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寻她(1 / 2)
自打陆然有了那辆自行车,王季梅和陆振斌就觉得这孩子可是越来越难管了。
以前把他放家门口玩儿,他那么小也跑不出多远,还有周围的邻居帮忙看着,出不了什么事,可现在,只要稍一不注意,他就没影子不知道骑到哪里去了,为这事王季梅没少说他,他每次都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可一到了外头,就全都不作数了。
好在他还算知道分寸,一般也就消失个十分二十分,从没超过半小时,再加上这年头常杉还真没听说过有偷小孩儿的先例,王季梅也就勉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去了。
那么陆然去干什么了呢?
在他家后面拐几道弯,有一座小矮山,地势大概比周围的建筑高出十几米,山矮处盖了几栋楼房,地势高一些的地方是很久以前的土坯房,冬天漏风夏天漏雨那种,也没有暖气,算是常杉镇上的贫民区。
这样的房子大概还剩下百来间,基本上都是没钱搬走的,有钱人谁会住这种地方?这里被常杉人民称作一百家,以特点来代称。
山矮处的楼房,和山下以一道很宽广的石阶提相连,从台阶上面往下望有些吓人,很有些陡峭,不过实际上经常走的人都知道并没有那么可怕。
台阶之间幅度都不是很大,就是阶数多了一些,陆然曾经仔细的数过,从山上到山下,共有三十二阶,中间还有两道供自行车上下的斜平面。
总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毛孩子,喜欢将车从平面最高处骑下来,因为斜面的关系,车速会变得特别快,感觉非常刺激,尤其快到底部的时候,会有种飞翔的感觉。这时一定要握紧车把,用身体去平衡好车子,不然很有可能会连人带车一起飞出去。
陆然就跟同学这么干过,不过后来有一次他快到坡底的时候没掌握好,车子的后轮腾空,整个人就跟炮弹一样,同车子一起,直直的发射了出去,落在地上摔了个血肉模糊,不过好在没伤到骨头,也算是万幸。
打那以后,陆然就再也没从这斜坡上骑着自行车下来过。他来这儿也不是为了找刺激寻找一下当年的感觉,他现在这么大点儿一个孩子,万一从这坡上摔下去,说不准就一命呜呼又跟黑白无常俩人儿作伴去了,退一步来讲,就算不死,摔个残废植物人啥的也都很有可能。
老子可是重生回来的,命金贵着呢。
他是来找林檎的。
记忆里,林檎家就住在这上面一栋楼,所以他就一直想来看看,若是能见到她就更好了。
山上一共就那么六七栋楼房,闭着眼睛他都能找出哪一栋是林檎家住的,后世陆然没少在她家楼下等她下来,也曾在某年的某个夏天,抱着借来的吉他,趁她父母不在家的时候,来到她家窗外,为她弹奏了周杰伦的那首《晴天》。
记得当年弹到那句“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时,他觉得自己眼角突然进了沙,不然怎么会这样想流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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