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约见(2 / 2)
林胜男不明所以,想了想,道:“最近事儿多,用钱的地方也多,我身上带着不少,全都加一起差不多有百十来万吧。”
刘敬业合计着,这次被骗去江南,就是因为回扣,还有卡里一百多万现金,现在都归他了,加上林胜男的一百多万,还有一辆豪华奔驰。
他忍不住道;“我们带着钱,开着这辆车,直接回你老家,隐居山林,从此不问江湖事,过那闲云野鹤的日子怎么样?”
林胜男一下愣住了,看刘敬业说的很认真,好像真的要和她私奔,林胜男瞬间有些动心,拼死拼活不就为了以后能有个安稳日子嘛。
但最终她还是摇了摇头,道:“做人要时有时终更要负责任,还有那么多兄弟跟着我混饭吃呢,我不能走。”
刘敬业就知道她会这样回答,当然他刚才也是一时冲动,就像林胜男说的,做人要有始有终,特别是男人要负责任。
这里是一个大型野战游乐场,这里刘敬业上次和袁笑盈来过一次,里面还有几个射击打靶场,还有真*枪实弹的,老板娘是个女人,貌似官府某人的情妇。
而王明轩竟然选择在这里见面,显然对这里非常房间,同时也反应了女老板和衙门大佬的关系,专攻啊。
两人直接来到了模拟战场,正好有几个人在玩战斗游戏,都穿着迷彩服,戴着护目镜,手里端着仿制的冲锋枪,打得是彩弹,打在身上一片红证明中枪,就要退出战场。
刘敬业看着他们忽然愣住了,因为其中有几个人身手极其敏捷,端枪姿势也非常标准,每次都能迅速的寻找掩体,相互之间配合也很到位,有人冲锋立刻就有炮火掩护,前后衔接,突击,隐藏都非常专业。
很快,一场战斗结束了,在那几个专业人士的配合下,几乎是压倒性的获得了胜利,其中一人朝这边看来,对其他人摆了摆手,然后朝这边走了过来。
这人一边走一边摘掉了护目镜,刘敬业二人都有些吃惊,因为这人就是本市的一哥,现年四十五岁,前途无量的官场新星王明轩。
尽管穿着迷彩服,还拿着仿制枪,但仍然透着一股温文儒雅的翩翩风度,眼中闪烁着睿智的光芒,笑容也让人觉得很亲切,有种天生的领袖气质。
林胜男很恭敬的躬了躬身,道:“您好。”
仍然没有称呼,但这就足够了,王明轩笑了笑,貌似不经意的看了一眼刘敬业,身材高大却其貌不扬,三角眼大鼻头,还有一口大黄牙,穿着打扮更是土掉渣,好像别人拔萝卜把他也带出来了。
林胜男连忙介绍道:“这位是我哥,亲大哥,刚从老家来,您知道,我毕竟是一介女流,早晚要嫁人,所以这里的产业将来我大哥会接受。
哥,这位是……”
“我姓王,比你大几岁,不嫌弃就叫王大哥吧!”王明轩微笑着说道,给人一种平易近人的亲切感。
刘敬业操着熊二的口音说道:“哎呀,你就是王大哥呀,老听我妹纸念叨你,可是承蒙您多关照了,啥时候有功夫去俺们老家,俺亲自给你杀猪,做猪肉炖粉条*子!”
王明轩顿时笑了起来,没有丝毫虚假做作,很真诚的说:“好,有机会一定去拜访。”
王明轩越是这样的表现刘敬业越是觉得可怕,说明这个人城府太深,不容易对付啊。而且,刚才那场战斗游戏,他属于胜利一方,而且刘敬业看得出,他扮演的是指挥官的角色。
说明他不仅有城府,是官场的明星,自身的实力也不容小觑,肯定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
“娘啊,这朱静怡手下都是什么人呐!”刘敬业暗自吃惊。
其实他哪里知道,这王明轩本来是朱静怡重点培养的,不然也不会如此文武双全,一出道就被安插在省城大院工作,只不过那里的势力已经根深蒂固,多年来他也无法获得理想的位置,只是混了几年资历,所以直接空降成了一哥。
就在这时,刚才和王明轩组成一个小队的其他人也走了上来,一个身材魁梧,面色黝黑的壮汉是刚才的机枪手,是重要的火力点,一个身材矮小但身手敏捷的男人是负责突击吸引火力,而让刘敬业吃惊的是,这个四人小分队中竟然还有个女人,留着短发,眉清目秀中带着一股英气,刚才她是主攻点,打击敌人最多。
这个配置让刘敬业不自禁的想起了不久前那个佣兵小分队,从武器装备来看,袭击货场和绑架马永甄的都是他们,而这几个人,难道也是佣兵,是来保护王明轩的?
随后,那个被他们击败的小队四人也走上来,迷彩服上满是红色的油菜,最多一人身中数枪,其他人也都被击中了。
一个男人气喘吁吁的大笑道:“果然是强将手下无弱兵啊,这么轻松就将我们全歼了,真是不服都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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