尊羊脂玉像。

虽然她穿着的衣服样式并不如何华贵,但却好像浑身发光。

自视甚高的各家娘子一时都自惭形,似乎被她逼人的容光所摄,不敢直视。

其中陈家的三娘子为人热情,踌躇片刻,才敢上前笑道:“圣人族裔,的确是不同凡俗,我这个睁眼瞎,活了这十几年,今个这一次才算知道什么叫仙气。”

孔六娘走过来,含笑温和又不失矜持地说:“三娘子过奖了。这都是祖宗荫庇,哪里是我能拿来做脸面的。”

说着招呼众人:“各位姐姐妹妹,且随我孔六去前面的亭中,那里是个赏花的好地方。我已叫家人备好温酒小菜,笔墨琴瑟,就待众贵客落座。”

接着,在和煦的春风里,众娘子吟诗作对,吟诗作对,赏花吃酒,自不必提。

吃了几蛊清香的温酒,一点香甜的点心,吹着舒爽而带着桂花香的风,众人都有了一些醉意。

陶七娘一向是个娇憨直爽的性子,她喝得有一点多,雪肤上带着一点晕红,笑道:“淑秀姊姊,你家的点心真是又别致又甜软不腻,这盘红而剔透的是什么?”

孔六娘笑道:“这是红薯做的。”

众人听了,都惊奇。陶七娘道:“啊!红薯,红薯不是农户才……”

与陶七交好的陈三娘赶紧暗暗踩了她一脚,叫她闭嘴了。

孔六娘却似乎不以为意,笑道:“所谓有教无类。食物也是一样的。食物本无贵贱之分,端看怎么吃,什么人吃。红薯本就有补中和血、益气生津、宽肠胃的用途,是养生之物。何况这红薯也是别有吃法的。这一盘点心叫做红玉膏。是取红薯肉里,最嫩最甜的一点,蒸起来的。这巴掌大的一小碟,就要不知多少斤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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