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报警,快报警……”
“什么?”唐龙没有听清。
“我说——报警!!!”
唐龙被震得堵上了耳朵。
4、公公吃儿媳?
记得四年前,我做过一单与丁得力极为相似的业务。当时的事主叫梁元福,也是一个农民。他用刀剁死自己的媳妇后,将尸体埋在了自家的地窖里。
媳妇无故失踪,全家都很着急。他的大哥便托关系找到了我,而我也在第一时间就找到了地窖里的尸体。
当时的我全无经验,还以为他媳妇只是意外死在地窖,还美滋滋地准备收钱呢,结果梁元福见事情败露当场就给了我一砍刀,幸亏他大哥当时在场拦住了那一刀。
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让我永生难忘。丧心病狂的梁元福居然连他大哥也不放过,一连砍出六七刀,几乎把他大哥的脑袋都砍了下来。当时还有许多看热闹的村民,有几个站得靠前的,也被梁元福砍成了重伤。现场是哀号连连惨不忍睹,我几乎是从血泊中连滚带爬着逃出来的。
那梁元福杀人杀红了眼,冲出去后见人就砍,连老弱妇孺都不放过,最后还是村长领一干众人将他制伏。
据后来判罪时的数据统计,连他媳妇在内,梁元福共杀5人,重伤9人,真是罪大恶极。
就在刚才,在我握住丁得力家菜刀的那一刹那,往日那血腥的场面似乎又浮现在我眼前。这菜刀上传来的巨大讯号明明指示着丁得力家的正房,他却还说他媳妇失踪。
这次,我再也没有那么傻,先退出是非之地然后才报的警。张队接到我的电话后一个小时不到就赶到了事发地。
那丁得力见我和唐龙去而复返,而且带着一大堆警察,吓得浑身都哆嗦开了。
哼哼,我心里得意,叫你这个杀人犯自作聪明,不相信我的能力是吧?今天就叫你原形毕露!
在两名刑警给丁得力戴上手铐后,我领着张队等人从容进入了他家的正房,直奔那讯号的来源。
然而,令我迷惑的事情发生了——
讯号来源于丁得力家的火炕,然而走到近前,却并没有看见什么尸体,炕上居然躺着一个身上插着许多管子的老人。
据丁得力交代,此人乃是他的父亲,前些日子出了车祸被撞成了植物人,现在只能靠输液来维持生命。
我又握了握那把菜刀,仔细感觉了一下……没错,信号的确来自此人无疑。其实此刻根本用不着菜刀,我随手摸一摸他家的摆设物品都会有相同的讯号传来。
我的头旋即变大,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的能力一向只能找到死人的!如今怎么会冒出个活人来?
张队跟我合作了这么多年,他对我的能力深信不疑,要不然也不会这么痛快地给丁得力戴上手铐。他冲我使了个眼色,然后用手指了指老人身下的火炕。那意思是问我,丁得力会不会把他媳妇的尸体封在火炕里。
我对他摇了摇头,我对我能力的掌控是非常有把握的,我自信讯号来源上下左右的误差连10厘米都不会超过。
尽管如此,张队还是命令鉴证科的同志对火炕四周进行了检测,结果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真是怪了,这么些年,我的“寻人”能力从来没有出过偏差,要么就感觉不到讯号,只要有讯号,就一定能找到尸体!
到底哪儿出的错?想着想着,我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超级离奇的想法来,乖乖,难不成这丁得力把媳妇做成了肉汤都给这老头喝下去了?想到这儿,我不由地倒抽一口凉气。
不过,我很快就否定了这异常另类的想法。一来这老人只能靠液体维持生命,根本就吃不下东西;二来,如果把人做成汤,定要分尸不可,分尸的案子我也是遇到过的,一般来说那样的讯号会很分散,不像眼前如此集中。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我拍着脑门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没有找到尸体,张队还是带着人做了必要的案件调查,结果仍是一无所获,最后只得放人。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还是我第一次出现失误,心中除了郁闷还有几分疑惑。我总觉得这事没这么简单,似乎是我疏忽了什么细节?但没有办法,我只能和唐龙无功而返。
回到鞋店,正赶上来了一批新货,我便和小李忙活了一个下午。小李是我鞋店唯一的员工,也是目前来讲在我这里上班时间最长的员工,到今天为止已经超过了三个月。
这几年我的店员像走马灯似的换个不停,我总怀疑他们暗地里吃黑账,于是我宁可把价位降到最低,统一标准,也绝不降价打折。小李是邻居张大婶的亲侄子,为人还算忠厚,可是木讷了些,干活也不大勤快,要不是找不到更合适的话,我早打算把他炒掉了。
忙活了一天,筋疲力尽。不知为啥,最近总是感觉自己身体状况很差,腰酸腿软,极易疲劳,而且老是有种心慌慌的感觉,等过些日子闲下来一定要到医院做个检查。
回到家洗完澡,我照例在打扫房屋,这时——门铃响了。
我这才想起昨晚那对神秘的台湾姐弟来。糟糕,我居然把50万这么大的事都放在了脑后。人家都上门了,我却连那个勋章碰都没碰一下,太说不过去了。
然而打开门,我却惊讶地发现,来找我的人并不是那对姐弟,而是——我大哥一家。
我从小是农村长大的。父母死得早,是大哥大嫂把我带大的。然而,自我记事起,这夫妻俩就从未给过我好脸色看。大嫂的脾气非常暴躁,让我的童年充满了恐惧。有一次我不小心打碎了茶壶,她居然逼我在牛棚里睡了一夜。有时候她还不管我饱饭,一天下来就给我半拉馊馒头吃。
尽管我每天都帮他们做最粗重的活,可他们依然觉得我只是个多余的人。12岁小学没毕业,他们就草草把我送到城里做了学徒,说得好听些是跟师傅学手艺,其实就是跟着师傅给人做鞋,半工半学,他们连学费都省下了。
起初那几年过年我还回去,但是看着他们夫妻俩越来越冷的眼神,我再也无法忍受,从16岁起便再也没有回过家。这期间大哥来城里找过我几次,要么我不在,要么我故意躲着不见。而在我独立生活后便彻底跟他们断了联系。
这么些年,如果说我不恨他们,那是连自己都不大信服的;可说真的恨吧,如今时过境迁,也无从恨起了。有时我还会想,如果这俩人当初真对我照顾有加的话,恐怕我到今天还在农村种着地了吧?
站在门外的除了大哥大嫂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估计应该是他们的孩子。大哥手里拎着几个包装简陋的苹果和橘子。见我开门,夫妇俩脸上挤出很不自然的微笑。除了苍老,他们的模样基本没变,还是那么的土里土气。
“哎呀富柴啊,我们这一顿好找,终于把你找到了!”大哥把孩子推到我面前,“快叫二叔!”
周富柴是我的本名,独自为生后,我便改名叫周自强,取自强不息之意。
孩子毕恭毕敬地叫了声二叔,我连理都没理他,直接告诉这夫妇俩我已经改了名字,以后再也别管我叫什么富柴。
进到屋里,这两口子居然连拖鞋都不换,还想坐我的沙发,我差点尖叫出声,赶紧拉了两把椅子扔给他们。
“哎呀,兄弟啊,你果真发达了,瞧这大房子大屋的,多气派,我早就说过我兄弟将来会有大出息的!”
嫂子很勉强地附和着:“对,对……”
哼,我在心里轻蔑地笑,这俩人也够无耻的,这老女人当初多么地骄横,如今也好意思腆着脸来装模作样,心里不由生出一股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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