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罗马也是一种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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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群山巍峨,连绵一片,颇为广博壮阔,天边红霞落日,给黛绿的群山染上一层淡红的衣裳。

萧布衣一眼望过去,心中赞叹不已,突然觉得天地之大,人类渺小,人群的争斗实在没有太多意义。

他对这里地势并不熟悉,终于勒马缓行,目光望向莫风和胖槐二人,有所期待的问,“这里你们来过没有?”

看到二人望向自己的眼神,萧布衣就知道问道于盲,没有想到胖槐却是大声道:“我知道这是哪里!”

“这是哪里?”萧布衣颇为意外。

“这想必就是东突厥的于都今山。”胖槐洋洋自得。

“放屁,这里还没有出了长城,怎么会到于都今山?”莫风满是不屑。

萧布衣也想拿鞭子抽他,“这如果是于都今山,那我们今晚不如就去突厥牙帐拜会下始毕可汗?”

大家都笑了起来,突厥东西有两大牙帐,都是大汗居住的地方,相当于如今皇上居住的东都洛阳或者是西京长安。

西突厥此时的牙帐是在龟兹,北河一线,东突厥的大汗的牙帐就在于都今山附近。

众人虽然纵马疾驰了二百来里,可是毕竟没有到了黄河,也还未见到长城出塞,距离于都今山显然还有遥远的距离。

这里长城一线是从榆林到紫河,他们这刻是并行西行,不可能到了长城外遥远的于都今山。

胖槐是在开玩笑,萧布衣亦是如此。

胖槐搔头只是笑,“少当家,你问我们可算是缘木求鱼,要是中原,或许我们还知道一二,最近几年,这里已经是我们西进最远的距离。”

“天要晚了。”莫风抬头看天,“布衣,今晚恐怕回不去了。”

“那就再往前走走。”萧布衣不想放弃,如果此刻回去,显然半途而废,方圆百里他已经找遍,没有他认为理想的牧场。

萧布衣执著前行,众人都是摇头,知道这个少当家好说话,却是牛脾气,他认定的事情,别人很难改变。

众人马蹄再起,惊起不少雉鸡野兔,萧布衣伸手摘弓,‘崩’的一声,一只跳起的雉鸡已被贯穿脖颈,落在地上。

众人一愣,转瞬明白萧布衣的用意,他这时候打猎,用意就是准备晚饭,想要在附近过夜。

不等胖槐拍萧布衣的马屁,众人弓箭已经嗖嗖的射出。

转瞬的功夫,几人已经射杀了三四只兔子,七八只山鸡。

除了胖槐和莫风外,萧布衣还带来四个山寨的兄弟,都是年轻人,箭法不弱。

一个大眼浓眉的叫做周慕儒,四肢达,更兼得胸肌健壮无比,往往被莫风使坏称作母乳。另外一个人瘦如箭,脑袋倒是和箭头一样,颇为不小,众人索性称他是箭头,到现在萧布衣还不知道他的大名是什么。

另外两个长相平常,都属于扔到人堆中找不到类型,一个叫做杨得志,总是郁郁寡欢不得志的样子,耳力奇佳,出行必备,上次打劫的时候,第一个听到肥羊的行踪。另外一个叫做阿锈,看起来营养不良,脸色如同铁锈一般。

花有别样红,人与人不同,七人长相各异,可是无一例外的都是使用弓箭好手,虽然都做不到萧布衣那么神准随意,好像闭着眼睛都能射中猎物,射杀兔子雉鸡倒是不在话下。

众人翻身下马,把猎物捡起挂在马鞍上,继续前行。

日头被山峰遮挡的时候,众人来到了山脚。望着巍峨的高山,众人都是面面相觑,心道难道要翻山越岭的过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牧场?

萧布衣却是目光如电,认真的找寻,现一条羊径小路通向山里,拍马竟然向山里行去。

地势开始变化,由重重绿波变成了墨山褐石,曲径通幽,竟然无穷无尽。

虽然行了很远,地势却并非高起,这让萧布衣多少有些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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