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丛林法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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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队俘虏走出上沙城,失去了头领。夜郎汉子们选择投降,他们放弃了武士的骄傲。扔下了比性命还重的兵刃,排着队犹如猪猡般走出来。他们的心里的滴血,没人抬起头。因为他们看到战死袍泽的尸体,他们愧对那些战死的英灵。

云啸坐在马车里,旁边有几名美貌的侍女服侍着。仗打胜了,欧贞复没有出现。估计以后也不会出现,云啸的精神松懈下来。自己比这里的人多两千多年的见识,这便是打赢战争的本钱。

侍女们殷勤侍奉,不是有人送送箭头的抹胸。一对玉兔半遮半露,只要云啸多看一眼便往身上贴。眼神中都是千肯万肯的神情,期盼云啸临幸一下。

人就是这么奇怪,有些时候男人虽然处于主动。但遇到更加主动的女人,反而没有了过多的欲念。人不是猩猩可以无节制的交配,生理结构决定了人只能能有限的精力发泄在喜爱的女人身上。

在经过了又一轮的肉蛋勾引之后,云啸有些烦闷。老子怎么好像成为了这些女人发泄攀爬的工具,怎么每个女人都好像要将自己搞上床一般。初到贵境时的心情已然不再,现在他做梦都想回到大王城。回到亲人身边去。

想起大王城的几个老婆,还有儿子女儿云啸便心烦。轻轻推开将胸脯往连上蹭的一个侍女,云啸掀开窗帘想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眸子猛得一缩,云啸的眼神立刻直了。这不科学,长长的俘虏队伍中走着一个家伙。这家伙穿着迷彩服,头上顶着钢盔。腰中还扎着武装带,如果这个人是两千多年前的古人。那云啸便会觉得自己是爱斯基摩人。

“将那个人唤进来。”云啸几乎是头摇手颤宛如中风病人一般狂吼。

铁卫跑了过去,一把揪住那人脖领子将他薅了进来。

云啸仔细打量这个人。一身迷彩服有些老旧。看起来是有些年头的东西,领口袖边已经磨成了毛边。那条腰带倒的蛮新的,正规的武装带。现代陆军专用,旁边还佩着手枪套。铁卫正在摆弄一个铁家伙,云啸撇一眼便知道,那是正宗的勃朗宁手枪。

以前在军事历史博物馆见过。属于二战时美军装备。太平洋战场的利器,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在这个人的身上。

见到自己同一时代的兵器,云玥十分高兴。努力想将子弹上膛,却悲哀的发现这枪缺乏保养,已经锈死。枪栓和机匣锈在了一起。怎么卸也卸不下来。

试了好久,云啸颓然的放弃。吩咐铁卫将那个家伙放开,这人长得很猥琐。但气质却也不凡,见到云啸没有丝毫下跪的意识。长身而立,幸好马车宽大。兼之他身材矮小否则肯定会顶到他的头。

“你是什么人,怎么会有这身衣服还有这种武器。”剿灭石虎的时候听过,苗裔里面有人会使用手枪。现在见到真人真物,却也不奇怪。

“我是夜郎国大祭司,你这汉人倒也有几分见识。你手中的物件是我夜郎国的至宝,百步外可取人性命。只可惜被先代的污浊所侵蚀,不然仅凭次武器便可取你性命。”

靠,云啸深深鄙视了一下这个土鳖。在确定这家伙不是穿越人士之后。他便对这家伙没多大兴趣。手枪你不保养,就妄想可以打遍天下。再说。你这是勃朗宁手枪。又不是ak47.还百步之外无敌手,你倒是用手枪给我打出个一百米试试,怕是子弹飞到哪里你都不晓得。

“摘去他的头盔,正反抽他十个大嘴巴子。”云啸不耐烦的说道。跟这样的人废话简直是浪费白细胞,手枪已然是废物。迷彩服武装带只不过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说道使用价值远不及苍鹰身上的铠甲与黄杨大弓。

铁卫听闻云啸命令。一把将这个自称祭司的家伙头盔摘下。用手掐这下巴,噼里啪啦的开始抽嘴巴。

这些铁卫都是练过几天功夫,手上力道大得很。开始还好,后来每抽一下便会有一颗牙齿飞出。那家伙想挣扎,下巴却被掐得死死的。两只胳膊也有两个彪形大汉扭着。想动也是不能动。

“跟本侯说话注意点,不要没了规矩。本侯知道,夜郎王已然战死。想活着回夜郎便好好回话,不然皮肉之苦有你受的。”

云啸一边摆弄手枪,一边训斥那个家伙。

“现在本侯再问你一次,你叫什么名字。是做什么的?”

“俺叫昆于是夜郎国的大祭司,主持夜郎国祭祀大典。”这个叫做昆于的家伙被扇了一通耳光,嘴角流着血但却老实了很多。至少可以好好回答云啸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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