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加入书签

身为当事人的唐泛,却独坐家中思考。

为什么李漫好端端会在牢里自杀?

为什么他临死前会写自己的名字?

为什么李家会忽然起火,又正好把尸体烧了?

管家老李的死,是不是同样有蹊跷?

桌上摆着笔墨纸砚,唐泛在上头分别写上几个名字。

李漫,李麟,张氏,陈氏,阿夏。

天色已晚,隋州仍未回来,估计是又被北镇抚司的事情耽误了。

阿冬已经将饭菜都做好了,都放在锅里温着。

她与唐泛二人坐在院子里乘凉,一面等隋州回来开饭。

阿冬托着下巴,好奇地瞅着唐泛写的那几个字,因为个子还小,两条腿不着地,就在半空晃啊晃。

“大哥,这几个字怎么念?”

唐泛一个个指着教她念,又告诉她这几个字的意思,给了她一张纸和一支笔,让小丫头自己去涂鸦联系,他则开始整理头绪。

张氏已经死了,在这桩案子里,她是最初的受害者。

李漫要杀她的理由也很简单:日久天长,因爱生恨,嫌张氏碍眼,又见她不肯和离,所以不惜下此毒手。

阿夏现在还在牢里,唐泛也已经去问过了,她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从头到尾,她只是一个被利用了的可怜人,因为没了清白,不得不屈从于李漫,帮他作恶。

剩下的还有三个人,不,是四个人。

唐泛发现自己还遗漏了一个管家老李。

李漫在牢里自杀,临死前写了他的名字,李家起火,李漫的尸体在里面,老李也没能跑出来。

李家人在将老李和李漫下葬之后,匆匆就离开了京城,像之前说的那样南迁了。

李漫刚死,李家就起火,这未免也太巧了。

或者不妨先大胆假设一下,李漫根本就没有死,而是有人代替他死,为了避免以后被人发现蹊跷,所以要毁尸灭迹?

这个可能性其实是存在的,因为李漫是被关在宛平县狱,虽然案情重大,但是中间还有许多机会可以做手脚,难保会有狱卒贪图重利,愿意帮着他一道偷天换日。

但唐泛又想不通,自己那天去李家的时候,明明也看见李漫的尸体了,总不可能是他躺在里头假死罢,要知道尸体出狱之前也是要经过仵作检验的,难不成他把仵作也收买了?

不,等等,等等。

他觉得自己应该还是遗漏了什么重要环节。

他问阿冬:“李家少爷平日是个怎么样的人?”

阿冬歪着脑袋:“少爷不怎么爱说话,也挺害羞的,对我们还好,不过我不常见到他,因为少爷镇日都关在房里读书,他也有自己的丫鬟。”

唐泛道:“那他对你们太太如何?”

阿冬:“很孝顺啊,少爷自小就是被太太带大的,反倒是老爷,一年也没回来几回,少爷对他又敬又怕。”

唐泛起身,负着手在院中走来走去去。

孝顺,害羞,不爱说话。

是啊,自己从前对李麟也是这种印象的。

唐泛还记得,李漫被抓走之后,自己去跟李麟商量给阿冬赎身的事情,那少年对他戒备而又仇恨的态度,以及那一番偏激的话语。

当时他还觉得是李麟受了刺激之后心性大变,但现在看来似乎又不是这样。

他倏地回头,问阿冬:“你觉得,李麟跟李漫像不像?”

阿冬点点头:“很像呢,太太常说少爷和老爷就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她虽然出了李家,不过语言上的称呼习惯还是改不掉。

唐泛没有再问她,脚下却加快了踱步的节奏。

这就对了,这就对了!

其实从一开始,他们就应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

假设从李漫在被抓走之后,到唐泛在李家见到李麟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李漫跟儿子李麟已经互换了身份。在李麟前去探监的时候,他很可能说服儿子,让儿子顶替自己入狱,哄骗他自己出去想办法将案子压下去,以李麟懦弱害羞的性子,怎么都不可能反对父亲的意见,这期间如果塞一些银钱给狱卒,又找个借口让狱卒打开牢房门让他们父子团聚片刻的话,想必狱卒肯定是会答应的,所以等李麟探完监出来,其实那个李麟就已经是李漫了。

既然李漫和李麟两父子身量相同,模样又差不多,李漫只要稍加改扮,又刻意模仿儿子的说话语气,下人们就算心里有怀疑,估计也不敢说什么,唯一有资格在李漫面前提出质疑的,估计就是李家的忠心耿耿的管家老李了。

老李很可能发现了李漫父子身份对调的事情,以他忠厚的性格,肯定会劝李漫不要那么做,李漫生怕他将事情捅出去,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老李连同李麟的尸体,一起烧死,正好毁尸灭迹。

至于李麟的死因,还有些存疑,但现在想来,估计自杀的成分居多。

有孝道在头顶上压着,懦弱的他对父亲提出互换身份的要求,肯定不得不遵从,但是因为嫡母的死,以及父亲的冷血无情,李麟内心肯定又充满了痛苦挣扎——这些事情完全是跟他以前读过的圣贤书相违背的。

这种矛盾的心情使得这个十几岁的少年无比纠结,最后选择了以自杀来逃避一切。

但他在临死的时候,依旧为了嫡母的死和父亲的残酷而耿耿于怀,所以在墙上写下唐泛的名字,为的不是怨恨唐泛,反而是在暗示唐泛,希望他能够解开这一切的谜底!

这样一来,所有事情就都说得通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