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然瘦也有瘦的好,多年太极与五禽戏坚持下来,虽不如武官那般全身肌肉腱子,却甚少生大病。
古代女人的依靠前半生靠娘家,后半生靠儿子,不说孩子是无辜的虚伪之言,就算是为了自己的以后,温宥娘都不可能让自己嫡亲的弟弟跟书上一样是个病秧子天天往床上躺着。
不是一个妈生的,还妈跟妈之间有仇的不管怎么相处得好都不如一个妈的可靠,更别肖说嫡出庶出之间的差距跟心结。人总得先为自己活着。
所以在亲弟弟的教育上,她也费劲了心思,自小就锻炼他的独立意识,就担心没有父亲的关怀和得知母亲的死因移了性情。好在这十一年的教育并不失败,在她的教导下,弟弟自幼讨祖父喜爱,没有探花爹的的指点也学业有成,通明达理,性情稳重。
前半辈子的靠山有了,自己也在闺阁中素有厚道公正之名,除了那个书中后来被抢的未婚夫需要解决,也没什么让自己发愁的。
若温宥娘是古代女人,教得弟弟争气,再护着自己的亲事不被抢夺,成亲后精心教养孩子,一辈子堪称圆满,也称得上有福之人。
可惜她不是。且她跟幼弟如今得到的一切都是自己小心翼翼谋划得来,步步如履薄冰,离真正在这个世上有立足之地尚太远。
书中对继室的贤良写得再好,那也是作者站在主角的角度来看,等真真融入了角色,这里面的是是非非又谁能够辩驳得清楚?
史书尚有不公正之处,更何况事事以主角的视角为重的小说本子。
这十来年的辛劳不可能让她十岁看起来像三十岁,可到底费神多了,性子老成那只是内里,外里的表现就在于个子矮。
古人的平均身高肯定比不了现代人,可恨的是在一圈子官眷里,十四岁的温宥娘只能跟人家十一二岁的比,连最起码的月事到十四了还没来。
这把她给愁得,以为自己是以前听说过的石女,时不时的一想到月事的事情就糟心得紧。
作者有话要说:o(n_n)o~
☆、002 冬梅苦身世
温宥娘这会儿又开始对自己的身高跟月事耿耿于怀,她身边的大丫鬟冬梅却是捞了帘子进门,一脸憋笑的对在旁边给主子打扇的秋菊一摆手,等人退出去了才跟主子曲膝。
温宥娘早瞧见她了,她不是个刻薄的主子,也不喜身边人跪来跪去,也就招招手,让冬梅到了自己身边,笑道:“又听到什么戏本儿了,这般高兴?”
冬梅不是府里的家生子,也不是温宥娘的娘带过来的人,是温宥娘七岁的时候在外面带回来的,比她大了十来岁,却是所有人最忠心的一个。
无他,冬梅的身世也算得上凄惨。
那时冬梅还不叫冬梅,叫二丫,家穷,姐妹多。
她上面还有一个姐姐,有两分姿色,被爹娘送给了有秀才功名的小地主为妾,那秀才考了几十年还是个秀才,脾气暴躁,动辄伤人。、
冬梅的姐姐便是死在了秀才手里,这离进府堪堪不过两年。
秀才家死了个妾,也不算是什么大事儿。
虽然国法有云,有命偿命,可也要分等级。
庶民打死庶民,没理的填命,有理的发配三千里,没钱的死在三千里以外,有钱的二十贯铜钱买罪,五贯给苦主,十五贯给衙门。
庶民打死贵族士子的,有理没理都是死罪,除非苦主愿意放过一码,还是得流放三千里。
而贵族士子打死了庶民?
打死了便打死了,十五贯买罪钱并不多,多赏些许银钱给苦主还能博个厚道之名。
贵族多是勋贵,以武起家,杀的人多了,便不在乎人命,打死了便死了,当兵时捞得多了,也不在乎那几十贯的。
士子书读得多,除开世族之外家中钱财却不多,又自诩是读书人,与那些打打杀杀的勋贵大老粗不同,不轻易伤人。
可真要出了人命,如那家秀才般又如何?
先不说士子伤人不过十五贯买罪钱,开国皇帝爱民如子,也只能在十五贯上加上十个板子的刑罚。
等到了下面,十个板子也能用钱买了,一板子一贯钱,遇到有点关系的两板子一贯,甚至于不需要买罪,十板子下去跟竹条抽的也差不了多少,第二天就能活泼乱跳。
冬梅的姐姐,虽然不是奴婢,可进门签了为妾书,妾通买卖,连私奴都不如。
要知道可随意打杀的是官奴,私奴连卖都卖不得。所以一般人家当妾的也在吃喝用度上强过了官奴。
而官奴可打杀不可买卖,打死了还得去官府报备,怎么死的,过程怎么样,尸体也得交给衙门仵作验尸看是不是那个奴,一套程序下来极为麻烦,反而让主人家们不好下手,这一论起来,妾还不如官奴。
冬梅的姐姐死了,在寒冬腊月里,最后在族长的协调下,拿了七贯铜钱,连官府都不用走,直接用宗规解决了。
所谓宗规,也叫族规。
古代交通不便利,比不得现代一家子人可以为了追求更美好的明天各奔东西。
从老祖宗辈起,基本上都住在一个地方,家大人多不好管了,为了子嗣延续,为了在条件恶劣的古代活下去,且抱团乃人类天性,一个家族必然是要有领头羊的,由此诞生了族长。
有了族长自然就有了权力,有了权力自然就有了制约权力的存在,便是族规。
家族延续得久的,族规可达千条万条;家族延续得短的,也有数十上百条。
用上好的黄纸写上了,一页一页的用麻绳穿针订好,供奉在祖宗牌位前,要族中出了大事,才开祠堂请出族规来跟家族中说得上话得商量该如何处理。
族规与族规之间也有不同,就像天下有几百姓一般,基本没有全部雷同的,除了两条。第一条是效忠皇帝,这改朝换代一两千年下来不知换了多少皇朝多少帝王,这句空话可暂时不提。
第二条便是巩固族长权利,族规约束族长的权利,却也不是让族长束手束脚的什么都干不了,只是在大事决议上才会体现出约束力来。故第二条就是如遇诸微事,由族长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