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2 / 2)

加入书签

当然,这些并不妨碍何景喜滋滋的每天带着,而且赞不绝口,顾宁听着何景一脸真诚的夸奖,开始觉得不靠谱,但是后来,竟然也渐渐也被何景洗脑了,认为自己的手工做得不错。

知道有天,陈展约顾宁逛街,何景来接人的时候,陈展看到了何景脖子上的围巾,当时就不客气的说,“顾宁,你男朋友脖子上那一坨是什么啊?这是围脖还是围巾啊,怎么这么丑啊。”

“丑吗?我觉得还行啊?”被陈展这么一说,顾宁觉得本来都看顺眼了的东西,突然又变得不顺眼了起来。

陈展仔细的打量了下,“这个应该不是买的,这个造型是绝对卖出去的,顾宁,这不会是给他织的吧,你也太有才了!哈哈,都成这样了,还不浪费的让他带出来,何景对你绝对是真爱啊,居然半点也不嫌弃,这么狠心的糟蹋自己。”

顾宁当时脸色就很不好,看着何景脖子上的那一团东西,脸色很差。两个人一回来,顾宁就伸手去扯何景脖子上的围巾。

何景紧紧的护着,“你这人怎么这么粗暴,送出去的东西,还能收回去吗?”

“你行啊!”

何景想了想,一脸真诚的说,“我真的觉得挺好看的,不是谎话。”

“呵呵。”

后来在顾宁的强烈干扰下,何景倒是没有再带过那条围巾,那条围巾被顾宁态度强硬的要了回来,好在围巾够大,真材实料,顾宁冬天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经常用来盖膝盖,也不是没用途,总算是不浪费。

后来,在何景看那条围巾戚戚然的眼神下,顾宁觉得愧疚,想了想,又决定给何景绣一个钱包。

那时候全国上下,突然就流行起了一种叫“十字绣”的东西,大家都撸起袖子开始做起了针线活,按照格子把线填上去就可以,看着挺唬人的。

很多手残党都会产生“我怎么这样有才”的错觉,其中也包括……顾宁。

顾宁把绣好的钱包送给了何景,何景随身揣着,之后很多年都没有换下来,尽管钱包已经被磨的掉了颜色,周围也起了毛,但是功能没有消失。

很多人看到何景突兀的钱包,都会觉得诧异。毕竟这个破旧的钱包,和当时的何景身份地位十分的不相衬,这么一类的东西,若是没有特殊的意义,又怎么会随身带着。

而每次何景都会说,这是我家那位和我谈恋爱的时候送给我的,亲手绣了好几个月呢,我要是不用了,她会不开心。说得时候一脸的勉为其难,其实心里早乐开了花,翘起的嘴角透露出了得意和炫耀。

不过这些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顾宁在国外读书的几年,何景每个月都回去,闲的时候,就一个月三次,忙的时候,一个月一次也怎么都是要的。

顾宁读完了书回来的那天,何景把顾宁从机场接了回来,抱着顾宁感慨的说,“你还不嫁给我,你看这几年我坐飞机的路程,都能绕地球好多好多圈了,比着唐僧取经的路要多好多倍,感情我还不如一个和尚。”

顾宁哭笑不得,“你这出息,要和他比你还没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要不再磨练磨练?”

“那坚决不同意,我不能等了,好不容易等到你读完书了。”何景紧张的说。

顿了顿,他看着顾宁,“你说,要不咱们把婚结了吧,这样我心里就踏实了,你再干什么,我都可以不管了。”

顾宁想了想说,“明天我们一起回家吧,你也该见见我的妈妈了。”

何景笑着说,“好啊,确实应该去见咱妈的,你放心,我绝对会把她哄得开开心心的,咱们结婚后,她也就是我妈了,我会好好孝顺她的,谢谢她替我养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

沈阑一直有感觉,顾宁有一个交往了很久的男朋友,不过顾宁不说,她也就不问。

她的这个女儿,一直比同龄人要成熟很多,是个有主见的孩子,这点她从来不担心。

她又怎么会不了解自己女儿,也许是因为她这个当妈妈的婚姻的失败,所以顾宁这方面的防心很重。能让顾宁卸下了心房的人,一定不会差的。会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沈阑也觉得好奇。

沈阑有些期待,同时又有些抗拒,可谓是心情复杂。

首先,她当然也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有一个好的归宿,顾宁读完了书,她也正在琢磨,怎么和顾宁说这件事,不想她还没有开口,那边顾宁就主动打电话过来,说让要带人回家,

既然都到了往家里带的地步,也就到了好事将近了,而且顾宁的年纪也到了待嫁年纪。

女儿要嫁人,终归是舍不得的。

两个人回去这天,何景好好的打扮了一番,穿着一件剪裁合体的白衬衫,衬得眉目俊朗,看着有些斯文,倒真的像是那么回事。连着顾宁也不由的多看了两眼。

何景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他不知道丈母娘喜欢什么,索性就什么类型都买一些,广撒网,总会有自己丈母娘喜欢的,这样也显得隆重些。

两个人到家的时候,沈阑正在厨房张罗,开门的时候身上还系着围裙。

沈阑刚一打开门,何景就露出了一个大笑脸,“阿姨您好,经常听宁宁提起你,我早就想来看你了。”

沈阑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一眼何景,身高模样都不错,这个看脸的世界,她给何景打了个八十分的印象分,算是一个高分了。

沈阑笑着说,“快进来吧,厨房里还炖着汤,马上就能吃饭了,都饿了吧。”

“谢谢阿姨,本来不饿,但是阿姨做得菜味道好香啊,我一进门就觉得有些饿了。”

沈阑笑得更开心了,“等我把汤端出来就开饭。”

自己女儿眼光不错,这个人挺会有说话的,也有礼貌,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三个人边吃边聊,毕竟是女儿的男朋友,沈阑旁敲侧击的问了许多,经历使然,她其实不太在乎对方是家室什么的,更看重人品。

何景吃饭的时候,眼睛一直没离开顾宁,可见这个人对自己女儿是真心的,她活了几十年,又离过婚,这点还是看得很准的,沈阑想,这个孩子对顾宁用情很深呢,光是这点,就能让她放心。

吃完了饭,何景主动的跟进了厨房,抓紧机会表现自己,“阿姨,我来洗碗就好。”

沈阑一怔,“你一个大男人,还是出去吧,而且你是客人,我怎么能让你洗碗。”

“阿姨,让我来吧。”

沈阑看着何景,笑着又问,“你会洗碗?”

“嗯,当然,现在男人也要做家务的。”

在何景的坚持下,沈阑从厨房退了出去,她走到了顾宁身边,“宁宁,你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小何做不做家务啊?”

她想弄清楚,是不是何景因为要在自己面前表现才会主动洗碗,虽然光是这一点,就已经很难得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