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沈瑄挑眉,似笑非笑,却愈发显得修竹净直,霁月无双。
说到底,还是不信。
孟清和也不恼火,反而愈发镇定,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真的把亏吃下去,他就不是孟清和了。
“百户切莫不信,”孟清和正色道,“标下虽自幼读书,不通武艺,亦是铮铮男儿,心怀报国之志,身负杀亲之仇!战场之上,搏命之时,仰赖左右兄弟之助,也能杀敌,亦能斩首!我大明可破北元,驱王帐于漠北之地,盖因兵卒强于北元骑兵?非也!赖我上下戮力同心,骑兵骁强,步卒悍勇。将者知兵,卒者用命!一人不敌,则二人,三人,战阵之中布刀枪剑戟,忽几刺而出,百十人便如一人。如标下此等手无缚鸡之力之人,便无所惧,于阵中亦能杀敌!”顿了顿,孟清和接着道,“标下愚见,百户莫怪。”
沈瑄没有出声,也没能反驳。
怎么反驳?难道说孟清和的话不对,是歪理邪说,一派胡言?那岂不是说明军战阵不是北元骑兵的对手,顺带把诸如徐达常遇春李文忠蓝玉等猛将一起藐视了?若承认孟清和一番话正确,就是自打嘴巴,承认自己犯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明明是杀敌报国之士,却硬要给人扣上一定“冒领军功”的帽子。
左思右想,沈瑄发现,他只能承认自己是错怪了孟清和,对方的战功很“实在”,没有任何可质疑之处。
沈瑄开始正视孟清和,以一种极为认真的态度。恍然想起自己曾在战场上救过他,当时,这个瘦弱的少年,正用一杆长矛刺向一名鞑子。
充血的眼睛,凶狠的表情,像足了草原上刚出狼窝的狼崽子。
因此,沈瑄记住了他,想起了他。
或许,他真的错怪了对方。
须臾,沈瑄突然站起身,向孟清和一拱手,“是沈某之错。”
孟清和愣了一下,有些糊涂,这么轻易就认错?
这不合常理!
没等孟十二郎缓过神来,沈瑄又继续说道;“听闻孟小旗曾是童生?”
“回百户,此言属实。”
沈瑄点头,随即摇头,轻叹,“可惜了。”
孟十二郎一头雾水,可惜?
“若能继续科举,立于朝堂,定为文官楷模,朝廷栋梁。”
孟清和:“……”
这是夸他呢?
想起之前壮烈的马总旗,孟清和咬牙,敢情这么夸人,是沈百户这一系的优良传统?
而且他发现,眼前这位百户大人的性格,貌似和他印象中的不一样,很不一样。
有匪君子?
他想给自己一拳。
第十三章 有所为
孟清和走出百户所,脚步有点飘,揉了揉还有些发麻的膝盖,下定决心,非到万不得已,一定要绕着沈百户走。
门外的两个兵卒看着孟清和有些奇怪的动作,再看他呲牙咧嘴的表情,互相看看,闭紧嘴巴,一声没出。
回家之前,孟清和又去了一趟经历司,卫所边军每人有一分授田,五十亩,升任小旗,或多或少总要加点。
开平卫指挥佥事主管屯田一事,卫所官军领取授田,农具,种子,都要办理相关手续,该画押画押,该签名签名,一整套章程,无一疏漏。
田地一分不差的到手,种子和农具酌情,耕牛则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
孟清和搓搓下巴,倒也没提出异议。
看在同为读书人的份上,刘经历好心告知孟小旗,开平边塞地广人稀,耕地充裕却出产不丰。拨付给他的八十亩田地,上田并不多,每年税后,余下的支应家中口粮不成问题,再多的就要另想办法了。
总之,勉强吃饱,要想吃好,就看个人的本事了。
“耕牛不具,马耕亦可。”
谢过刘经历,孟清和走出经历司,一路琢磨着今后的生计问题。
他家三口壮丁,除去自己,孟虎和孟清江的饭量都不容小觑。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好吧,这比喻不太恰当,他总归要称两人一声堂哥,可话糙理不糙,真要凭手里的田喂饱三口,的确有点难。
到家时,孟虎和孟清江已将木床搭好,床板和床架都打得结实,只是边角的木刺还没磨平,铺上稻草也比睡在地上好了许多。
这张床是打给孟清和的,经历过城外的那场厮杀,不说孟虎,连被孟清和坑过的孟清江都对他高看一眼。
“四堂哥,五堂哥。”
孟清和笑呵呵的同两人打过招呼,把分到田地一事告知两人,同时让身后的三个边兵将种子和农具送进堂屋,回头从灶房取出几个烙饼,三大碗肉汤,权当感谢。
三个边兵昨日刚分到孟清和手下,帮忙扛种子搬几把锄头算不得什么,本是想在小旗跟前露个脸,没想还能得了实惠。
见孟清和不似作伪,三人也没客气,当下接过饼,捧起碗,大口的吃了起来。
边塞之地,铜钱宝钞都比不上粮食布匹,尤其是被发戍边的恩军,多是文人出身,种田戍边都不是“本职工作”,挥刀拿锄头比写出锦绣文章更让他们为难。
被牵连的同族也是一肚子怒火,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只恨犯官连累他们。被怨恨的则反唇相讥,若非自己官袍加身,族中的田税如何免得?族人置下的田产莫非是从天下飞下来的?
孟清和手下十个人,有五个都是恩军,如今这三个蹲在门边啃饼喝汤的,有两个都是被同族牵连,一个还曾中过秀才,得知孟清和是读书人出身,态度上不免亲近了许多。
无论如何,在读书人手下,总比真被大字不识的军汉呼来喝去要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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