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皇孙允炆(1 / 2)

加入书签

李维正骑马来到府东街,新店铺门前已是锣鼓喧天、爆竹声声,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硝烟味,顾英请来的一队舞狮队正上下翻飞,周围百姓围着大声喝彩,几个伙计端着盘子在人群中散发糕饼品尝,惹来一群孩子蹦跳跟随。

顾记糕饼店看来生意不错,一些最近去过苏州的京城人都知道顾家糕饼的名气,这还是其次,最关键是能在府东街的繁华处开店,这本身就是一块金字招牌。

店铺里人声喧杂,近百名欲买半价优惠糕饼的客人挤成一团,顾英在店铺内帮忙派货,忙得满头大汗,根本没有看见李维正过来。

李维正见他们忙碌,便转过弯来到旁边的铅笔店,相比糕饼店,他更喜欢这家铅笔店,这可是他发明的新鲜事物,更重要是东家兼掌柜可是倩倩,他就感觉这家小店就仿佛是他的家一样。

铅笔店的客人不多,大多是一些年轻的女子被店铺鲜艳的颜色吸引,又惊讶于铅笔的新奇实用,纷纷挑了各自喜欢的花色铅笔。

李维正转到小店前,对店里的秋月笑道:“给我来一支玉玲珑!”

玉玲珑就是最昂贵的铅笔,用玉包裹,笔尾镶有一颗红宝石,要价两百贯,听说有人要玉玲珑,不仅秋月吓了一跳,连在整理货物的倩倩也站了起来,待看清是他,倩倩没好气地道:“我说是哪个败家子出手这么阔绰,原来是东家来了。”

她又见李微正站在店前,几个想来买铅笔的女子也吓得不敢上前,连忙笑道:“快进来,你这么大的块头堵在那里,把客人都吓跑了,我给你准备了吃的东西。”

“好!我从后门进来。”李维正刚要走,却似乎听见有人在叫他,他回头,却一眼看见了朱权,他站在街对面,正向自己抱拳拱手。

李维正对朱权的印象非常不错,不仅仅是因为他送店铺,而是他对自己的欣赏,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百户,朱权却对他独具慧眼,一心结交,而且他还事先得到了太子的准许,不让自己为难,正是这种被人看重的感觉让李维正心中充满了感激。

他正要过马路去,朱权却向他摆摆手,指了指天色,表示自己没有时间了,李维正理解,便停住脚步,向他躬身施礼,感谢他来捧场。

朱权向他眨了眨眼睛,随即上了马车,迅速离开了府东街,李维正一直目送他马车走远,这才从后门进了小店。

铅笔店是被木板隔开,是一个长条形的狭长空间,只容四人并肩站立,中间用一幅帘幔将小店一隔为二,前面是店铺,后面是休息和存货处,靠墙放着一排架子,上面放着各种铅笔存货,架子对面则摆着一张小小的桌子,前后各有一张凳子,此时正是大暑天,小店铺里显得格外闷热。

“这里窄了一点,你就乖乖地坐着别动。”

倩倩挑开帘子钻了过来,从地上的食盒里取出一碗冰镇绿豆粥放在桌上,抿嘴笑道:“快喝吧!不知还凉不凉。”

李维正替她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用手背触摸一下,入手冰凉,便将碗推给她笑道:“我不热,你喝吧!”

“我和秋月都喝过来,这是为你准备的,你就别客气了。”

倩倩将碗端给了他,李维正笑了笑,端起碗‘咕嘟咕嘟!’将绿豆汤一饮而尽,他用袖子擦了嘴角,大呼过瘾,倩倩见他喝得香甜,心中欢喜,便道:“喝完了,我就要赶你走了,这里太热了,你先回家歇着去。”

李维正也觉得这小店里确实太热,便道:“要不我去买点冰块吧!放在小店里降温。”

倩倩连忙摆手,“不要不要,这里本来就窄,再弄冰块来碍手碍脚,又弄得满地湿漉漉的,我不喜欢,其实店铺前面有风还凉快,因为你在这里我才过来。”

倩倩说着便赶他走,这时,前面的秋月忽然道:“公子,有人找你。”

李维正挑开帘子一角向外望去,只见外面站着几个人,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外面来的竟然是太子朱标。

他慌忙走出后门,快步来到朱标面前躬身施礼,“属下参见太子殿下。”

从龙门所回来后,他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朱标,虽然没见面,但朱标还是通过各种渠道和他保持联系,他微微笑道:“我听十七弟说你的店铺今天开业,所以特来看看。”

“殿下,这是我表妹的店铺,就是殿下在苏州帮助过的顾家店铺,我其实是来帮忙。”

“原来江南第一糕也到京城来了。”

朱标笑了笑,他回头一招手,走上来一名华服少年,年约十三四岁,眉目还算清秀,只是头型显得有些扁平,像半边月似的。

“这是我儿允炆,我今天特地带他出来考察民情,知道你在这里,便来看看你。”

这个少年原来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建文帝,李维正肃然起敬,也向他恭敬行了一礼,“参见小王爷。”

朱家子弟从小接受大儒培养,个个知文懂礼,虽然朱允炆年少,但他却少年老成,没有半点皇族子弟的架子,他深深向李维正回一礼道:“我多次听父亲提起过李先生,今日一见,允炆倍感荣幸。”

朱标见儿子懂事,他慈爱地抚摸着儿子的头,指了指铅笔店对李维正笑道:“王妃也有一支这种笔,很是方便,允炆也一直想要一支,我今天带他来,一是来看看你,另外也想给儿子买几支这种铅笔。”

“殿下何不早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